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乐句 寒食祭祖(1 / 2)

 小怜在王家的这些天,并不像一般四岁孩童样吵闹的。她总是很安静,一不注意,就忽略了她的存在。除了刚来的那两天她有哭闹过,到后来只在夜里做噩梦时才会哭了,只是问她梦到了些什么,她却想不起来了。

小怜虽然才六岁,但已经显得比同龄孩子懂事多了。自己的事情,很少让王氏操心的。她很聪明,教什么都是一教就会,在王氏的教导下,她只花了一天便完全学会了自己给自己穿衣服,梳头了。这让王氏觉得很有成就感。

自从学会穿衣服后,每天早起,小怜不再要王氏给她帮忙,都是自己穿衣,给自己打水梳洗,因为她太小,手上也没劲,稍微复杂了点的发髻,她学了好多次都学不会,就干脆用头绳把头发束成了一把,用头绳扎紧了高高的绑在脑后,梳了个高高的马尾,看起来也算干净整齐了。

当时并不见有女孩子这样梳头的,也没有人教小怜这样做。她只是觉得这样很方便,便顺手这么扎了,王氏因为看着干净利落,小怜也愿意这样梳,就只好笑笑罢了。

小怜身上的伤也不过七、八天的功夫就已经好了大半,只剩一些严重点的,还有淤青没散去,或是结痂的伤没好全。就连那最严重的腿伤,当时还影响了她走路的,也已经好的快结痂了,已经完全不影响她走路了。

白天的时候,王氏要做的家务很多,例入打扫、做饭、缝补、喂鸡、洗衣什么的,王二到地里干活了,她还要给他送了饭菜去,待王二吃完了,才回来和小怜两人吃。

小怜自打能正常走路后,就常爱帮着王氏做些简单的家务,比如择菜,扫地,喂鸡什么的。王二在院里干活,流了一身的汗时,小怜还会端碗水,拿了王氏的手巾,去给他擦汗,送水喝。在小怜看来,不论家人能不能寻到,王氏也已经是她的家人了。

王二要是外出到地里干活,无法回家吃午饭时,小怜就自告奋勇的从王氏手里接过那菜篮子,一摇一摆的给王二送饭去,俨然一副就是王家的小女儿样。常惹的王氏掩嘴一笑。

王氏每次要给小怜洗衣服,小怜都不让她洗自己的小件衣物,比如贴身穿的小衣什么的,都从不让王氏洗,总是要自己洗。

王氏嫌她小,力气不够,洗的不干净,她也不让帮忙,总说自己能洗干净,多清几遍就是了。虽然早已经立春过后,可那水也还是冷的刺骨的,小怜也不怕,常洗的她牙齿打的咔咔响,也不肯让王氏洗。

小怜自己也说不清为什么要这么坚持,可她就是觉得自己的贴身衣物,就该自己洗。要不是因为自己太小,其他的衣服也不要王氏给她洗的。

虽然小怜能做的还很少,但她的乖巧懂事,很讨王氏夫妇的喜欢,对她也更是疼爱了。

只是两口子经常觉得奇怪,看着小怜的身影也和别的六岁的孩子没区别,可她的眉宇间却时不时的露出些成熟的神色,怎么看怎么觉得不像是才六岁的孩子,再加上她的言行就更不像了,可他们又找不出其他的原由,就只能当她是早熟了。

就这样日子飞快的过去了大半个月,王二又出去打听了几次,还到官府去报了官,都是一无所获,也没人到他家来寻走失的孩子,小怜也跟着放弃了寻找家人的想法。

这一日午饭后,王氏夫妻俩经过商量后,将小怜叫到了跟前,王氏看着小怜,一脸郑重的道:“你来我们家也有些日子了。原本是想着为你找到了家人,将你送回去的。

只是现在看来没什么指望了。我与你二叔商量过了,我们一直都没有孩子,又很喜欢你,你要是愿意,就做了我们的养女如何?”

小怜听了,垂下了眼睑,心里一阵激动,即使是养女,自己也终于算是有个正式的家了,有家人了,便赶紧同意了。

看小怜很开心的同意了,王氏夫妻也面露喜色,备感安慰,最初他们都认为小怜多半不会同意的。

趁着天色尚早,小怜被王二带到了里长那里,落了户,正式收为了自己家的养女了。

因为先前为小怜看病抓药调养身体什么的,王二家里本就不多的钱也都用光了,还找街坊借了些。

两人商量后,征得过了小怜的同意,就把她身上的那块玉佩给当了,换了些钱,又到集市上买了家里急需用的东西,还把先前欠下的钱还了大半,才带着小怜回到了家中。

在把玉佩典当掉时,小怜忽然想到,万一以后寻到了亲人,却没有了凭证,就请那当铺的管事替自己描了个玉佩的样式下来,以防日后要有机会寻着了亲人,也好有个物证。

王二将这一幕看在眼里,心里感叹着小怜的聪慧的同时,又觉得小怜的心思实在比同龄的孩子要多了许多,她虽然很开心的同意了做自己的养女,可心底里毕竟还是有隔阂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