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谁言天家不怀春(1 / 2)

酒醉良天 绮白 2632 字 2019-09-12

 自皇帝老头透出这个口风,有些从三品的官员因为不争气,官秩太低没排进队里,在家中被夫人拿鞋底子抽了屁股。()自不必问,关家也是闻风而动,关父的国子监祭酒是正三品,正好挤进去,免去了一场皮肉之苦。可怜的是关蒙,奉母命每日一早就夹着一卷书到往馆附近的茶楼雅座一坐,让书童扛着小板凳上行馆门前排队去。

虽然竞争者人数不多,可大家都千方百计地想新鲜点子陪小公主玩,每个人都磨磨唧唧地不肯走,因此门前的书童队伍好半天才向前移动一点儿,半天也只能接待三四位,像关蒙这样消极地等在茶楼雅座里,不想办法也不走门路的,八辈子都不可能排上。关蒙却自得其乐,觉得在此间看书没有母亲在旁虎视眈眈,比家中书房安全多了。

关蒙不争是他心放得平,无欲则刚。那些有目标有奔头的,可就要争破头了,光是为了一个排队次序每日都有几起斗殴,地方上巡查的衙差也不敢管,这些家丁书童的主人比他们上司的官大。

大家都巴望着皇帝老头举办几场酒宴,自己可以在席间演戏弓马,展一展诗才什么的,好大出几次风头,博得小公主的青睐,大家都是这么想的,谁都以为酒宴就是专为自己而办的,自己一出场就能力挫对手拔得头筹成为皇帝的干儿子。可惜啊,眼下不是正国丧着么?不能成亲办喜事,也不许人摆酒宴欢喜欢喜。

皇帝老头也知道这群少年们和他们的爹都急眼了,又放出风声来说:“让孩子们熬一熬吧,再过大半年,朕在宫中设酒请他们。”

大家就只能熬着,每日还不能断了往波斯使者的行馆跑,一直跑到艾斯公主称病拒见任何人,他们还不罢休,还留了人在门前等着,一有消息即刻来报。一熬就熬过了大半年。

这一年,锦书终于及笄,关母送了一支宫中巧匠雕琢的白玉簪子来贺喜,长公主则把她的首饰匣全抱出来打开了让她自己挑,锦书一时还习惯不过来,觉得自己带着这些张牙舞爪的金的玉的招摇过市有些可笑,瞧见一个首饰匣子角落里有一支手指头长短的小银簪,便将它拈了起来。

簪子很细,素面的没有花样,一头尖尖另一头却是个挖耳勺。这物件也有些年头了,却不是寻常古董的那种带着土腥的旧,它的旧还沾着人气,似乎从未断过使用。它灰扑扑地与那些玉簪金钗珍珠链子玳瑁坠躺在一起,不由得别人多看它一眼。翻过面来,耳挖勺的背上还刻着两个小字,比蝇头还小,笔画与蝼蚁腿差不多。

“你怎么看上这个破烂啊?”长公主慌慌张张地劈手夺了过去,“这件东西我就惦记着要扔的,老是忘。”可看她捂在手心里谁也不让碰的样子,傻子都知道这是她的宝贝。

这支旧簪子上一定缠绕着一段过往,可长公主摆明了不愿人知道,锦书就不好问。她顺手一摸,将匣子里最占地方,份量最沉的一支大钗捧了起来,金底托上嵌着七颗龙眼大的珍珠。

长公主笑起来:“你眼力不错嘛,这可是我出嫁时戴的,上面七颗珠子都是夜明珠,把它戴在头上,晚上出门不打灯笼也能把路照得雪亮——你喜欢就拿去。”她说着就把手里的旧簪子扔进首饰匣,迫不及待地把首饰匣子扣上了,好像那支簪子已如传说中那样成了精会自己生出腿跑掉。

锦书想象自己脑袋上顶着一支硕大的金钗,穿着一身枫陵镇带来的旧衣服,走在黑暗的郊外野地里的情形,沉重的钗头让她的脑袋歪向一边,钗上的七颗珠子倒真的把路照了出来,引得野地里的无数大蛾子往自己脸上撞,身后还有人遥遥地叫唤:“前面的等一等……借个火点一下灯笼……”

她抽了一下嘴角,求救似的望着长公主:“我可以换一支么?”

长公主很是爽快,让她自去看另外十几只匣子。

比出嫁时插戴的首饰更宝贵的东西是什么呢?堂堂长公主自然不会把区区一支金钗放在眼里,但她有什么理由将一支农妇都觉得寒酸的银簪捧在手心里呢?

锦书又挑了另一支细小的金簪,簪子头上錾着一朵指肚大的牡丹花。看着也有些年头了,物件表面摩挲出了包浆,可因是赤金打造,金灿灿的光芒一未被时光折损一丝一毫。

长公主的脸上闪过一刹那的犹豫:“这还是我十几岁时戴的呢……”也许这支簪子伴着长公主度过了一段青春韶华的时光,她又舍不得了,可她转瞬又松快了:“拿去吧!反正我现在也是风华绝代,抓着这个不放干什么?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