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九十九章 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1 / 2)

 北宋大法官正文卷第四百九十九章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他这是在教我们做事吗?</p>

一众官员是呆若木鸡地看着张斐。</p>

顾不得愤怒!</p>

不敢去质疑!</p>

来不及阻止!</p>

这个判决真是出乎所有人的意料。</p>

且不说此次判决是否有理。</p>

可以肯定的是,此次判决将会打破现有的权力结构,因为他们突然明白,这皇庭竟然能够判决官府失责,官府违约。</p>

这简直就是不敢想象的。</p>

这绝对是历史性的判决。</p>

即便在开封府,也未有发生过。</p>

张斐只是告过官府,而告官府,这个在北宋并不少见,但结果最多也就是为起诉人平反,然后皇帝对官员进行惩罚,但不会说判官府违反法令。</p>

原因就在于政法一体,总不能说法判法有罪,这个是毫无逻辑的。</p>

而如今是政法分离,自然就可以这么判。</p>

此次判决也好似在向那些官员们招手,欢迎来到政法分离的时代。</p>

“这个张三还真是手段了得。”</p>

已经退庭了,但陈琪兀自坐在桌上,看着文案上的盐法,是不敢置信道:“在我们看来,此乃法令,应该是必须的执行的,但如果将其视作一份契约,那么这番判决,还真是合情合理。</p>

难怪他之前找何盐监他们出庭作证,原来他是要证明,朝廷存有违约的情况,如果此法都不作数,黄桐所售之盐,自然也算不得私盐。厉害!厉害!”</p>

苏辙笑道:“其实此案之所以难判,在于盐政不容有失,如此判决,并没有破坏盐法,反而能够促使朝廷完善制度,这才是最难能可贵的。”</p>

陈琪顿时恍然大悟。</p>

这一点才是最难的。</p>

张斐的判决,不是破坏盐法,反而是遵循盐法,盐本钱和米得如数给盐户,要是给了的话,再贩盐,那就是属于贩卖私盐。</p>

苏辙又道:“不过我们得好好检讨一下,此番诉讼我们又失败了,而这本也是我们该考虑的问题。”</p>

他确实也没有料到,这个思维一时半会转不过来,就常理而言,这法令是必须执行的,他们就觉得不管怎么样,黄桐绝对是贩卖私盐,证据确凿。</p>

以往这种情况,一些正直、仁义的知府,就是凭借权力,免除盐户死刑,采取小惩大诫。</p>

不会从法律方面去解释。</p>

但皇庭不同于官府,是纯粹的执法者,必须要给出法律解释。</p>

然而,这条盐法里面又涉及到交易问题,是具有契约属性的。</p>

只要能够证明官府没有履行契约在先,那么黄桐就不算违法。</p>

而官府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应该扣罚黄桐的盐本钱,那些都是不被记录在案的,因为钱都发下来了,只不过是没有到黄桐手里,这个就没法去记。</p>

只能嘴上说。</p>

这就是为什么张斐最后说那番话,扣钱扣盐都不记录的,你叫我怎么去相信你们?</p>

陈琪挠着头道:“这可需要很大的勇气。”</p>

说着,他又看向面前匆匆走过的官员,“而且不一定所有人都信服。”</p>

苏辙抬头看去,只见韦应方、何春林等人是直接追了过去。</p>

在公堂之上,韦应方他们不敢言语,因为他们屁股不干净,但不代表他们会认同这个判决,你判我们失责,那我们以后还怎么工作。</p>

这等于是制约了他们的权力。</p>

这怎么能行。</p>

当即就怒气冲冲地跑去找张斐。</p>

可一见到张斐,韦应方顿时脸上神色大变,满脸堆满了友善的笑意,还拱手道:“张庭长果真是名不虚传,此番判决,令我等大开眼界。”</p>

一旁的何春林,是面无表情,目光中夹带着一丝愤怒。</p>

“哪里!哪里!韦通判过奖了。”</p>

张斐说着,又是重重叹了口气,“不瞒各位,其实我自己对这个判决非常不满,此乃下下之策,亦属无奈之法。”</p>

我信你个鬼!</p>

韦应方才不相信,但还是故作好奇道:“此话怎讲?”</p>

张斐道:“因为根据我们皇庭所查,贩卖私盐者,比比皆是,方才刘县尉也说明了这一点,相信各位也都清楚。”</p>

韦应方他们沉默以对。</p>

“所以呢。”</p>

张斐道:“如果皇庭判黄桐死罪的话,那么就有可能要判所有盐户死罪,如此一来,谁还愿意去制盐,这将会极大破坏盐政。”</p>

韦应方捋了捋胡须,稍稍点头,又道:“但你判黄桐贩盐合法,这也会导致私盐泛滥,盐政也会遭到很大的破坏。”</p>

张斐苦笑道:“韦通判所言,正是此案最难之处,我深知盐政对于财政的重要性,我不能使得盐法作废,故此我并没有判定贩卖私盐合法,我只是判定官府违约在先,故此黄桐所售之盐不算私盐。但如果官府没有违约的话,那么黄桐所为就属贩卖私盐,此次判决并没有改变什么。”</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