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会有些意外(1 / 2)

穿到古代做反派 夏目 4991 字 2019-09-18

 “哟哟!这是糖葫芦哦是糖葫芦哦!你以前没见过吧?这个很好吃的哟~~”我献宝一样抓着串冰糖葫芦在沫水面前晃个不停,笑的分外灿烂。****

以我多年的小说和电视剧的浅薄知识来看,像沫水这种高处不胜寒小时候被逼着成材大点被逼着成神的孤傲少年,肯定是会对平凡人的一切琐事和生活方式感到新奇,只要引起他的兴趣,肯定要从这方面入手,而最好的最快捷的手段非我手里这串经典道具冰糖葫芦莫属!

尽量笑的慈祥,乐呵呵的看着沫水穿着我给买的红色小棉袄——是我昨天心血来潮买的,今早为了让他穿上,我可是费尽心思让苏恋香去把他衣服给偷偷摸摸处理掉的——表情还是那么严肃不苟言笑,稍显稚气的脸上冰冷一片,皱着眉拿鄙弃的眼神看着我。

没事没事,其实他是表面在硬撑,心里肯定好奇的不得了,我得意的晃着冰糖葫芦,准备迎接他春纯真可爱的一面。

“你这笨女人,不会以为我和你一样笨的连冰糖葫芦都不知道吧?”沫水退后一步,坚决要与我拉开距离的模样。

“呃?”我一手叉腰一手诱拐状拿着串糖葫芦,石化。

沫水一挑眉,看也不看我:“玄千门下即是万古城,御王朝和东元国的接合之处,市集比京城有过之而无不及,每个月本门主为了以身作则都会亲自下山采办,你不会笨到以为,我不知道普通百姓的生活吧?”虽然带着问号,却是陈述句。

我尴尬,僵硬的收回糖葫芦,闷闷的咬一口:“没有,怎么可能,我当然知道了……”偷鸡不成蚀把米……

沫水也没再说话,冷着张脸沿着街道往前走,完全一副领导视察公事公办的模样。

摸摸鼻子,只好可怜巴巴的跟在他后面。和小孩子讲道理本身就是不成立的一个论题,尤其是这个小孩子还不是那种天真无邪幼稚乖巧的类型的时候。

话说这光明兽节有两大特点,一,就是晚上的花灯会,为了引来光明兽的祝福而在河边放灯;二,就是光明兽面具的热销。以前看山海经的时候,各种奇形怪状的神兽见的多了,此光明兽还真是我见过的最正统的兽类相貌,薄薄一层黑铁塑的面,上镶獠牙,双目圆瞪,鼻翼巨大,五官尽是凶狠,却在眼睛里透出纯和的温顺,想不通的和谐。

街上人很多,多数戴着这样的面具,看起来,就像一个人兽共存的幻想世界。

苏恋香今天说是有事,并没有跟过来,我好玩之下买了两个面具,两个小号,正在庆幸颜素问这张脸还算小巧居然能和小孩子相提并论时,发现前面孤傲的小领导不见了。第一反应是东张西望,彻底发现这孩子真的丢了我就立马撒丫子往前跑。

还没跑多远,衣服被人一扯,软软的少年独有的音色从身后响起:“你跑什么?”

回头一看,沫水明明还在原地,只是表情有些不对劲,像是有些生气。

我松了口气,弯下身子捏捏他粉嫩的小脸:“吓死我了,还以为你丢了……”

沫水的脸兴许是被我捏红了,倔强的扭过头:“就说你是个笨女人……”

“好好好,小少爷,我是笨,你最聪明了……”这个年纪的孩子要哄着才好,虽然他的心智成熟,但是毕竟年纪摆在那里,又不是真的是神童在世,哪里有可能不要强的。

小孩子也算满意的别过头不讲话,红红的小棉袄衬得他的脸越发白皙可爱,带着少年的青涩,漂亮的像个女孩子,我顺手把面具架在他的脸上:“别说为娘对你不好,你看,给你买了面具玩呢!”

沫水也实在,一甩手把面具给拍地上去了,瞄了我一眼,继续孤傲的说:“谁要这个玩意儿!”

一时没想到情景会变成这样,我呆立了几秒,无奈的捡起面具:“你不要也不能乱扔嘛,这可是我花钱买的。”说完自己戴上那个面具,从面具的眼睛框里看人,范围小小的,只有离我最近的沫水。

我伤感的转身,一手提着另一个面具,一手抓着沫水的袖子,微微叹气,时不时拿哀怨的眼光看他,痛心的嘀咕:“我本来也是一番好意……”

热闹的人群作为我的背景,格外凄凉。

沫水小朋友满头黑线垂直落下,一把夺过面具,嘴里嘟囔着:“真是丢死人了……”胡乱的戴上去。

立刻笑的灿烂明媚,我弯腰亲切的帮他调整好位置,然后双眼放光盯着他看,欲言又止。他黑线还没消失,又是一朵大汗:“你想说什么?”

我害羞的笑笑,很是扭捏:“沫水,你做我儿子好不好?你刚才那个样子真是好可爱呀~~太有爱了~~”性格倔强身世动人冷若冰霜最重要的还是个美少年,完全是我理想的儿子!

戴着同样面具的沫水小朋友僵硬,甩开我的手:“你是我未来的妻子!”

一般的情节里,说这话的如果是个冷酷派帅哥或者小正太说话的对象是个相对的小萝莉的话,效果简直就是太好了,可惜现在没达到这个条件不说,我们两还戴着神兽的面具,分外的囧囧有神。

“哎呀,这市集真是热闹~~”我装傻。

“你别逃避了,早晚你是我玄千门的人。”沫水把我拉回现实。

“小朋友,你这样说太不负责任了!”我正色,虽然很怀疑由于面具的关系他能不能看到我此刻严肃的表情。“我现在是个自由的独立个体,无论是谁,都没有办法决定我的将来,你有没有听过一句话‘宁为玉碎不为瓦全’,要是你真的逼急了我,我可是什么都敢做的。”

沫水不接话,低着头心情也不看好,捏着我的手死紧,许久抬头:“笨女人,我一定会让你心甘情愿的嫁进我玄千门!”

巨雷。我摇摇头:“代沟真是个麻烦的东西呢……”

就这样我们也不再说话,他用力的握着我的手,带着少年特有的执着,不紧不慢的和我继续走完整个街道。

有时候古装剧里也不全是瞎扯,至少一些大制作的剧目就把街道表现的很完整,拥挤的人群,讨价还价的小贩,再加上闲逛的游人,光是走路就已经很吃力了。

逛啊逛的到了晚上,在河边的豆浆摊子上吃了点东西,我们早早就占了好位子,天色渐晚,天气渐谅,河里满是星星点点,看的倒也很赏心悦目。

我委屈的问沫水小朋友:“我给你买的兔子灯呢?你干吗不带出来放?”

沫水不鸟我。

我更加委屈:“那可是花了钱的!”

沫水从口袋里掏出一张棉纸:“不结实,给我扯坏了。”俨然是那可怜的兔兔耳朵!

“偶可怜滴兔兔啊!”我夸张的接过残骸,哭的肝肠寸断,“你怎么死的那么可怜!……枉我蓦然回首从万灯从中救你于奸商之手,你怎么可以这么早就离我而去啊……”

沫水不说话,面具下的脸可能因为抱歉或者我的羞人举动而脸红我无从得知,但是他却伸手握住我的手,无言的歉意。

我抹抹脸,笑的极为得瑟:“我怎么可能因为一个兔兔灯责怪我的儿子,走走走,我们去街上再买一个!”拉着他就走。

“就在这儿看吧……”难得商量的语气,带着迟疑。

马上松手改为抱,我感动的无以复加:“你这孩子终于有点人气了!居然也和其他小朋友一样喜欢看花灯,为娘好开心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