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番话虽是赌气发狠,但是左一句“把这醋罐打个稀烂”,右一句“多早晚都死在我手里”,已是恶毒之极,令人发冷。不过两人真正闹翻,日渐疏冷,同床异梦,第四十四回《变生不测凤姐泼醋》才是真正的分水岭。
后文再续。
秦钟、贾芸和黛玉
秦钟死前,诸般心事放不下,最奇怪的一件,莫过于“记挂着父母还有留积下的三四千两银子”。
既云秦业有三四千两银子家产,为何送儿子去读书时,连二十四两贽见礼都备不起,要“东拼西凑”了来呢?莫不是哭穷装幌子?
宝玉带了跟随往秦府探望时,因见门首悄无一人,“遂蜂拥至内室,唬的秦钟的两个远房婶子并几个弟兄都藏之不迭。”
甲戌本于此侧批:“妙!这婶母兄弟是特来等分绝户家私的,不表可知。”
分绝户家私有何妙可言?莫不是脂砚赞叹作者文有所指,不表可知?
第十七回开篇,说秦钟既死,“贾母帮了几十两银子,外又备奠仪,宝玉去吊纸。七日后便送殡掩埋了,别无述记。”
为何要帮衬银子才得发葬?秦家留下的三四千两银子哪去了?
这答案,似乎可以参照贾芸的故事来得到。
贾芸为了在大观园中谋一职位,向舅舅卜世仁求助,想赊些冰片麝香给凤姐送礼,却被卜世仁排揎了一顿。
贾芸笑道:“舅舅说的倒干净。我父亲没的时候,我年纪又小,不知事。后来听见我母亲说,都还亏舅舅们在我们家出主意,料理的丧事。难道舅舅就不知道的,还是有一亩地两间房子,如今在我手里花了不成?巧媳妇做不出没米的粥来,叫我怎么样呢?还亏是我呢,要是别个,死皮赖脸三日两头儿来缠着舅舅,要三升米二升豆子的,舅舅也就没有法呢。”
卜世仁听了这话,却不肯接茬解释,反顾左右而言他,罗嗦起三房里老四贾芹的威风了。可见贾芸话里有话,并没有冤枉他——自己年幼丧父之时,家中那一亩地两间房子的财产,是被舅舅卜世仁借料理丧事给霸占了去,这才使自己落得一贫如洗。
打着帮助外甥办丧事的旗号,谋了外甥祖上的遗产,这故事好不熟悉,却暗射了谁呢?
答案呼之欲出,自然是小说第一女主人公林黛玉。
我们都知道,林如海乃是前科的探花,兰台寺大夫,巡盐御史。其祖曾经袭过列侯,业经五世。乃是钟鼎之家,书香世族。膝下只有黛玉一个女儿,所遗万贯家财俱是她的。然而黛玉为什么却会同宝钗感叹,说:“你如何比我?你又有母亲,又有哥哥,这里又有买卖地土,家里又仍旧有房有地。你不过是亲戚的情分,白住了这里,一应大小事情,又不沾他们一文半个,要走就走了。我是一无所有,吃穿用度,一草一纸,皆是和他们家的姑娘一样,那起小人岂有不多嫌的。”
推算起来,林家世袭五代而人丁不旺,积下的财产不知凡几,远不只“有房有地”这么简单,甚至可能超过荣宁二府。而林如海殁后,是贾琏带着黛玉回去奔丧,替她料理丧事,又带了黛玉一同回来的。
当其时,正是荣国府兴建大观园的时候,银子花得堆山淌海。此前荣国府的财政状况已经是入不敷出了,突然增加出这样一大笔支项,竟然也应付有余,连元春都感慨“奢靡太过”,是哪里来的横财?
后来贾琏受太监勒索,周转不灵时,曾感叹“这会子再发个三二百万的财就好了。”听话听音儿,此前必是曾经发过一笔二三百万的横财的。只怕就是林如海的那笔遗产了。
这样的内幕,作者“为尊者讳”,往往不会写在明处,但是小时候毕竟是经过的,所以在写秦钟、写贾芸、写黛玉时,便不由自主表现了出来,也是极为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