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名叫陈钊,父亲是工厂厂长,母亲是机关办公室的主任,而他自己则是初中毕业后去学了厨师。
陈钊原本在机关
食堂上班,后来国家支持做生意,他便在父母的支持下开起了小饭店。
为了防止原主不愿意,余燕很强势的同陈钊谈判。
要求陈钊给完聘礼后,还要支持原主上学。
等原主大学毕业,再回来同陈钊结婚。
这要求在他们县城并不算过分,被原主迷得神魂颠倒的陈钊当即同意了余燕的提议。
在那个年代,能拿出一万元聘礼的当真不多。
余燕美滋滋的将钱存进了银行,而原主则被她留在了陈钊家。
只等养到二十岁,就去领结婚证。
至于上学这种事,就看她妹妹和陈钊怎么谈了。
两个月后,原主还是没能出去上大学,因为她怀孕了。
余燕一边庆幸原主终于能消停过日子,一边又有些怅然若失。
原主怀孕五个月时,陈钊的母亲亲自过来寻了余燕,让余燕将原主肚子里的女孩处理掉。
因为现在一家只能生一个,陈钊必须有个儿子。
余燕一边心疼妹妹的身体,一边又恨妹妹不争气。
同陈钊家里要了一大笔营养费,给弟弟存起来。
余燕将原主拉回家好生养了两个月,之后便将又哭又闹的原主送回了陈钊家。
五个月后,原主又怀孕了。
余燕又是同样的操作,只是这次多了些恨铁不成钢的愤怒。
之后的几年里,原主一直被余燕带着周旋于各大医院之间。
而陈钊也彻底厌恶了原主这种一碰就怀孕,怀孕就是女孩的体质。
渐渐的,陈钊不再碰原主,也不再提结婚的事。
反而是他身边的女人渐渐多了起来。
原主这些年被挫折的不轻,已经将陈钊当成了自己人生的唯一希望。
为了求陈钊不要离开自己,原主几乎做遍了一切卑微的事。
可最后的结果,却是她再一次怀孕。
陈钊对这个孩子倒是有些重视,甚至清楚说明,只要是个儿子,便会同她结婚。
谁知因为流产的次数太多,原主的这一胎依旧没能保住。
而原主失去的除了孩子,还有她的生育能力。
余燕对这个妹妹自然是心疼的,只是她的心疼终于还是止步余嘉宝这边。
余嘉宝如今已经十八了,余燕打算给余嘉宝支个铺子,将来结婚用。
于是,她再次去陈家大闹一场,成功得到一大笔赔偿,也成功让陈钊对原主彻底断了念想。
一个不能生的女人,再加上一家子以吸血为生的亲戚,他是疯了才会给自己找这么个老婆。
处理过原主后,陈钊直接和外面的一个红颜知己办了酒。
原主想破头也想不到,自己居然会变成一名弃妇。
于是,她歇斯底里的去找陈钊理论,却在争执时不小心滚下楼梯摔断了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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