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八十一章 何不食肉糜(2 / 2)

这里面有大部分人都是孟子的教徒。</p>

如富弼、吕公着等人。</p>

赵顼点点头道:“朕听着的,待会自不会饶他,但是朕也希望他能够输得心服口服。”</p>

言下之意,你先辩过他再说。</p>

你们这么多老夫子在此,争不过一个黄口小儿,还请朕帮忙,都不要脸了么?</p>

还真是如此,蒋之奇这句话,顿时赢得学生们的鄙视。</p>

彭思言立刻站出来道:“谁说我们认同你这一句话,舍生取义,便是孟子所言,而你强调的是利益,此与孟子的思想是背道而驰。”</p>

“关于法制之法的义与利,上堂课我已经论述过。”</p>

张斐一笑,又道:“但是彭御史说得是与孟子此言背道而驰,上堂课确实没有明确谈论这一点,而孟子这句话指得君民关系,那我们就看看,是否真的背道而驰。”</p>

说着,他退回到木板前,手往上一比,“你们认为这两句话有关系吗?”</p>

学生们摇摇头。</p>

“没有?”张斐问道。</p>

你又来了!</p>

学生们又蒙了。</p>

他们最怕张斐问这种问题。</p>

“想给你们一个表现的机会就这么难吗?”</p>

张斐是哀其不争地看着他们。</p>

蔡京心想,哪回是给表现了,全都是给难堪。</p>

张斐无奈地摇头一叹,又道:“跟以前一样,我们来推论一下,两句话是否有关系,如果有,又是怎样的关系。”</p>

说着,他闭着眼,轻轻捏着额头,问道:“方才蒋御史说,孟子这句话意在规劝君主,要宽厚待民,施以恩惠,是不是对的?”</p>

“是。”</p>

学生们齐声答道。</p>

这就是孟子的仁政思想。</p>

“法制之法呢?”</p>

“扞卫个人正当权益。”</p>

“嗯。”</p>

张斐点点头道:“很不错,都还记得。”顿了下,他又问道:“怎么扞卫?”</p>

蔡卞答道:“用法律扞卫。”</p>

张斐继续问道:“《宋刑统》是否做到这一点?”</p>

“没有。”</p>

学生们齐齐摇头。</p>

不少第一回来上课大臣顿时一脸懵逼。</p>

没有?</p>

你们在说什么?</p>

但他们又见富弼、文彦博他们都没有做声,包括严复在内,故此他们也不敢轻易开口。</p>

“为什么?”张斐继续问道。</p>

“因为《宋刑统》是以刑罚为主,而缺乏保护,法制之法与之不同之处,就是多了保护、维护个人权益的思想,在法制之法下,许多律例都不应以刑罚终结。”</p>

“非常好!”</p>

张斐快速走到木板前,“这是上堂课最为主要的内容,法制之法与宋刑统的最大的区别,就是法制之法基于保护、维护,即便是惩罚,也是为了保护和维护个人正当权益。</p>

那么问题来了,怎么做到这一步?”</p>

“修法。”</p>

叶祖恰回答道。</p>

张斐问道:“你说修就修啊!”</p>

叶祖恰摇头道:“学生可没这权力。”</p>

“谁来决定?”</p>

“官家。”</p>

“如果官家决定要修,是出于什么目的?”张斐问道。</p>

叶祖恰道:“保护和维护国家的安定和百姓的个人权益。”</p>

“除官家之外,还有其他人能决定吗?”</p>

“没有!”</p>

大家连连摇头。</p>

“我想也是。”</p>

张斐点点头,睁开眼来,道:“那这个逻辑就变得非常清晰。法制之法的理念,主要是扞卫个人正当权益。</p>

这只是一个理念,而普天下之,唯有君主可以将这个理念贯彻到政策中,如果君主这么做,那么就变成君主利用法制之法保护、扞卫自己百姓的正当权益。</p>

对不对?”</p>

学生们是频频点头。</p>

张斐又将手比在木板上,“再看看这两句话,有何关系?”</p>

“如此说来,两句话都是体现仁政思想,差不多。”</p>

“什么差不多,你们都在想什么?”</p>

张斐叹了口气,道:“我这么来问吧。如果君主做不到保护、维护百姓个人的正当权益,能否做到宽厚待民,施以恩惠?”</p>

学生们认真想了想,蔡卞摇摇头道:“做不到。”</p>

张斐又问道:“为什么?”</p>

蔡卞回答道:“如果连百姓正当权益都不保护,又如何会去施以恩惠,毕竟后者是额外的。”</p>

张斐又问道:“反之能不能做到?”</p>

蔡卞点点头。</p>

张斐道:“二者关系非常明显,一个是基础,一个是理想,如果抛弃基础,而去追求理想,这就是何不食肉糜,听听就好了,千万别当真,也千万别笑。”</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