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烈士暮年(2 / 2)

保镖瓮声瓮气的说着,就像一只破掉的大风箱一样。不过,这家伙的普通话标准的让孙振宇都有点儿汗颜,几乎没有一点儿地方口音,字正腔圆的让孙振宇一下就联想到了外国人。

“那个,我叫孙振宇……”

“哦,在这候着吧!我去通知刘叔。”

孙振宇狂晕,想不到这人一点儿不给自己面子,连候着这个词都用上了。要不是看在刘叔的面子上,孙振宇一定当场跟这个印度阿三破脸。保镖收起杀猪刀,大步流星的走进屋里,不消一会儿的功夫,他就转身出来,随手一挥,示意孙振宇进去,其神态不是一般的傲慢。

孙振宇强行压住自己想要打人的心情,跟在他的后面,走进刘叔的家里。

刘叔的家从外面看颇为豪华,但室内的装潢简单朴素,没有多余的家具,给人一种豁然开朗的感觉。家里被打扫的一尘不染,墙壁也干净的像新粉刷的一样,保镖瓮声瓮气的解释说,刘叔有洁癖,他的爱好是在家里看着佣人们不停的打扫卫生。

倒是这保镖说话的态度,让孙振宇很是好奇,他对自己不恭敬还是其次,对刘叔也没有黑道上应有的恭敬,那用普通话说出来的没口子脏话让孙振宇听的一阵阵蛋疼。

“这边走,刘叔在书房。”

有文化的老年人都喜欢在书房里向年轻人展示自己的博大精深的才学,但刘叔的书房却孙振宇想象中的完全不同:三十几个平米的房间里只有一张古色古香的木桌,一张太师椅,而没有想象中的大书架。房间的墙壁上挂着一副**像,周围用红旗围绕,侧面的墙壁上还挂着一副大标语:一切帝国主义都是纸老虎!

刘叔安静的坐在太师椅上,闭着眼睛,手指有节奏的在木桌上敲打着,神情轻松安详,像极了一只慵懒的老猫,现在的刘叔完全没有初次见面时候的戾气。房间里老式的燕舞收音机里正在播放着熟悉的现代京剧唱腔:今日痛饮庆功酒,壮志未酬誓不休,来日方长显身手,干洒热血写春秋……

慷慨激昂的声音让刘叔的心回到了他曾经的峥嵘岁月,孙振宇也是喜欢怀旧的人,能体会到刘叔的心情,特别是那种在战争年代积累下来的记忆,在暮年细细回味的时候都是让人难以忘怀的。他静静的垂首而立,等待着刘叔的教诲,而那个保镖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悄然出门。

“今日痛饮庆功酒,壮志未酬誓不休!慷慨,慷慨啊!当年的歌比你们年轻人现在喜欢听的玩意……”

“内涵。”

“对,老头子没文化,也不再书房里摆弄书架什么的,平生就是好这口。哼,老骥伏枥,志在千里,就是不知道这把老骨头还能不能上阵杀敌。”

“您还可以,为将者,有一颗心就已经足够了。”

刘叔对孙振宇的话不置可否,他恢复了沉默,用手指在木桌上和着节拍敲打着,良久,他才再次开口。

“没有经历过战争的兵,都是新兵蛋子。你这年轻人啊,没有受到过战争的洗礼,是不会明白的。对老头子我来说,最大的乐趣,是上阵杀敌,饥餐胡虏肉,渴饮匈奴血,在血腥散尽后手挽着手从倒下的战友之间站起来,这才是我追求的。不能冲锋的勇士像没有牙齿的老虎,不能挥拳的拳王,活着已经没有价值了。”

刘叔的话里透着无限的悲凉,孙振宇私下里得知,刘叔这几年的身体江河日下,恐怕他也知道自己大限将至,烈士暮年,对自己无法杀敌的悔恨常常萦绕在他的脑海中。

“不然,一个战士的最好归途,是在胜利前被最后一颗子弹干掉,但刘叔你的归途不是。你在越南战场上回来,靠的是死去战友的身体搭建的屏障,所以,您活着,还是有意义的。”

“此话怎讲?”

“您的战友,死得冤。没有留下后人的大有人在,长眠在那片肮脏土地的也数不胜数,您苟且偷生多年,在有生之年,也有做些什么吧?”

气氛突然变得奇怪起来,刘叔依然悠闲,孙振宇依然吊儿郎当,但空气里面的气氛已经开始逐渐变得不同寻常。保镖悄悄的把头伸进来,看了一眼,又默然的缩回头去。

“报仇!老子,要报仇啊!”<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