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我想起来就不舒服。”鲍克先生说。
“大约六个月以后,这个凯赛梯,作为拐骗儿童集团的头子被逮捕了。他们过去一直使用这样的手段:一旦警察当局似乎有可能发现他们的踪迹,他们就弄死拐来的孩子,埋掉尸体,然后继续敲诈尽可能多的钱,直到案发。”
“好吧,我来给你讲清楚这件事,我的朋友。凯赛梯就是此人!可是依靠他积起来的大量钱财,以及通过各种人的秘密疏通,利用法律上的某些不严密,他竟被宣判无罪。尽管如此,他还是有可能被公众私刑处死,公众是决不会善良到让他轻易漏网的。现在,我认为发生的事情很清楚。他改姓换名,并且离开了美国。打那以后,他就成了一位悠闲自在的绅士,在国外旅行,靠他的利息收入生活。”
从话语文体学的角度分析这段对话,我们就能发现比字面意义更为深刻的内涵。首先,从言语行为理论来看,鲍克先生在对话中多用间接言语行为的方式表现他和波洛之间亲切平等的朋友关系。波洛的陈述行为不仅向鲍克先生叙述案件背景,还同时在向读者交待人物身份。从合作原则的角度来看,克里斯蒂虽然要鲍克先生对于绑架案件有所了解,但又安排他对于细节的追问,使得波洛有机会向读者介绍人物背景。波洛遵守了合作原则中的关系原则,可是违反了数量原则,提供了整个案件比较详细的描述,其目的与其说是向鲍克先生提供细节,不如说是向读者介绍背景。更重要的是,由于是通过波洛之口来讲述,由于他本人对于情况的了解有限,作者很轻松地隐瞒了很多与此案件有关的人物,从而使读者不可能想到在快车谋杀案中直接涉及到的人员达12人之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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