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即便是没有这些小说家们对游戏精神的非常个人化的思考与实践,就是作为通常状况下的小说创作本身,就已经被置入一场游戏。因为,小说的基本动机是模仿,而模仿就是游戏。一个人当作众人的面去模仿另一个人的形态与动作(那个人并未觉察),这个行为是游戏行为。这个行为的效果是嬉笑。
游戏是人类的基本欲望之一。小说无论是在内容方面还是在形式方面所体现出来的精神,都能从不同层面上来满足这种欲望。从某种意义上讲,阅读本身实际上也是一种游戏:在文字组成的世界之中,可以当国王,可以作小丑,可以仰望世界,又可窥视偷吃禁果的亚当夏娃,可以做一回无恶不作的罪犯,又可坐在法官的高背椅上作为威严的审判者。这与儿童所做的“当皇帝”之类的游戏,有很多相似之处。
当然,我们对游戏的理解不应当是浅薄的。游戏从表面上看来是与严肃对立的。而实质上,游戏却有着“高度的严肃性”。小说的游戏精神或者说小说对游戏的揭示,所说明的恰恰是人类的富有悲剧性的尴尬状态。“人类一思索,上帝就发笑。”自然是在说:人类的一切行为,往往都是充满悲剧意味的——上帝在将人类作为他寂寞时的调笑对象,并设置了种种注定了使人类的行为(人类自以为是庄重的行为)最后成为可笑的行为。这一点发现,是非常严峻的发现。因此,在米兰·昆德拉、博尔赫斯等那里,游戏常常是在悲剧的意义上被理解的。嬉笑,则是它的一种效果而已。“庄严的游戏”——米兰·昆德说,“在游戏活动中已投入一种独特的甚至是神圣的严肃……”。
游戏还可看作是一种智慧精神。“智慧”这一概念,应被看成是小说艺术的显赫概念。以往的小说——那些被文学史认可了的小说,都有这一品质在文学的背后垫底。但,小说理论对它却没有太多的阐释,甚至没有将它看成是一个重要的概念。其实好小说——到达较高境界的小说,它的经久不衰的魅力,恰恰是与智慧分不开的。读“红楼”,百读不厌,与它有关;读鲁迅,百读不厌,也与它有关。都说钱钟书的《围城》好,但学界、批评界多少年来只是在它的诸如“鸟笼子”、“城”之类的主题上纠缠,而实际上,《围城》最值得称道的是它的智慧——它是中国小说史上为数不多的智慧小说中的一种。它里头藏着钱钟书的机锋、窥探人事之后的精辟见解以及面对荒诞世界时的“刻薄”揭示。作者藏匿于文字背后的窃笑,也许是它最强劲的活力。
智慧与幽默密不可分——智慧往往是通过幽默而得以呈示的。也可以说,智慧是幽默的最高境界。看出存在的游戏性,又能对存在的游戏性加以游戏,并在游戏中保持着一种肃穆、一种不惊不乍的心态,最终又能很绝妙、很有弹性地对这个存在进行诙谐的表述,智慧之美便生成了,而这智慧之美使我们产生了心灵忽如电光石火照亮般的快意。
正是小说家们如此自然而又如此深刻地理解了游戏精神,才使小说获得了阅读大众的如此青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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