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二章 分头行事(1 / 2)

欲穷千里目 李锦银 3125 字 2019-09-18

 可惜,朝旭并没有死,他只是昏了过去。等他醒来,又是自己一人躺在床上。要不是浑身散架一样的疲惫和疼痛,他几乎以为之前只是自己所做的又一个噩梦。

他咬了咬牙,站了起来,给自己穿上衣服。与朝旭一色雪白的罩衣,领口和袖口也有淡月色的花纹,繁复而华丽,可是披上衣服的感觉,却让他忆起昨夜朝影环抱住自己的情形,披上身的衣服就好像朝影危险的怀抱,他几乎骇得差点将衣服掼了出去。

他艰难地为自己简单洗漱,慢慢地走出房间。

外面,下雪了。

飘飘扬扬的雪花犹如轻盈的鹅毛,给这个世界换了一身雪白的衣裳。美丽的、丑恶的、善良的、邪恶的,都被掩盖在这雪下,大地一片莹白。

朝旭以前很怕雪,因为他们没有足够御寒的衣服。每次雪后不久,总会有乞丐死去。对于穷人而言,寒冷也是死神。

现在,虽然经过一夜的折磨,但他早就不是当初那个什么都没有的小乞丐了。他有内力护体,身上看似单薄的衣服却挡得住严寒,他并不觉得冷。

只是为什么,他的心里,还是有凉气一阵阵地向上涌呢?

他缓缓地走至庭院之中,任凭雪花好似顽皮的孩子,落满他的肩、他的发、他的眉眼。

他想起以前见过的冻死的人,那些人死去时,脸上都挂着淡淡地笑容。非常安详。

他举起右手,慢慢地摊开掌心,接住雪花。

他厌恶地看着掌心之中,慢慢融化的雪,这明明是最肮脏的东西。却偏偏有一副最纯净的外表。

仔细想来,大约是从那一天起,朝旭无比渴望自己可以成为阿旭。

朝旭是这个世界上肮脏的、龌龊地、冷酷的……哪怕用上一切负面的词都无法形容的人,是生在夹缝之中求生的爬虫蝼蚁,是生活在阴沟里不能见光的老鼠,是生长在阴暗潮湿沼泽之中的植物。

可是阿旭不同,他的笑容那么灿烂,他地生活那么单纯。他的眼神之中有的只是清澈,决无混浊。阿旭不会为了自己的生命背叛亲人,阿旭宁死也不会让自己变得污糟而令人作呕。

他抢了阿旭的名字,这不够。他要完全做阿旭。他要自己完全成为阿旭。

成了阿旭,就可以跟这些不堪的过去诀别了。

他可以有全新的生活,他可以有全新的亲人,他可以有全新的朋友。

他一直忍耐着,暗地里成长着、强大着,直到他真的杀死了朝影。

阿旭杀了朝影之后会救出母亲,所以他也救出了那个疯女人。他给她安排了安全而舒适地住处。他找了人照顾她的起居。

只是,她却并不认为他是自己的儿子。

也许疯子的心里才最明亮,也许他就算能瞒遍天下人,也不一定瞒得住她。他不知道她是如何分辨自己地孩子的。但是,显然有着她一半骨血的自己,并不被她认为是自己的孩子。

所以他不经常去见她。

他花了很多精力去寻找阿旭口中的荷谷。1——6——k小说网

说来奇怪,虽然年月越来越远,他却对阿旭口中提到的每一句话都感觉更加清晰起来,就好像是不停地有人在他脑海里帮他复习一般。

“阿旭,你在想什么?”阮叶的话在他耳边响起,他这才回过神来。他们还在芬芳楼之中。他刚刚问了一句从外面回来的乔不遗去了哪里,后者回答他之后,他却不知怎么地想起了往事。

“刚才走神了。”他朝阮叶笑了笑,“阿布,你刚才说你去见赵九了?”

乔不遗点了点头:“嗯,谈了一些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