由于余家夫妻走的急,赵小多并没上余家的户口,因此在名义上,只有余思远是余家的合法继承人。
感觉自己一夜暴富的余思远,也没有继续上学的打算,不过他也没丢下赵小多,而是买了余家的房子,带着赵小多去了其他城市。
并不是他对赵小多有什么感情,他只是想有人照顾自己。
毕竟是孩子,手中有钱的余思远开始报复性消费。
可渡过最初的快乐后,余思远也再次陷入了悲伤中,余家人死的就剩下一个小姑娘,那他的身世岂不是更没人知道。
愤怒之下,余思远开始将自己的痛苦发泄在赵小多身上。
他不断的告诉赵小多,这一切都是赵小多家欠他的,赵小多必须为家人赎罪。
赵小多原本就被赵家夫妻养得懦弱胆小,被余思远打骂多了,居然也开始认同了余思远的话。
有时余思远若是给了她些好脸色,赵小多甚至还会感到温暖。
这样的日子过了几年,余思远被人带着染上了不该碰的东西,手中的钱很快花完。
没钱没工作又有瘾,余思远开始将主意打在赵小多身上,他逼着赵小多跟他一起仙人跳骗钱。
刚开始倒是还好,后来有一次,他们碰上了铁板。
赵小多被对方划花了脸,而余思远则被打瘸一条腿。
原本余思远这时已经不能再奈何赵小多,可被奴役多年的赵小多却并没有离开,而是任劳任怨的出去打工养活余思远。
余思远最初还有些感动,慢慢的却又觉得这都是赵小多亏欠自己的,是自己应得的补偿。
于是,他对赵小多的态度也越来越差。
在赵小多三十岁那年,终于有了人生中第一个追求者。
那是她打工饭店的老板,中年丧偶没孩子,对方不在乎赵小多的过去,喜欢赵小多的勤劳务实。
赵小多表现的非常开心,回去便和自己“哥哥”说了这件事。
结果余思远明面没说什么,晚上却跑去对方的饭店打算搞破坏。
谁知道那老板当天刚好睡在饭店里,争斗之下,余思远失手将人打死。
昨天刚被人追求,今天那人便死了,凶手还是自己的哥哥。
赵小多万念俱灰,知道自己欠余思远的,不能同与余思远争执。
她原想着自杀,却被余思远安利着去警局自了首。
由于证据确凿,且性质恶劣,赵小多被判了死刑。
最后那段日子里,为了不让赵小多翻供,余思远不断去监狱提醒赵小多,这一切都是余家的错,是余家欠他的,赵小多必须帮家里还债。
临死前,狱警询问赵小多的最后心愿。
赵小多麻木的吃饭,仿佛什么都没听见。
直到狱警转身离开,她才低声问了句:“能不能把我的姓氏改回去。”
可惜她的话并没有被人听到,赵小多就这么死了。
由于余思远没出钱,她的尸体也没人认领,最终被泡在福尔马林里送去了医学院。
余思远虽然口口声声说让赵小多还债,可直到死,赵小多始终还是姓赵而不是姓余。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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