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第二种爱情(1 / 2)

 第一次,除了家人之外的人,抱着我睡觉,我没有挣扎,更有些贪恋,有些贪恋着这难得的温暖,与关怀,轻轻用手指触碰着眼前这人的脸颊,从嘴唇,到鼻梁,到眼睛和额头。回忆起我与他的初次相遇。

我叫朝阳,那是星期天母亲哮喘发作,紧急送到医院,结果他奶奶也碰巧在家不小心摔了一脚,失血过多,而不幸的是,这个医院里稀有血型告急,他奶奶与我血型恰巧相同,并且我们都是罕见的熊猫血型,在他焦急的拼命吵着抽他的血,不顾一切的在医院大吵大闹,像个孩子,我见他们一家人无计可施,便自告奋勇的献了400毫升的血,结果,我刚走出病房就晕倒了,我不知道的是,是他把我抱起送到休息室,本以为,一段雷雷锋般的助人事迹不会怎样,结果直到那天看到他,然后逐渐影响了我的生活!

在走廊上看到他,听说他好像刚从美国转到我们学校了,现在就在隔壁班,他朝我点了点头,我笑了一笑,第二天,他在我上学路上等我,说是给我送早餐,我使劲托辞,可是他倔强的很,说什么,给我钱,就失去了我的本意,不给我补偿,有显得他不懂得回报,也是那天,我才知道他的名字他叫"成一洺"也是那天开始,他闯入了我原本安安静静的生活,让一切,都慢慢变了原来的色调。

每天,他应该都早早的起床,因为我们要上早自习,并且买好早餐在我的必经之路上等我,他很幽默开朗,总有许多借口让我吃下早餐,也是有他的那段日子,让我突然觉得,以前的上学路上的时光多么无聊,他每天跟我讲着许多稀奇的美国事,好多好玩的东西,感觉他在我面前,我的眼睛只能看到他的嘴巴。这时他像一个老师,给我传授着外面的新鲜事,逐渐的,我习惯了他的存在。或许人都会依赖吧!一次,我早自习上厕所,透过玻璃窗户看到他趴在桌上呼呼大睡,有些生气,又有些高兴。我不知道自己这种独特的心境是因为什么,就这样,而在班上。因为高三了,学习的压力特别大,我因为与其他同学有些不合群,他们玩的游戏,聊得话题,我也都不感兴趣!我朋友因此也少得很,更多得是自娱自乐。

不知不觉,几个月,过去了,我与他,像成为了好朋友,早上十多分钟的聊天,让我倍加珍惜,而下午我因为要去店里打零工,所以走的很早,也没告诉他,不过现在看来,他早就知道了!这时我突然心里暖暖的,像温温的小水流,流过本来平静的心,然后使我整个心脏都燃烧起来,我想抱住眼前这个对我很好的人,我害怕失去,我也不敢去想,失去他,以前的生活我还能适应吗?

我突然深刻的明白,书里的两句话,"求而不得,得而不珍,失而又悔。"我暗暗的下了决心,看到眼前的成一洺咂了咂嘴巴,我笑着闭上了眼睛,沉沉的睡去!

书上说过,人感觉到有东西长时间注视着你,那你一定会感觉到,刚刚摆脱周公,睁开眼,光线从玻璃窗透了些进来,感觉到暖暖的,缓慢有力的心跳,看到一双带着笑意的眼睛,"起床了!""哼,要你说,我早醒了!""雨停了,"仔细听了听,偶尔的雨水低落声,"那不一定,万一小雨尼?小雨润如酥!叫你上课不听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