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林琳的建议(1 / 2)

 接下来的几个晚上,杨美怡听从林琳的叮嘱,没有来打扰他。林琳非常专注地研究起卷宗来,里面的任何一个细节,他都不会放过。

慢慢地,案件在他的脑海里,开始清晰起来。

原来,案件发生至今,已经接近一年。

有一天,营州市第十二中学的一位老师,姓沈名明。他到属于他居住地辖区的公安局,说他的妻子龙小花失踪一个多月了,他找遍了所有可能的地方,包括他妻子的老家龙泰村,都无法找到,所以来报案,请求公安局帮忙寻找他的妻子。

辖区公安局接案后,马上开展调查,几个月过去了,没有任何进展,便将案件转给了沙湾区刑侦分队,分队的人也不敢怠慢,立即开展侦查工作。

从沈明的学校,到离营州市100多公里的沈明的妻子的老家龙泰村,他们都不知道跑了多少个来回,结果还是一无所获。

沙湾区刑侦分队看见报案人没有再出现,本想就这样压着。不破不立嘛,反正破不了案,干脆也就不立案,案件似乎就要在沙湾区刑侦分队终止了。

这种情况,在这样的年代,虽然不常见,但绝不是个例。

殊不知,龙小花的父亲,也就是沈明的岳父,原龙泰村的村长龙悦,最近一段时间,鼓动亲戚朋友和一些村民,不断到学校和相关部门反映情况。

沙湾区刑侦分队眼看压不住了,才往大队报。洪伟平看了卷宗,了解了最近发生的情况,不敢怠慢,马上向营州市政府汇报。

营州市政府十分重视,责令洪伟平,务必在半年内,将案件搞个水落石出。

洪伟平拿着这个烫手山芋,使尽浑身解数,也无法从中找出破绽。

眼看时间一天一天过去,案件如果不破,他将被平掉或者降职。

在洪伟平近乎“绝望”之际,美怡的话,仿佛一道闪光,让洪伟平从中看到了希望。既然自己不行,洪伟平决定“铤而走险”,请林琳帮忙。

林琳注意到,沙湾分队到沈明的学校调查时,学校的老师反映,沈明与学校的一位老师传出绯闻,但没有得到任何人的证实。最后,这位与沈明有绯闻的、名叫陈丹凤的老师,申请调动,回到她湖北的老家。

沙湾分队并不轻易放过这条线索,充分排查了从沈明报案到他们侦查这段时间,沈明的去向。结果发现,沈明一直呆在营州市,所以,他们便没有沿着这条线索再追踪下去。

“可惜了,这条线索,价值很大,就这样放弃掉,实在不应该。”林琳自言自语,心中也有了主意。

林琳一旦投入某件事,工作效率是很高的。从周一接到卷宗,到理出头绪,才用了两个晚上。

自从将卷宗交给林琳,洪伟平请杨美怡,每天上午与林琳联系一下,看看有没有进展。做刑侦的人,心思是十分细密的。洪伟平知道,林琳打电话不方便,所以,他才让杨美怡每天打电话联系。

上午,杨美怡的电话如期而至。

“美怡,中午找个地方,我、你和洪队长三个人见见面,有些事情,你们可以先做,等到周六,我们再集中一起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