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早餐(1 / 2)

 “就是这样!”厉鬼举起手,在空中化成雾气,渐渐勾勒出刘安邦的容貌。【】

“挺俊的小子,难道是那小贱人的姘头?可恨!如果失了元阴,我拿她还有什么用!”

鬼师婆怒喝一声,红头将军又大声哀告:“鬼师婆,我在星夜下疾驰,损耗严重,伤上加伤,快要魂飞魄散了,你再不救我,以后就没有人帮你做事了!”

“也罢!今天就救你一救!”鬼师婆擎出一件法器,尖声喝道:

“快到我碗里来!”

红头将军想也不想,一头就冲进碗形养魂法器中,被鬼师婆盖上盖子,收好冷笑:“就算没有元阴,也还有别的用法,小贱人,休想逃出我的手掌心!”

地下室里,刘安邦盘膝坐在重新被封禁好的法阵前,闭目修行,将厉鬼灵体炼化。

虽然只是一条大腿,可是灵体凝聚,比上百个幽魂的能量还要强得多,炼化所需的时间也就更长。

等到他炼化好后,睁开眼睛,发现已经到了该起床的时间。

凝神内视,发现修为疾速增长,达到了三层中段,比之前的修为有了质的飞跃。

有这样的实力,下次再面对红头将军,应该更有把握将它击杀。

可是这样一来,他就又向鬼修迈进了一大步。若是修为再上升,就真的只能抛却肉身,试图冲击鬼仙境界了。

如果还想当活人,唯一的办法,就是修炼红尘劫,增进这一功法的修为,而这就需要进入俗世之中,在红尘中打滚,被世情缠绕,体会作为人的心情,才有希望迅速提升红尘劫的进境。

他站起身来,走向地下室门口,决定从现在起就去体验世情。

在踏上台阶之前,他停下脚步,蹲下身,拾起了一枚黄金手镯。

这手镯是女式的,打造得极为精美。刘安邦皱起了眉,记得昨天在欣莫雨的身上,也看到过这样一枚黄金手镯。

那时候,她基本没有穿什么衣服,纤美皓腕上只挂着这样一个手镯,挡在只穿着三点式内·衣的酥胸前面,浑身上下就那么点衣服饰品,一眼就能看光,所以记忆深刻。

但这枚手镯绝不是她手上掉下来的。回忆战斗时,他曾用小剑斩碎厉鬼一根手指,那手镯就戴在手指上,因为是实物而非灵体,不会被灵剑损伤,指断后跌落地面。

厉鬼手掌极大,一根手指的粗细可抵得上女子纤细手腕,竟然拿着一个手镯当戒指配戴,这事倒也有些稀奇。

在手镯上,他能感觉到精纯的阴力,表面铭刻的花纹似乎也有些奇异,蕴含着神秘的力量。

刘安邦将手镯收入口袋,决定以后再细看,现在他要尽快去体验世情,免得地灵诀进一步转化他的身体,真的变成鬼修就麻烦了。

走出地下室,来到厨房里,看到天色已经有些亮了。

刘安邦打开冰箱,把里面的食材一一取出,决定做一顿丰盛早餐来犒劳自己一夜的辛苦。

各种食材,在他手上、刀下翻飞,被菜刀切成精细整齐的样式,在锅中上下翻炒,一道道精美菜肴在他手上做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