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莫小菲(1 / 2)

 药剂的后遗症让李维有些昏沉,他想了想,打电话给张志权:“领导,今天似乎感冒了,明天申请休息一天。”

张志权正在和人喝酒,醉醺醺的道:“行,你自己看着安排,不耽误工作就行。”

给另一个组员打过电话安排好工作,李维就昏昏沉沉的睡了过去。

醒来已经是九点,或许药剂的副作用已经完全过去,李维感到脑子异常的清醒,昨晚得到的翼装飞行的知识现在回忆起来仿佛经过多年的学习一般,曾经遗忘的往事也历历在目,甚至大专时学过的电子方面的知识也都回想了起来。

他起身走到镜子前,有些乱糟糟的黑发下面,之前有些暗沉的脸色变得白皙细腻,下巴似乎也消瘦了一点,因为长期的疲劳导致的黑眼袋消失不见,看起来竟然比18岁时还要帅气很多。

李维本来就长得不错,当初进入瑞光公司,被人开玩笑说是公司第一美男子,当然这是戏言,小鲜肉般的长相,有人喜欢,自然有人讨厌。

也就是因为这张脸,给他带来了很多麻烦,当初诗雪竹倒追他,多半也是看上了他的帅气。

洗了把脸,把头发梳了梳,穿上已经穿了四五年袖口都有些发亮的黑色风衣,李维决定去市里买几件衣服。

诗诗回来了,难免有人旧事重提,李维不希望给她添堵。

打车到了开元商城,李维直奔二楼,上次来这里还是几年前他去三楼给诗诗买衣服的时候。再次来到这里,李维还记得那次正好是七月,他热的满身大汗,穿着廉价的地摊货,走进商场的样子。

那时候工资低,李维在三楼转了半天,就买了一件白色的连衣裙,当时他站在过道,豪情壮志的想着写书赚了钱,一定领着诗诗来这里血拼一次,让她随便买。

现在想起来,诗诗其实根本不在乎他有没有钱。

李维并不太在乎穿着,他小时候家里没钱,上初中时一件夹克能穿三年,已经习惯了贫穷。

所以随便逛了逛,李维走进一家雅鹿买了几件衣服和裤子,旧的直接不要了。又在隔壁买了两双皮鞋,路过一楼亨吉利时,想了想,记得诗诗似乎说过喜欢戴手表的男人,便走进去买了块一万多的浪琴。

他没有驾照,高中毕业时,家里没钱让他考驾照,等上班存了点钱,又全部花在了诗诗身上,后来虽然能拿出几千块,却又没了时间和心情。

所以暂时也不用买车,走出开元商城,他一时竟然有点不知所措。有钱了,不知道怎么花。

顺着马路走了几步,李维准备打车回宿舍,却看到马路边有一个三四岁大,穿着奶白色的大衣和蓝色牛仔裤,粉萌粉萌的小女孩,正睁着大眼睛看着他。

虽然不是周末,开元商城附近还是人流密集,这小朋友一个人站在路边,李维稍微有点担心。

他走过去,小女孩摇晃着两条辫子,笑嘻嘻的似乎一点也不怕生。

“小妹妹,你一个人在这吗?你爸爸妈妈呢?”

“帅叔叔,你好,我妈妈买东西去了!”

“你干什么?”

莫小菲手里拎着给女儿买的衣服和玩具,在马路另一边买奶茶,但其实一直在观察女儿,看到有人走向女儿,虽然手里提着大包小包不太像拐骗孩子的坏人,还是有些紧张,拿到奶茶急忙跑了过来。

李维转过头,忽然愣住了,看着那熟悉的俏脸和嘴角红色的痣,他仿佛一下回到四年前。

“好久不见!”

莫小菲美丽的脸上勉强露出一个极不自然的微笑,道:“李维!”

“这是你女儿?真可爱,几岁了?”

“三岁。”

“妈妈我四岁了,八月十七号我过生日,点了四根蜡烛!”小女孩似乎在炫耀自己的记性,莫小菲有些尴尬的道:“记错了,老觉得她才三岁。”

李维正想问问她的近况,莫小菲用手指了指旁边,道:“我老公马上过来了。”

“哦,我也有事,那我先走了。”

李维转过身走出没多远,忽然意识到不对劲,他和莫小菲是2012年十二月初了断的,距今还不到五年,记得莫小菲是第二年刚过完年结的婚,今年八月十七日四岁生日,那么这个孩子实际上是……

他猛的转身,已经不见了莫小菲的身影。

“决,在吗?”李维耳朵上挂着形似蓝牙耳机的飞船联络器,找不到莫小菲,他忽然想起头顶天上负责保护自己的智能机器人。

“船长,请指示。”

“刚才和我说话的那个女人,能找到吗?我看不到她了。”

“您左前方,大概五十米,她带着女儿正向着开元商城的大门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