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如何,凶手最终完成了委员会交代的任务,我们也就看到了大殿上发生的一幕。
可惜,这个过程并不算顺利。
犯案的过程,终究还是被人撞破了,而这个目睹了案发过程的人,自然就是咱们的万四公子。
接下来的事情,大伙儿也都知道了——两兄弟并没因此而互相拆台,而是迅速达成协议,准备通过一场精彩的表演将某个外人踢出这局游戏。
嘿嘿,他们失败了。
当然,并没有完全失败,至少案件本身,还没有被我们真正破解。
问题就出在这里:虽然案件本身已经lòu dòng百出,但那都是些猜测与臆证而已,缺乏拿得出手的实证、铁证。
别急。
我们先仔细想想,在这件凶案之中,有哪些物证是必然存在的?
第一,是凶器。
第二,是蜡痕,相当于一般凶案中的血迹。
第三,是凶手自身在犯案现场留下的痕迹——头发、皮屑、碎布、脚印、手印……无论如何,他必然会留下某些东西,尽管那些东西可能太过细微,以至无法发现与辨认。
当然,以凶手的谨慎程度,这些物证也可能全都被他销毁或掩盖了。
那么大伙儿再想想,蜡人尸体那副开膛破肚的样子,是用小刀一划就能做到的么?
嗯,问题就出在这里。
要怎么把一具‘正常’的蜡人尸体剖成咱们之前看到的情况?
只有刀是不够的,还有一种更为重要的元素。
火!
而且,还不能是内功催发的那种高温火焰,得用文火慢慢将蜡人烤软,火太大了,蜡就会融化。
我猜,之所以要搞得这么麻烦,应该也是‘万字号暨万家第一首脑选拔大会筹备委员会’的规定,不然随便把蜡人的头一拧就完事,案件也就少了很多线索,失去了很多乐趣,更重要的是——不能让这个凶手太好当啊。
无论如何,凶手最终完成了委员会交代的任务,我们也就看到了大殿上发生的一幕。
可惜,这个过程并不算顺利。
犯案的过程,终究还是被人撞破了,而这个目睹了案发过程的人,自然就是咱们的万四公子。
接下来的事情,大伙儿也都知道了——两兄弟并没因此而互相拆台,而是迅速达成协议,准备通过一场精彩的表演将某个外人踢出这局游戏。
嘿嘿,他们失败了。
当然,并没有完全失败,至少案件本身,还没有被我们真正破解。
问题就出在这里:虽然案件本身已经lòu dòng百出,但那都是些猜测与臆证而已,缺乏拿得出手的实证、铁证。
别急。
我们先仔细想想,在这件凶案之中,有哪些物证是必然存在的?
第一,是凶器。
第二,是蜡痕,相当于一般凶案中的血迹。
第三,是凶手自身在犯案现场留下的痕迹——头发、皮屑、碎布、脚印、手印……无论如何,他必然会留下某些东西,尽管那些东西可能太过细微,以至无法发现与辨认。
当然,以凶手的谨慎程度,这些物证也可能全都被他销毁或掩盖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