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来自于你知道的东西,你所思考的东西,你所想象的东西,而灵感来自于你的信息储备。
--佩姬。赖思克
许多作家,尤其是初习写作的人,常常认为,要写得好,就必须有灵感。
这个概念是错误的。
这种想法坚信,仅是坐下来写,而捕捉不到灵感,就不是真正的写作,这是雇佣文人的做法。
实际上,我们读到的大多数作品,不管是书还是报纸、杂志上发表的作品,都是作家坐下来写才完成的。
我们是不是非得要有灵感,才能通过一项考试,取得一个学位,抚养自己的孩子,做脑外科手术,或者修理漏水的龙头?当然不是这样。同样,为了写作,为了写得好,我们也不必非有灵感不可。写作更多的是有赖于实践。如果你要到有了灵感才动笔,你会写得极少。
我认识一位作家,她所撰写的故事,人物性格复杂,情节紧凑,十分吸引人,阅读她的作品是一种享受。可是,在我认识她的这些年里,她写的作品仅有寥寥几部。为什么呢?她说,她的灵感已经耗尽。那些没有完成。未经润色的书稿积满了灰尘,按这种速度,她将再也见不到自己的名字出现在任何出版物里了。
有些作家判定,灵感是某种神秘的、无法驾驭的东西,是一种无法抗拒的、磁性的力量。是它把他们推到打字机或电脑跟前,使他们不得不倾吐,如果这种力量丢了,他们将无所事事。
如果你愿意,你尽可以等待灵感。但你必须清楚,等待就是借口不去写作。为什么你不能在等待的时候写点什么,然后看看它究竟会成为什么样子?没有人要你把它一定得交到什么地方去,或必须留着它。如果你写出来的东西单薄、枯燥、毫无生气,你尽可以把它扔掉。
但以后,在你重读这些作品时,也许会发现一些出乎意料的东西,一种你没有意识到,但有价值的思考。或许它值得润饰一番,投出去,某位编辑会接受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