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第四十四章 倒里面(1 / 2)

 一个一直守候在机场的中年人人看到了这个男人之后,连忙热情的迎了上去。而墨镜男摘下眼睛后,露出他完整的,可以说得上很英俊的脸,白皮肤,具有东方特色的五官,无不显示了这个男人是个混血人。

“我奉秦少爷的吩咐在这里等您很久了……”男人殷勤的接过墨镜男手里的行李箱,笑的一脸谄媚。

唐棣不太喜欢别人乱碰自己的东西,这种心里有点像许赋的洁癖,但不完全是。他并不在意生活环境,或者用的东西是不是很脏,但是属于他的东西,只要有人碰过,他就会觉得很不舒服。于是唐棣轻轻躲开那个男人的手,不带感情的说道:“我自己来就好,您带路吧。”

男人是秦权的管家,名为刘奇,已经在秦家做事超过二十年了,秦权都是他看大的。在秦家多少人都得看他脸色行事,什么时候被这么一个后生无视过。顿时心里不舒服,只不过脸上还在赔笑。需要他来亲自接待的人肯定不是小人物,他虽然在秦家也算有资历,还是不敢疏忽。“那唐先生,这边请,少爷已经等您很久了……”

走到车前的时候,唐棣也很自觉的自己把行李箱放好在后车厢,然后很自觉地上车,坐在驾驶座上,动作流畅,一气呵成。刘奇在外面看了气的吹胡子瞪脸,唐棣丝毫没有不好意思,很坦然的解释道:“我不喜欢把自己的生命捏在不相识的人的身上。你们坐别的车子回去,我会安全开车回到秦府的。”

“可是,秦少爷吩咐必须把您安全送到秦府。”刘奇也带了一丝怒气说道。刘奇完全不明白少爷为什么要把这个在国际上臭名远扬的人请到秦家。这个人做过的一切事情无不是在破坏别人的的家庭,破坏别人的幸福。

唐棣是什么人呢?他是一个恶名昭著的私家侦探,专做给雇佣他的人做一些损人不利己的事。他也因此被冠上瘟神的恶称,很多人都厌恶这个人,但是偏偏有些人就是喜欢找他做事,因为他智商高到一个让人难以理解的地步,世界上似乎已经没有任何难题是难得到他的了。且不管他做事都是用什么方法,至少他的办事效率,除了跟他几乎齐名的高智商美女,何方,无人能比。

“你少爷说的都是屁话,我现在给你两个选择,要么你让我自己走,要么你就按照你少爷说的做,但是我不会保证我事后不会做一些让你不高兴的事。”唐棣很嚣张,仗着他的能力,他一直不知道什么叫做教训,什么叫做低头,服输。只要他高兴,那他就做,没有任何理由,用一个词来说明的话,那就是任性。

“你!”刘奇气的伸出手指直指唐棣的鼻子,一时气噎,却什么话也说不出来,最后只好垂着头里开。得逞的唐棣低低的笑了,随心所欲的感觉真好。

现在是午夜零点十分,唐棣在开车之余瞄了一眼时间,车速似乎还不够快。忽然一个电话过来,他慢慢把速度降下来,把车停在一边。看了来电显示,装模作样的叹叹气。“喂?秦权,你真烦,我开车开的正爽呢。”

那头的秦权此时也跟之前被他打了一拳的许赋好不了多少,他的头发杂乱的就跟一个鸡窝一样,衣服也凌乱的像个乞讨的流浪汉,上面有明显可见的汗渍,大块的油渍,红红的番茄酱。他显然没有什么心情跟唐棣开玩笑,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秦权和许赋还真有那么点惊人的相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