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章 失而复得(1 / 2)

 骑电动车时,我顺手把有着小雏菊图案的布包放在了踏板上,坐垫上有露水,我从包里拿出一张纸巾,擦拭完毕,把用过的纸巾放进前面车篮子里,戴好粉色头盔,发动车子,开始向湖城法院方向骑去。

到了法院门口,才发现刚刚放在踏板上的布包不见了。

布包里有一个白色钱包,钱包里有两张一百,两张五十共三百元的现金。那个绿色小小的零钱袋里有十几个一元硬币。有三张卡,中国银行卡,建设银行卡还有公交车卡。

更为重要的是,里面有我要起诉的文件材料,包括四份总值达四百万元的借条。

这样的一个包竟然被我随意地放在了电动车的踏板上,啥时候掉的也不知道。

我心里突然紧张起来。我踏上电动车,调头就顺着原路返回,希望能在路上捡到。

我从湖城公安大楼到湖城法院总共骑行二十五分钟。

我沿着来时路又返回到湖城公安大楼前放电动车的地方,没找到我心爱的重要的包包。

我先在原来停放电动车的地方找了一番,也没有。

我走到公安大楼门卫处,值班的是一个二十多岁的帅帅的戴眼镜的警察,我把丢包的情形说了一遍,他建议我去沿途所属的派出所报案,可以调取监控看看自己的包到底丢在了什么地方。

我快速赶到东运派出所,值班警察迅速让负责调取路段监控的警察协助我去看所经路段的监控视频,从八点二十五找到八点三十四分的时候,从拍着我侧面一个放大的视频镜头里就发现了包已经没有了。

这位没有留姓名的警察,我暂且称之为小郝吧,他很耐心,一点点地追踪着我沿途的行踪。

他又从头看起,发现我推车时包已经没有了。他说,“这就好办了,看看包被谁捡起来了。”

他就定位只看我的电动车的停放点,结果看到八点三十二分的时候,发现我的包被一群志愿者捡到了。视频中,他们还打开包,检查里面有什么物品。然后由一个人收好拿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