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章 说吧为什么老是我(1 / 2)

 那天的庭审在法庭质证的环节风云突变。

李律师在法庭发表质证意见的时候,抛出了一颗炸弹:“审判长,审判员,被告代理人现对原告提交的第一组证据的证据一结婚证,发表如下质证意见,代理人对该项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有异议,根据结婚证显示,双方的结婚时间为1996年的7月6日,当时,原告并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如何能办理结婚登记?因此,代理人认为,该结婚证的真实性和合法性都无法认定,同时,结婚证是证明原告诉讼主体适格的关键证据,因此,代理人认为原告的诉讼资格存疑,建议合议庭驳回起诉。”

对方律师明显没有料到李律师会整这么一出,赶紧核对自己手上的证据,没想到还真是那么一回事,表情不禁有点抑郁。

审判长一听,心想别的事实可以慢慢查清,原告资格有疑问可是个大问题,应当优先解决,于是要求原告律师做出解释。

原告律师一脸懵逼,只得解释道,本案原本的代理律师今天下午还有另外一个庭要开,因为有冲突,才临时变更的代理人,自己对案件有关情况并不熟悉,当事人今天并未出庭,需要回去与当事人进行核实。

审判长白了对方律师一眼,翻了翻自己手上的那份证据副本,看有没有其他可以补救的材料,争取把庭继续开下去,翻着翻着,突然发现件重要的事情:“死者的死亡证明呢?你刚刚举证时候好像也没有相关内容。”

“死亡证明办理理赔的时候,已经交给被告了。且被保险人死亡的事实,被告应该是清楚的,原告认为这个事实无需证明。”

“被告代理人对原告的说法有何意见?”审判长带着询问的表情往李律师这边侧了侧身。

“被告代理人对有关事实无法确认,想提醒审判长注意的是,该项事实是原告各项诉求的前提,并非法律规定的免证事实,且举证责任在原告,即便在办理理赔的时候有交过相关材料,也不是原告不履行举证责任的理由,原告完全可以找原开证机关再开一份,如果被保险人真的不幸去世了的话。”

李律师的回应合情合法,审判长点了点头,朝原告代理律师又看一眼,原告代理律师心虚地低下头,不敢迎合他的目光。审判长和陪审员商量了一下,无奈地宣布:“因与本案有关的重要事实有待核实,经合议庭讨论决定休庭,下次开庭期间,令行通知,提醒原告律师做好诉讼准备,珍惜诉讼资源,不要浪费其他诉讼参与人的时间。”

审判长手上法槌重重槌下,宣告正式休庭。

晋野可以明显地见到对方律师脸色不太好。

而这个庭从开庭到休庭才不过用了二十分钟。

离开法庭,李律师问晋野对刚刚的庭审有啥看法。

“就觉得对方律师现在应该很难过。”

“小晋,我告诉你,不管是多么大牌的律师,如果在开庭前没有好好研究案件,不能做到对案件的有关事实和证据了然于胸,结果就很有可能跟那位律师一个下场。这跟律师水平高低没有关系,纯粹是准备不足。当然这更多要归咎于另外一名律师,证据是他提交给法院的,这工作可得花点功夫才行。需要是对自己提交的证据是否有瑕疵进行审查,把有瑕疵的证据进行弥补;看看有没有重要的证据遗漏,如有遗漏,补充完善;反复核对清楚再提交到法院,这是对律师工作最基本的要求,而明显原来的代理律师没有做好这项工作,而今天这个律师纯粹是过来背锅的。”

“不过,谁又能想到本方当事人提供给自己的结婚证也能有问题,而这个问题,不仔细去抠,也很难发现。”

“所以啊,办案子不能掉以轻心,更不能有理所当然的想法,不然是要吃大亏的。”

“李律师,这就是你今天让我陪你一起开庭的原因吗,通过庭审教会我正确的办案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