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集(1 / 2)

迷失大陆 读书之人 74138 字 2019-09-09

 序曲

黄昏,远处,鲜艳的夕阳把最后的余辉投到这片美丽的草坡上,青草沐浴在金黄的阳光中,绿色的草坡仿佛蒙上了一层金色的薄纱。同被这金纱笼罩着的还有一对十二三岁的少年。他们的出现给这片寂静的美景增添了些许动感。

“好久不见了,美米,最近都没有到这片山坡来玩了,你妈妈一定把你盯得很严。”

“没办法,妈妈总要我帮她做家务活。今天才有空,我总不能把她也拉到这片山坡上来玩吧。”一头褐色长发的少女对着面前壮硕的黑发少年无奈地笑了笑。

“这里可是只有我们知道的秘密地方哦。”

“对了,肯呢?”少女转换了话题。

“啊,他上次和我比摔跤输了,很不甘心,现在大概正在练习,准备再向我挑战吧。”

“肯的个性实在太认真了。不过,你的确很厉害……对了,你知道吗,村长说肯绝对是一个好苗子,要出钱让他到战士学院学习呢。”

“战士学院?说起来,再过一个月,我们三个就要决定自己的未来了。肯会去战士学院,然后会去当兵,过惊险生活……”少年的眼里满是向往。“对了,美米,你对未来有什么打算?”

少女展现出迷人的微笑,“金,在问别人之前先要说自己的打算才够礼貌哦。”

“我?我嘛,虽然我也很想像肯一样当个士兵,过冒险生活,但我老爸是不会同意的。像我这种出身的人,是不应该有太多幻想的,所以我决定听老爸的意见,去普通的学校学习铁匠的技能,然后成为村子的铁匠,呵呵……这样一来,村里人要修东西就不必跑到镇子上了,我也可以赚大钱了。”

“哈哈。你还真是现实啊,金。不过,话说回来,你的体格真的很适合当铁匠呢,大力士。”少女边揶揄地笑着,边在少年肩膀上重重地拍了一下。少年也故意“哎”了一声,捂住“伤口”,很夸张地躺倒在草地上。

“啊!我负伤了,你这个女大力士!——好了,现在说你的理想吧!”

“不告诉你!”少女说着从地上站起来,笑着跑开了。

叫金的少年急了,“好啊!你竟敢耍我,有本事别跑!”说着追了上去。

俩个人笑着,厮打着从草坡上滚了下去。

“啊!”少女突然叫了起来,“什么东西刺到我了,好痛!”

当俩人停止打闹时,美米的手掌上流出了血。

“什么东西?”少女的眼光停留在少年脖子上的一条项链上。这是一条相当奇特的项链,银色链子的下端是一个圆圈的坠子,圆圈当中有一个六芒星,六芒星的六个角突出在圆外。(正是这六个角划破了少女的手)这造型虽说罕见但算不上古怪,让人感到奇怪的,是这坠子所发出的那层似有似无的、淡淡的光晕。

“这个啊,是村口的那个婆婆送给我的。你看,这是一个魔法物品,只要打开它,”金一边说一边演示,坠子以六芒星的一个角为连接分成两个面,一个面光滑如镜,另一个面上则刻有几个字,“把光滑的面对准自己,然后念出咒文,里面就会出现自己的影像,只要不念出解除咒文,影像就不会消失。很神奇吧!”

“真的?让我试试。”少女很感兴趣地要少年摘下项链。

“对不起,虽然婆婆教了我好几次,但我就是记不住那些拗口的咒文。想试试的话,只有去婆婆那里了。”少年尴尬地道歉。

美米失望地把坠子放下,“不行,妈妈不让我去村口婆婆那里。”

“为什么?婆婆绝对不是一个坏人啊?”

“你不知道?妈妈只是说,村口那个婆婆是一个坏女人,女孩子跟她说话会变坏的。”

“为什么?”

“听别人说,以前她为了钱抛弃了青梅竹马的男朋友,嫁给了一个有钱的贵族当妾;后来因为红杏出墙,被那个贵族抛弃了,所以搬到了乡下。妈妈很看不起她呢,不过,像那种爱慕虚荣,而且不知廉耻的女人,大部分的人都会看不起的。”

“是这样啊。”金看了一眼脖子上的魔法项链,脸上露出复杂的表情,“不过,像今天这样……婆婆她还真是可怜呢。”

“别说这个,对了,她为什么把这条项链送给你呢?魔法项链可是相当值钱的东西呢。”

听到这句话,金的脸上突然红起来了,他想起婆婆把项链给他时的情景。

“这条项链给你,这可是得到心爱女孩的心的必需品噢。只要把心上人的脸印在上面,无论多远都可以看到爱人的模样,不管分开多久都可以感受到对方的存在。"

“婆婆,这样贵重的礼物我不能接受。”

“傻孩子,美米可是一个很好的女孩子,而肯,也是一个很强的对手,如果不努力的话,美米可是会被抢走的。好了,不要脸红,拿着这项链,早点向美米表白,然后把她的像印在上面,再过一个月就没有机会了……”

“没……没什么,对了,你的手怎么样了?”金努力岔开话题。

“没事了,你看,血已经止住了。”少女举起手腕。

“美米!”

“什么事?”

“一个月后,我们就要选择自己的未来,进入不同的学校,也许以后很长时间都不能再见面了,所以,所以,有一件事现在我就要告诉你。”

“???”

“美米!金!”山下的叫声打断了金即将说出的话,一个金发的少年正在向俩人跑来。

“肯,我还以为今天你不来了呢!”美米扬了扬手。

“呵,呵,呵……”金发少年一边喘气一边说,“今天有一点意外的事。”

“什么事?”两个人异口同声。

“恭喜我吧,村长刚刚告诉我,我已经被战士学院录取了!”

“真的?恭喜你了。”少女高兴得跳了起来,一下子把肯抱住了。

金也加入了拥抱的行列。

“不是还有一个月才考试吗?”金在高兴之余有些疑问。

“村长以村子的名义推荐了我,免试入学!”

“太好了,未来的将军大人!”

“别这样说,我可没有成为将军的野心呢。”金发少年露出不好意思的表情。

“好了,好了,金,为了庆祝肯进入战士学校,我们今天玩到天黑再回家。”

“赞成!”

“赞成!”

渐渐褪色的金辉下,又荡漾起少年的欢笑。只是跑在最后的金的心里,有一点点的遗憾……

第一章魔法师学院

回家途中,见习魔法师金使劲摇摇头,将美米和肯从脑中挤走——美好的回忆总是更让人想睡。况且,任何见习魔法师在用“风翼”(风系魔法中一个低级飞行法术,只能在施法时确定飞行高度和飞行方向,适合长距离旅行)飞行了三个小时后都会感到疲劳的。

为了把睡魔赶走,金决定找些不愉快的事来回忆。

说起来,直到现在,他还是想不通,为什么原来只想成为一名铁匠的他,最后竟会成为一名魔法师?

一切都从那天开始的……

记得在他十三岁那年的某一天,像所有同龄人一样,他一个人到了城里,去自由选择自己的未来(迷失大陆的习俗,年轻人到了十三岁必须决定自己的未来)。像所有好奇的孩子一样,他到每一个报名点都转了一下:技能学院报名处的人已经相当多了,战士学院报名处更是人满为患,每个学院报名处都有不少人,除了魔法学院。他觉得有些奇怪,忍不住向人打听。

“魔法师是一个没有前途的行业,”一个在战士学院报名处排队的人向他解释,“战士学院从十三岁入学,五年后就可以毕业,毕业后就有资格加入军队了。如果顺利的话,二十二岁就可以从见习剑士晋升到剑士或骑士,三十岁就可以成为剑客或高级骑士;如果能力强的话,四十岁之前就可以成为剑圣或圣骑士(这两个称号在迷失大陆上不是光靠努力就可以获得的,如果没有天赋加名师的话,一辈子也达不到)。而魔法师学院,十三岁入学,毕业时间从八到十五年不等。即使毕业,也只是一个普通的见习魔法师。而魔法师的平均年龄是四十岁,不到五十岁几乎是不可能成为大魔法师的(大魔法师是一般人的极限,再高的称号除了天赋异禀者外,很少有人能达到),六十岁之前很难成为祭司或神官。想成为大魔导师(这个称号不是由某个组织授予的,当你的力量达到某个让人难以相信的程度时,别人会这样自动称呼你),则是起码八十岁以后的事了。更何况魔法师要比战士弱,一个学习了十三年的魔法师还打不过一个学了五年剑术的战士呢。”

原来是这样,怪不得没有多少人想当魔法师。

正当金打算到技能学院报名处排队时,正好看到一个人到魔法学院报名处报名,感到奇怪的金忍不住向他提出相同的问题。

“这个啊,”那个看起来像有钱人家子弟的年轻人回答,“你连这个都不知道?从技能学院毕业的话,一辈子只能是一个手艺人。而成为一个战士的话,想要出人头地太难了,‘一将成名万骨枯’,一百个人中才有一个幸运儿可以活下来衣锦还乡,别的人都埋尸他乡了。但魔法师不一样,毕业后不想参军也可以回家,在家可以慢慢研究魔法,不像战士,不参加实战就永远无法提高自己的水平。所以魔法师是最安全的,一旦通过了大魔法师的考试,你就可以马上成为各国争相邀请的人,获得极高的社会地位。万一参加了战争,魔法师也是战场上最受保护的一个兵种,战死的可能性最小。”

“可是我听说魔法师是相当弱的。”

“像你这种乡下人当然不知道,”对方做了一个无可奈何的手势,“只要给魔法师足够的时间念咒文,一个魔法师可以干掉十个战士(作者注:在见习魔法师念完咒文前,一个见习剑士可以有足够的时间干掉十个见习魔法师)。”

就在两个人对话时,又有几个人加入了魔法学院的报名队伍,不知不觉间,金成了报名队伍中的一员。

“好了,帕恩,明天到这儿考试。”那个和金对话的人答应了一声,走了。

“下一个!”

“……”

“下一个!”

“……”

“喂,你叫什么名字?”喊话的不耐烦了,大声叫了起来。

呆呆站着的金被吓了一跳,“金、金·卡利。”

“本地人吗?”

“对。”

“金·卡利,罗尔城人,好了,明天到这里来参加考试。”

“等一下,我……”

“下一个!”

“报完名就别拦路,小子!”后面那人不耐烦了,用力把金推开。

就这样,金莫名其妙地在魔法师学院报了名。

“只要不去参加考试就没事了。”金这样对自己说。

抱着侥幸心理,金到技能学院又报了一次名。

第二天,金告别父母,背上行李,带上学费进了城(根据习俗,金今天如果通过考试的话,就得马上去学院,而他的父母认为儿子通过技能学院的考试是绝对没有问题的——金没敢将报错名的事告诉他们)。

虽然金刻意拣了条绕开魔法师学院考场的路,但却躲不开命运的安排。就在他快要到达目的地时,迎面走来了一个穿着黑色魔法袍的男人,金认出他是昨天在魔法学院报名处的人。“你不是金·卡利吗?错了,考试地点在那边,跟我来。”说着,他抓住金的手。在金反应过来,想甩开他的手之前,魔法师念出了咒文……一道淡淡的烟雾包围了两个人,烟雾消失之后,金绝望地发现自己已经在一群魔法师和即将成为魔法师的人们之间了(这个魔法师施展的是“瞬间移动”,一种快速移动的法术,可携带他人,但只能到施法者熟悉的地方,而且距离极限由施法者本人的魔力水平决定)。

想躲过考试是不可能的了,金只好考虑如何才能通不过考试(他不敢明目张胆地向魔法师要求离开)。一个高个子的法师开始清点人数,最后他对同伴说“正好”。接着对等候考试的人们说,“很幸运,学院在这座城只招收二十五名学生,而报名者正好二十五人,因此——”他加重了最后一句话的语气,“你们可以免试入学!”

“什么?我……”在金来得及阻止之前,七个法师已经念出了瞬间移动咒文……

当烟雾再次散开时,金发现自己正站在一个很大的广场上,周围约有一两千和他同龄的人,以及许多穿着魔法袍的魔法师。一个魔法师正在向他们讲话。金从没有见过声音这么大的人(魔力之音,用魔法来增强声音,几乎不能算是魔法,只是一种小把戏而已)。“各位新学员,你们好,欢迎来到魔法学院。从现在开始,你们就是学院的一员了……”金根本无心去听欢迎辞,他向广场入口处跑去,希望能趁人多混乱时离开,赶上技能学院的入学考试。“反正没人会注意多了一个人或少了一个人的。”金一边跑一边对自己说。入口处虽有几个人却没有人阻止他,金很顺利地跑到了外面,很快他停住了脚步,望着脚下的万丈深渊,他脑中一片空白——

魔法师学院处于群山环抱之中,万丈悬崖之上!

金呆呆地转过身,耳里传来了演讲声:“魔法学院是一个讲究能力的地方,只要有足够的能力,随时可以毕业。毕业考试很简单,只要能用自己的力量不带任何物品离开魔法学院,也就是说,翻越奇里麦山脉,就算毕业了,就可以获得见习魔法师的资格……

“……为了让大家潜心研究魔法,不被外面的事情打扰,学员们不准同外面通讯,如果想回家探亲的话,就等到毕业以后再说吧。

“……最后加一句,为了平等起见,所有没有足够钱交学费的学员,都可以在研究部门当助手打工抵学费。好了,演讲到此结束,各位新学员,请到左面去领取生活用品以及查询自己所分配的寝室。”

就这样,金·卡利,一个以铁匠为理想职业的人,成了魔法学院的一名学生。

“唉,命运真是会捉弄人啊!”见习魔法师金回想起过去,连声叹气。为了不让睡魔侵袭,金只得继续这些无奈的回忆。

金迈着沉重的步伐,跟着人流逐步领取了各个生活用品。他几乎完全绝望了,刚刚他带着哭腔向几个魔法师解释了所有的情况(他已经顾不上对魔法师恐惧了)、但是那几个魔法师只能表示同情,“抱歉,孩子,这种事你应该在来这儿之前就说。学院有严格的规章制度,入学后就不许学生离校,别担心,当一个魔法师可比当一个铁匠前途光明多了。”

根据魔法学院的规矩,刚入学的学生前一个星期可以不用上课,先要熟悉学院的环境(习惯高山环境)和同学,同时要对学院的规章制度有所了解,看看他们的学长们是如何学习的。在接下来的几天里,金惊奇地发现两件事,一是他竟然是所有新生中体质最好的一个——来的第二天早上,除了他之外,所有的新学生都躺在床上起不来了(高山反应),而他只是有点不舒服而已。第二,除了他之外,其他的学生几乎都不用打工(金所带的钱不够交学费的),因为大部分学生都是贵族子弟或有钱人家的少爷(魔法学院的学生中,女生极少),剩下的也都带足了学费。这让别人都用特殊的眼光看他(起码金是这样认为的)。

虽然经过了一个星期的适应,但第一天开课时,还是有大半学生有气无力地趴在桌子上。事实上,能精力充沛地听课的,在F班只有金一个而已(按入学时学生的能力,分成了A、B、C、D、E、F六个班,其中F班学生除了知道世界上有一种叫魔法的技能外,对魔法一无所知,E班则知道一些魔法的基本知识,其他班按此类推。)。老师也觉得没意思,三百一十四个学生中,只有一个在听他讲话,其余三百一十三个都是摆设。在言之无物地讲了几分钟后,他觉得应该因材施教,所以对学生们说:“今天到此为止,下课!你,对,就是你,留下!”他用手杖指着那个强壮得像小牛的学生。

“我?”金很惊讶,因为在他的记忆中,从来不曾得罪过这位老师。事实上,今天是他第一次看到这位老师。

“你的名字叫金,金·卡利,对吧?”

“对。”金已经对魔法师过目不忘的能力不觉得吃惊了。

“我听说你是意外才到魔法学院来的,而且认为当铁匠比当魔法师好。为了让你能改掉这个错误的想法,我决定专门对你进行补习。”

在以后的几天里,原来对魔法一无所知的金终于对魔法有了一个大概的了解(全托了一对一教育方法的福)。所谓的魔法,实际上是施展非人力的技巧。魔法力量的根源来自精灵和诸神,所以,不是念几句话就可以施展魔法的。想施展魔法,首先要有与诸神或精灵(实际上,精灵王也名列诸神之中)的契约。契约是魔法师同神或精灵之间的约定,通过某些仪式,魔法师可以同诸神或精灵进行思想交流,向神要求力量,并且愿意付出代价。一般情况下,神会传给魔法师一篇祷文,仪式完成以后,魔法师在心中默念祷文就可以施展这个神的力量了。交换契约并不像有的人想的那样神秘可怕。事实上,很少有神在交换契约时向魔法师要求些什么实际的东西,通常是要求你别去信仰敌对神,要求你的日常行为中要照神的教诲去做等等——你不照做也没有关系,神不会对违反契约的魔法师有所惩罚,只是给予力量时,会打点小折扣。

咒文是魔法力量的转换方法,举例来说,同样使用火神的力量,通过不同的咒文可以施展出火矢、火球、爆炎、火墙、溶解、地狱之火、猛火等等不同的魔法。

魔法师通常所说的魔力,实际上指对魔法力的负荷程度,每个人都有魔法力负荷的极限,如果施展出超出自己负荷能力以上的魔法量,那对施法者是极度危险的,但魔力的水平可以通过不断练习来提高。同时,施展魔法时默念祷文是要花一定时间的(特别对魔法的初学者而言)。所以,魔法师虽然能做许多奇妙的事,但是并不是万能的。一个魔法师要施展一个魔法,必须按以下步骤进行:一,默念祷文,让自己处于冥想状态;二,在冥想状态中让魔力充满全身,然后恢复正常状态;三,念出咒文,将魔力按自己所需要的方式释放。(对于低级魔法师来说,前面两步很花时间,而高级魔法师施法所需时间主要用于第三步)

魔法师的强弱主要取决于两个方面——魔力总量的大小和单位时间内释放的魔力大小。前者只能通过反复锻炼予以提高,后者可以通过学习高等的咒文来提高。

随着日子一天一天过去,金渐渐觉得当魔法师也许并不是一个很坏的选择。魔法学院是一个相当自由的地方,校方对学生的约束很小。课程分为三部分:冥想课(与诸神或精灵交换契约)、咒文课(学习魔法咒语)、练习课(提高魔力)。学习很自由,上课没有点名,课后没有作业,平时没有测验。只是在每年九月,学校要举行一次毕业考试,任何学生,只要对自己的力量有信心,都可以参加(考试内容和毕业标准前文已经说过)。

虽然没有成为铁匠的失望感已退出了金的生活,但不愉快还是找上了金。也许是因为金要打工,没有足够时间与同学们好好沟通吧,一个叫布莱特的家伙成了金的敌人。

据说布莱特出身名门,是一个侯爵之子,家里有钱有势,他来读书还带了四个随从。像其他贵族子弟一样,第一年,在思乡之情的激励下(早点毕业早点回家),个个都认真学习,因此金与布莱特倒没有什么交恶,见了面也会点头致意。但到了第二年,思乡之情淡掉后,这些纨子弟就开始吃喝玩乐起来。在魔法学院里,吃喝没有什么花样可以变的了,只好从玩乐上讲究。就这样,欺负同学成了这些纨子弟最大的乐趣。而布莱特和他的朋友在作弄过一些人后,最后把目标定到了金的身上。

金开始发现自己的衣服(魔法袍)常常被人弄出几个洞,鞋子常常被人丢进垃圾里……看到他对这些事无动于衷后,事件很快的发展到一个高峰——一天,金回寝室的路上,被六个人拦住去路。

“这不是有名的穷光蛋金吗,今天又见面了。”

“像你这种家里连饭都没得吃的家伙来魔法学院干什么,回家种田吧。”

“穷光蛋魔法师,哈哈哈!”

布莱特和几个同伴尽情地嘲笑金,但金一句话也不说。

“叫你穷光蛋看来你还不服气,来,教训教训他!”

一个人开始进入冥想状态。金认出他是高过金五届的学生。金想也不想就冲上去,照着那个念咒的家伙的下巴就是一拳(一年的魔法教育还没有让金养成任何事都靠魔法的习惯)。对方只闷哼一声就倒地了。其他的几个看魔法不灵,就采取人海战术,一哄而上。可是这些从小受魔法师教育的家伙,怎么会是有铁匠天赋的金的对手呢?于是在一片呼爹喊娘声中,老师出现了。

事情的结局是,每人一天的禁闭,那个高年级的家伙的两颗门牙,金脸上的几条血痕,布莱特的一只乌青眼睛……从此,布莱特恨死了金,虽然他不敢再找金的麻烦,但在他们一伙的威胁下,没有人敢和金特别接近。也许是托了这件事的福,金在以后几年内除了魔法,没有任何其他的事情可以做。结果在第三年,金就成了同年级中的第一名。而他对魔法的感觉也经历了由抗拒、疑惑,到接受、喜爱,最后发展到狂热。成天在练习场和图书馆之间来回跑的他,已经完全被魔法中的无穷奥秘给吸引住了。

上魔法学院的第五年,金决定去挑战毕业考试,以证实他的能力。但让他疑惑的是,居然在报名处遇见了布莱特,而据金所知他的成绩并不突出,甚至比较差。

正像入学时的演讲所说的那样,毕业考试的内容就是离开魔法学院——用魔法离开。

金站在悬崖边,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让自己镇定下来。他身后站着一名魔法师——监考老师,任务是指引方向和危急时救援。在不远处是其他的考生,每个人都像他一样紧张,除了布莱特之外。布莱特轻松的样子足以让人误以为他早就进出学院多次了。

考试开始了,几乎每个考生都用了“风翼”这个魔法,因为这个魔法虽然不能自由地飞行,但只在起飞时消耗魔力。每个人都留着魔力来迎接未知的挑战,而监考老师则紧跟其后。

正如预料的那样,出发没有多久,一场山间的暴风雪便把大家给吹散了。风雪过后,金完全迷失了方向(由于“风翼”只能在出发时控制方向,所以即使由于外力改变了方向,施法者也不能再转向)。他向四周看了一下,除了监考老师(这些老师施展的魔法是“飞行术”和“跟踪术”)之外,不见一人。那个监考老师向着金的右边一指,金就知道自己已经偏向了左边。没办法,金只能先降落,然后再次施展“风翼”……

金开始明白为什么翻越奇里麦山脉会是毕业考试了。他已经是第八次使用“风翼”魔法了,每次都被风雪吹歪方向后,为了保持体温,他不得不使用“溶解”(冰系魔法的死对头,用于抵御寒冷和解除冰系魔法,但只是一个低级魔法)这个魔法,他已经开始感到身体里的魔力不足了。(作者注:尽管魔力实际上是指魔法师对神之力或精灵力的负荷水平,但一个魔法师的负荷到了极限时,他就会感到集中力量越来越困难了,就好像是体内的魔力越来越少了)而根据监考老师的说法,金现在还没有飞完一半呢。

金明白再用几次“风翼”自己就到了极限,而据监考老师说,前面还有一段路是多风暴地带。与其把魔力分散到几个“风翼”魔法上面,还不如拼一下。金暗暗下定了决心。他又施展了一次“溶解”后,开始施展一个魔法,一个耗光他所有剩下魔力的魔法:“风的精灵啊,请服从我的命令,请接受我的请求,用你的力量守护我不受敌人的伤害。”这个咒文让监考老师吃了一惊,这个小子竟敢在这时施展这种中级魔法“守护之风”!(这个魔法能让施法者不受风的伤害和影响,是一个通常用来对抗毒气或风系攻击的持续防御性法术)监考老师的吃惊不无道理,以金的水平,哪怕是正常状态也只能施展这种魔法两三次(就学生的水平而言,是相当不错了),而在现在使用的话,这个魔法会让金耗尽所有的魔力。一旦出现意外的情况,或者当守护之风消失后又碰上一阵暴风雪,金就只得退出考试了。

靠着守护之风的力量,金在以后的几场暴风雪里都没有让风翼的方向受到影响,但随着守护之风力量的消失,金已经把自己完全交给了命运,再来一点风就可以让他退出今年毕业考试了。幸好幸运女神终于可怜了一次金,让他顺利地飞完了剩下的路,到了目的地,一个山脚下的小镇——酒桶镇。几个学院的老师出来欢迎他——他是第十三个到达的人。疲倦之极的金,意外地在已到达的考生中,发现了戴着红色缎带,洋洋自得的第一名布莱特。

黄昏,考试结束了。

在这次毕业考试中,总共有四百六十五个学生达到了要求,其余的两百多个人都失败了。大部分学生都通过绕远路的方法躲过风暴最密集的地方,顺利地通过考试(只有消息不灵通的金采用了直线前进的方法)。入夜,毕业典礼在酒桶镇举行,所有的毕业生都获得了一件合适的魔法袍做为一名见习魔法师的礼物。当每个人都沉浸在欢乐中时,一位老师宣布:“布莱特同学作为这次考试的第一名,将得到由学院推荐给大魔导师——北方王国迪科的宫廷魔法师、有大陆第一魔法师称号的雷蒙·索尔多当弟子这份额外的礼物,我们向他表示热烈的祝贺……”

见习魔法师金回想起五年前的事情,不禁为自己的迟钝感到好笑。当时只认为可能他的运气特别好,居然没有碰到暴风雪。现在想来,一定是布莱特买通了那个监考老师吧。不过也没有关系了,反正自己又不是第二名。

在毕业后的第二天,酒桶镇就来了许多人,都是各**方的说客,各展口才说服这些毕业生加入军队。就魔法师这个职业来说,刚刚毕业的见习魔法师在实战方面实际上是没有任何价值的,随便找一个战士都可以把他轻松地干掉。但是,在战争中,只要给魔法师足够的时间施法,(很明显,这一点军队里有其他的兵种可以做到)一个魔法常常可以消灭相当数量的敌人,所以魔法师是军队里的重要战斗力,哪怕是见习魔法师,军队也是十分受欢迎的。同时,一个刚毕业的见习魔法师无论魔力、技巧还是经验都是不足的,所以他们往往需要拜一位法力高强的法师为师,进一步增强自己的力量,直到自己能通过魔法师考试,晋升为魔法师。而那些法力高强的法师们,如果在家做研究,往往讨厌被人打搅,如果去冒险,则不愿意带上一个累赘(确实是累赘),所以很少愿意接受一个学徒——除了那些在军队里的魔法师。

所以,军队是刚毕业的见习魔法师(那些真正有钱有势的贵族子弟当然不用去当兵,自然有老爸老妈罩着)们的第一选择。

金并不反对加入军队,但是他想加入他的祖国——拉夫特瓦尔王国的军队,但是偏偏他祖国的军队不缺魔法师。虽然金在魔法学院过了五年,但是对当前迷失大陆表面和平下隐藏的战争危机(这也是各国竭力扩军的原因)也有所耳闻,他不愿意参加一支可能与祖国为敌的军队。

金选择了回家。

“先回去看看父母,以后的事以后再说。”金这样对自己说。

在回家的路上每个人都用异样的眼光看金——一群冒险者里有一个魔法师很常见,但是只有魔法师一个人,而且,很明显是一个见习魔法师(魔法师不同等级之间有明显特征:见习魔法师只能穿魔法袍,魔法师可以戴上魔法帽,大魔法师可手持魔法杖,祭司和神官身上有魔力饰品),这种事可不常见。

回想起他刚毕业回家的情景,金的脸上不禁露出一丝笑意。记得那天,他满怀难以言表的喜悦,踏进那间小小的、村里惟一的杂货铺时,他已经激动得说不出话了。

“你好,要买点什么?”父亲头也不抬地问道,手在账本上飞驰。

“爸爸!”

“??”,老店主庞克·卡利猛地抬起头,认出了眼前的年轻人。

“金!!!是你?”父亲忘了放下笔,一把把金抱在怀里。

“什么事啊,这么吵?”金的妈妈从里屋走出来,马上做出了和老庞克相同的动作。

老夫妻俩高兴地拥抱多年未见的大儿子(他们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但金的弟弟妹妹已经去读书了),激动得泪水横流。

“对了,这几年你到哪里去了?我们到技能学院找你,你不在,我们还以为你出事了……可担心死我们了。”

“我去魔法师学院了。”(金的家乡,拉夫特瓦尔王国的罗尔城一带,是一个魔法文化相当落后的地方,人们对魔法师普遍抱以怀疑和不信任态度,所以魔法师几乎没有到过那里,因此,金的父母不认识金的魔法袍)

“魔法学院?!”金的父亲的脸一下子阴了下来。在他的脑海里,魔法师是耍三流把戏的骗子,是一种十恶不赦的职业。

“没关系,没有学到技能也不要紧,继承爸爸的杂货店就行了。他爸,你说是吗?”母亲在父亲爆发前,连忙出来打圆场。

当晚,金失眠了。虽然父子间的战争在母亲的调解下没有爆发,但父母明确地要求他放弃对魔法的追求,去当一个杂货店老板。可他怎么可能放弃已经是他生命一部分的魔法呢?半夜,金在桌子上留了封信,背上了他刚刚背回来的背包(里面有旅行的必需品和一些钱),离开了家。

回想起当时的卤莽行为,金常常感到后怕。那时的他,既没有力量,也没有同伴,更没有经验,却“勇敢地”独个儿跑了出来,还一心要找到那几个传说中的大魔导师,请求成为他们的弟子,好一窥魔法殿堂的奥妙。他根本没有想过,凭什么让那些大魔导师收他做弟子?

迷失大陆上的人口大约六亿,其中有约莫五十万魔法师。在五十万魔法师中,有四十万是见习魔法师,(不思进取的贵族子弟真不少)八万到十万魔法师,几千名大魔法师,五十六个祭司和神官,而大魔导师却只有三个。

第一个是雷蒙·索尔多,迪科的宫廷魔法师。大陆历987年初冬,一支规模庞大的土匪集团入侵迪科,迪科王国虽然派兵进剿,但是由于以步兵为主力的王**机动性不能与全由骑兵组成的土匪抗衡,所以始终不能追上土匪军。土匪沿路烧杀抢掠,给迪科人民造成了极大的痛苦。一个月后,土匪虽然有大量物资拖累,却依旧领先王**一天到达国境的冰雪河(这条河一年有三个季节结冰,由此得名),准备渡过结了厚冰的河面逃到邻国。当土匪们为马蹄扎上稻草准备渡过冰面时,他们看到河对面走来一个魔法师,这个魔法师在众目睽睽之下施法融化了冰层。冰雪河近八十米宽的河面上,河水夹杂着大块碎冰奔腾而下,连船也无法通行。土匪只好改道,结果被王**追上,全军覆没。这个魔法师就是雷蒙·索尔多。从此,他成了迪科的宫廷魔法师(他就是迪科人),也获得了大魔导师的称号,被认为是大陆第一魔法师。

第二个是大隐者修·克,石之塔的主人。大陆历979年,一座孤岛突然出现在大陆西方的一个渔业小城附近,两个月后,小岛上出现了一座七层高的孤塔。这件事成了整个大陆的新闻。后来,人们才知道这一切都是一个魔法师做的。这个魔法师就是修·克。他用魔法抬高一块海底,形成一个岛,然后用魔法从岩石中拉出一座塔,一座完全按他的要求的塔,一切只是为了有一个能让他安静研究魔法的地方。为此,他获得了大魔导师的称号。

第三个是大陆东方的雷特帝国的宫廷魔法师约克·雷。在大陆历992年雷特帝国王位争夺战中,他一个人击败了对方整个魔法师部队(包括四十名大魔法师在内),从而获得大魔导师的称号。

金不想拜雷蒙·索尔多为师,他不愿意再和布莱特做同学,而雷特帝国大概也不会允许一个见习魔法师进宫殿,所以,金决定去请求大隐者修·克收他当弟子。

石之塔并不远,金花了六天时间就到了。他在城里的旅馆过了一夜,第二天,他一大早就起了床,用飞行魔法,轻松地到了石之塔的面前。

“有人吗?”金大声问。他昨天晚上已预想了整个拜师的过程——

“有人吗?”

(开门声)“谁呀?”

“请问大魔导师修·克在吗?”

“我就是,你找我有什么事?”

“我是见习魔法师金·卡利,希望能做您的学生。”

“做我的学生,那你对魔法知道多少呢?”

(以下是金滔滔不绝的长篇大论)

“看来你相当不错,好吧,进来吧!”

现在金就是在照剧本演戏。

“有人吗?”金有点动摇了,看来对方并不知道自己的剧本。

“有人吗?”

……

“有人吗?”

……

金忍不住了,既然对方没有照他的剧本,那他也只好不按剧本演了。

金用力地敲(砸?)门。

在金刚敲了第一下,连手还没有来得收回的时候,那扇由魔法改造的光滑无比的花岗岩门就无声无息地滑开了。

金被突然打开的门吓了一跳,他立刻重新照剧本念出“请问……,”但是他马上发现并不是他想象中的老法师开的门。门是自己打开的。

“有人吗?”金试探着问,但是一如刚才,没有人回答。

见习魔法师金发现自己明显飞错了方向。这绝对不是他回家的路,他从没有见过这片树林,他念出了解除“风翼”的咒文:“风的精灵啊,解放你的力量,放开我的身体,凭远古契约之名,命令汝等离开。”然后,他慢慢地落到地面上。原来打算用回忆过去的方法来让自己保持清醒,没想到由于过分沉浸在回忆中,结果不知不觉地被风吹歪了前进的方向。金辨别了一下方向,又施展了风翼魔法。“风的精灵啊,吾凭远古契约之力,召唤汝等前来……”马上,他又飞在天上了,虽然打算不再回忆过去,但是马上又因为无聊而想起他和大魔导师修见面的情景——

金大着胆子走进石之塔,第一层并没有什么特别的东西,除了一些高大的石头雕像。“这些是修的雕刻作品吧。”金自言自语,很难想象一个魔法师会喜欢雕刻。

金在仔细观察了这些雕像后,小心翼翼地迈步走上楼梯。二楼是会客室,或者说,看起来像会客室——从地上生出一张大桌子和一圈精致的椅子,(当然,很明显全是用魔法造出来)桌子中间放着一个发光的水晶球,房间被照得很亮,那光芒还透着强烈的魔力,让闯进来的金感到汗毛直立。“真没有想到世界上有如此强大的魔法师。”金此时已经清楚地知道这里主人的力量远远超过他所见过的任何一个魔法师——万一修把他当做一个贼,那他可死定了。

金一边在肚子里酝酿着如何道歉,一边走上第三层。

第三层是一个图书馆,连着天花板的六排巨大书架一下子把金给镇住了,都是学院里见都没见过,听都没听过的魔法书。虽然知道不应该,金还是禁不住诱惑,抽出一本金边丝质的魔法书。

金的右手指刚碰到书面,打算翻开,但一瞬间那书却从他的手中滑落了——一股强大的力量在他身后出现,没有任何前兆,甚至连念咒声都没有……极度恐慌的金,机械地,尽力转过身,眼前是一个满脸怒气、身材高大的魔法师,那强大的力量是从他的魔杖发出的。

“大魔导师修·克……”金好不容易反应过来,但太晚了,修已经发动了咒文,金连将准备好的道歉词说出来的时间也没有。

金感到不可思议的力量束缚了他的全身,连舌头都被压制得不能动。然后,毛骨悚然地感到全身的感觉正在慢慢地离他而去,眼睛的余光看到了可怕的景象——他的身体正在慢慢地变成石头(石化魔法,一种高级攻击魔法,在一对一的战斗中,如果一方先施展出石化魔法,那对方几乎肯定要完蛋。但是,即使是高级魔法师,也要很长的时间才能施展)。

金周围的力量正在把他的身体由生命体转化为矿物体,而且同时让金全身都不能动弹,无法使用任何的魔法。其实,就算能自由地施法,金也无法从变成石头的命运中逃脱。

当金完全绝望时,大魔导师修停止了咒文,他已经确定眼前这个不速之客不会对自己造成任何危险了,现在可以进行审问了。他满意地看着自己魔法的效果——金只剩下头和上胸部没有被变成石头。

“你是什么人?”修发问了。

“我是见习魔法师金·卡利,我不是贼,我是来请求成为您的弟子的,因为门没有锁,我只是看一下书,没有偷的意思……”金前言不搭后语,结结巴巴地说完来意。

“胡说!一个见习魔法师怎么可能在我不知不觉中打开塔的魔法锁,没有任何困难地躲过一楼的土傀儡卫兵(土傀儡是用魔法造的可活动雕像,虽然战斗力不高,但是感知力很强,同时被破坏时会产生很大的声音)!”修做了一个威胁的手势,“竟然敢骗我,我会让你后悔一辈子,快说!你是什么人?来我这里做什么?谁派你来的?”

金马上感到周围的能量又在蠢蠢欲动了。

“我没有说谎,我真的是来拜师的……”金听到自己的声音在发抖。

大魔导师看了看眼前的俘虏,开始施展一个他独创的感知魔法,通过这个魔法,他知道这个不速之客并没有同伴。

“别以为打扮得像一个见习魔法师就可以骗我,我会让你知道我的力量是多么强大。”大魔导师开始念另一个咒文“读心术”(读心术是一个中级魔法,但是它的效果因使用者而异,一般的法师只能读出对方最明显的意识,所以常常被欺骗,但以修的水平,可以读出对方最深层的意识)。

“真奇怪,你真的是一个见习魔法师,”修的脸色缓和了下来,“而且是刚刚毕业的。”

“到底哪里出错了?”大魔导师陷入了沉思,“为什么我的防御机关没有发生作用,以前从没有发生过这种事。”但他马上又回过神,解除了金所受的魔法。

金活动了一下身体,他单纯的脑袋里充满了希望:既然误会已经消除了,那拜师自然会水到渠成。

然而修却正打算把这个初生之犊打发走,就像打发所有以前来拜师的人一样。突然,他脑子里灵光一闪。

“把你身上所有的魔法物品都拿出来!”大魔导师要求道。

“可我,没有这些东西。”金将旅行袋打开,拿出所有的物品来证明。

“再仔细找找。”大魔导师并不放弃。

“这件魔法袍可能有一些附带魔法。”

“不是它!”

金迷惑了。他努力在身上搜寻,突然——

“那就只剩这条项链了!对了,就是它!”金拉出脖子上的那条恋人项链。

“是它?!”大魔导师失声道。一瞬间,一系列复杂的表情涌现到他脸上:惊喜、眷恋、幸福、伤心、痛苦……

“没有想到这么多年后,你还是会回到了我身边……”大魔导师喃喃自语。他接过项链,打开它,以不可分辨的声音念了几句咒文,项链那光滑的一面慢慢浮现出了一个人像,一个极其美丽的少女,另一面则出现了一行字:“送给最爱的洁西卡——修·克”。

洁西卡?金依稀记得,村口的那个老婆婆就是叫这个名字的。

“小子,你从哪里得到它的?”大魔导师的脸一下子变得异常恐怖。

“是洁西卡老婆婆送给我的。”金战战兢兢地回答。

“是吗?那么多年了她还留着……”修的脸开始柔和起来。

突然,他又怒容满面:“你骗我!洁西卡!为什么当时说不爱我!既然说不爱我,又为什么将我摔到你脸上的项链保留至今?你骗了我,你骗了我……”修的声音里充满了越来越多的悲伤。良久,他望了一眼远方,又看着金。

“她现在……好吗?”

“两年前就死了。”这是金回家时从父母那里听到的。

“死了?怎么死的?”

“不太清楚,听说死后都没人收殓,还是我爸爸向全村集资,办的后事。”

“那个有钱的坏小子呢?”

“不知道,听说她因为行为不检,被她丈夫抛弃了。”

“什么?洁西卡会行为不检?!噢——不!都是我的错!洁西卡,我害了你一生……如果当初我能站在你的立场想一想……害你受了那么多的苦,可你还是原谅了我……”大魔导师喃喃着,喃喃着……许久,他深深地叹了一口气,深厚的修养终于让他压下了心中的悲伤。

“这大概是洁西卡的意思吧——小子,你知道吗,这条项链是我亲手做的,上面有我的魔力,正是这魔力让塔的门和一楼的土傀儡卫兵把你误会成我,放你进来了。否则,以你的能力怎么可能进入我的图书馆呢?”

大魔导师顿了一顿,继续说:“从现在开始,我收你为我的弟子。不过——”大魔导师加重了语气,“如果让我发现你资质平庸的话,我会马上让你走人!”

见习魔法师金回想起拜师的情景,深感自己的幸运,天下闻名的修·克,因为一条项链的缘故,收他当弟子了。他虽然不知道老师和洁西卡婆婆之间的故事,但也可以猜出个大概了。他在石之塔里整整跟老师学习了五年。直到昨天晚上,修·克老师对他说“金,你是一个聪明的学生,你已经在魔法的技巧和知识方面和我不相上下了,但你还欠缺魔力和经验,特别是经验。你必须以冒险来提高这两者。别担心,你的水平已经超出了魔法师的阶段,运气好的话,甚至可以通过大魔法师的考试了。”

就这样,金今天早上告别了老师,踏上——更确切地说是飞上——了回家之路。

“唉,都是风太大,否则早就到家了,整整比计划推迟了两个小时呢。”金摸了摸手上的魔法戒指——修的临别礼物,强压下思乡之情。

这里解说一下大陆历。大陆历是以圣光王朝崩溃为元年计算的。圣光王朝是迷失大陆的人类在解放战争(人类与以高等妖精为首的其他种族争夺大陆统治权的战争)后人类魔法师建立的第一个人类国家,领土包括了几乎整个大陆。但后来魔法师之间发生了争夺王位的王朝战争,从而直接导致了圣光王朝的灭亡。许多国家并存的局面从此开始了。顺便说一句,这个故事发生在大陆历997年春天。

第二章盗贼列夫

“真倒霉!”见习魔法师金诅咒自己的不幸。他是在一张网里发出自己的诅咒的。

“过分相信魔法的力量是一种错误。”老师的忠告闪现在他的脑海中,可惜等金体会到时,已经有些晚了。今天早晨,他告别了恩师——大魔导师修·克,踏上了回家之路。出于对自己力量的信心,他没有按正常的方法回去,而选择了用魔法飞回去,结果就恶运当头。首先由于沉浸在回忆中,被风吹歪了方向,原以为只用五六个小时就能回家的路程,现在已经飞了七个小时。当然,原本准备回家吃午餐的他没有准备任何食物,现在是又累又饿。其次,因为没有风,他忍不住打了一个盹,可是刚刚闭上眼,就一头撞进这张捕鸟网里了。

“该死,是谁把一张捕鸟网张在树顶上?”现在金完全被困住了。他被捕鸟网从空中拉了下来,吊在大树上,身体被夹在树枝中,还缠着捕鸟网。现在他那与魔法师这个职业不符合的强壮庞大的身体成了他被困的主要原因。金想用魔法脱困,但是他实在想不出有哪一个魔法可以除去缠满身体的网,去掉碍手碍脚的小树枝,弄断牢牢夹住他身体的大树杈而不伤自己的身体。

万般无奈之下,金只有乖乖地以这种“舒服”的方式躺在树上,等人救援了。

不过,金实在是太累了,尽管树上不是一个舒服的地方,但是他还是睡着了。

在金醒来时,已经是黄昏了。他惊喜地发现一个约莫十一二岁的小男孩正在树下看着他。

“小朋友,帮帮我,让我从这里下来。”

那个小男孩敏捷地爬上树,用一把小刀去掉了那些讨厌的网,手脚获得自由的金很快就用自己的力量从树杈之间脱身了。

那个小鬼用模仿大人的口气对金说:“从现在开始,你就是我的猎物了,你必须听我的。”

“猎物???”

“对,我爸爸告诉我,只要是被我的网抓住的东西都是我的猎物。”

“网是你张设的?”金差点没有把地上的烂果子踢到这个小鬼的头上。

“看来今天肯定回不了家了,只有先到你这个臭小子家去过夜了。非让你的父母赔我的衣服不可!”金看了看身上破破烂烂的魔法袍,心想。

就这样,这个叫托米的小孩把金带回了家。托米的家就在附近,一个叫诺尔的村子里。

托米的父母很知礼,他们不但向金道了歉,还招待他吃晚饭,安排他过夜,而且向金保证,只要明天村里的店一开门,就买一套新的魔法袍赔给他。

就在金在石之塔学习期间,这个世界已经开始有所改变,战争已不再是遥不可及的事情了。

大陆历992年,雷特帝国的帝位争夺战结束。二王子维克多·雷特击败了两个兄弟,成了雷特帝国第十七位皇帝。他一心要恢复雷特帝国昔日的光荣(雷特帝国曾经是大陆霸主,几乎有一统天下之势,但在百余年前的“亡灵战争”中,雷特帝国被极大地削弱了。四十年前,红色联盟宣布独立,脱离雷特帝国,直接导致雷特帝国失去了在迷失大陆中举足轻重的影响力),他鼓励工商业,发展贸易;兴修水利,重视农业;广招人才,整顿吏治;同时努力训练军队,制造精良武器,扩军备战。

大陆历997年,维克多皇帝开始对外扩张,第一个目标就是四十年前脱离帝国的红色联盟(四十年前,雷特帝国南部大约七十个工商城市无法忍受帝国的苛捐杂税,宣布脱离帝国,并雇佣了大批雇佣兵击败了帝**。然后为了团结一致,不被帝国各个击破,他们成立了红色联盟。红色联盟商业极其发达,经济力量强大,在受到外部威胁时,就雇佣雇佣军为他们作战。失去了这片领土,帝国实力下降了一半多)。在陈兵边境之后,他要求在帝国和联盟之间的一些相对中立的村镇向帝国臣服。(在帝国与红色联盟之间,有一个以伯瑞克城为首的中立地带,包括近百个村镇,他们既不属于帝国,也不加入联盟)联盟对此反应强烈。金现在所在的诺尔村就是这样一个中立的村子。

金早上醒来时,发现时间已经是相当晚了,桌子上有他的早餐,但没有人在屋子里。吃过早餐之后,金走出房门,他惊奇地发现,整个村子空荡荡的,连个人影都没有,但村口的望台上倒有人在放哨。

到底是怎么回事呢?金仔细寻找后,发现全村的男女老少都聚集在村中心的议事厅里,正在讨论什么大事。

“大家静一静,”村长大声维持着纪律,“相信大家已经知道了,雷特帝国送来了最后通牒,要求我们村向它臣服,而红色联盟也送来了通牒,要求我们加入联盟——无论我们选择了哪一方,都会被另一方当做敌人而加以攻击。这是关系到村子存亡的大事,所以要由大家来讨论。”

“我建议加入红色联盟,起码红色联盟不会向我们征税——谁知道帝国会向我们要多少钱!”

“这样不行,红色联盟没有足够的兵力来保护我们,万一帝**来了,村子毁灭就在眼前了。”

激烈的辩论就此展开,讨论的重点显然不在于以后是不是要交税,而在于哪一方会胜利,只有加入胜利的一方才能保证村子不会毁灭于兵火。

讨论一直持续到中午,终于在午饭前得出一个权宜之法——先看看伯瑞克城的选择再做决定,而报信的村民在下午才会赶回。

村子里的店主无心开店,所以金的新魔法袍也就没有下落,他只有呆下去。

下午,会议继续。一个村民飞马赶到,带来了伯瑞克城要加入帝国的消息,“城里的自卫队的旗子都已经改成帝国的军旗了。”报信的村民这样说。

于是建议加入帝国的一方马上占了优势。

正在大家讨论给帝国回信的措辞时,放哨的村民传来了一个不好的消息,一支联盟的军队正在接近村子。

会议上的形势马上逆转。

就在村民们讨论加入帝国还是联盟时,一支有五十名士兵和十个魔法师的联盟军队抵达了村口,并在村口驻扎下来。

村民们停止了讨论,都望着议事厅敞开的大门,每个人的脸上都露出恐惧的神色。

村长连忙让一部分村民武装起来,并派出使者向伯瑞克城求援。然而村外的军队却没有显露出要进攻的意思。

黄昏,伯瑞克城的自卫队赶到了,他们果然打着帝国的旗子——一张盾牌上交叉放着一把剑和一枝红玫瑰。自卫队人数是联盟军的三倍。他们就驻扎在联盟军的对面,现在没有人可以走出村子了。

第二天,两军都来了一个人,措辞强硬地要求村子做出决定,加入他们的一方。村民们的讨论没有任何结果,虽然帝国的军队较多,但听说联盟的援军今天就会赶到。

中午,村长做出了一个决定,得到全村人的拥护——由村子的守护神(村子可以选择一个神明来做自己的守护神,每年都会举行祭祀活动。一般来说,如果神明接受了祭祀,守护神会保佑村子不受灾难的危害。大部分城乡都有守护神)——火之神来指示村子的未来。

“可是,我们没有自己的魔法师啊?”一个村民提出疑问。

的确,要与守护神沟通必须通过魔法师,以前可以从伯瑞克城请来魔法师,但是现在没有人能肯定伯瑞克城的魔法师会向他们说出神的真正指示。同时去远方找魔法师显然来不及了。

“我知道哪里有魔法师。”一个稚嫩的声音传来,大家都转头看着声音的主人——村长的孙子托米。

“我前天在树林里抓到了一个魔法师。”

在大家的惊异目光中,托米的父母向大家解释了情况。

经过一番讨论,村长认为这个魔法师可以信赖,于是就把向守护神请求指示的任务交给了金,同时向他允诺了一百金币的报酬。

金虽然丝毫没有想过要把全村的生死存亡和自己联系起来,但出于一个年轻人的正义感,他还是一口答应了下来。

金在几个村民的带领下出了村庄,到达附近的一个小山坡上,这里是村子每年举行祭祀的地方。村民们点燃了祭祀火堆,而金则画了一个魔法圈并坐在当中,开始进入冥想状态。

与火之神进行精神交流并没有花太多的力气,看来火之神确实接受了村民们每年的祭祀。

但火之神只给了一句预示语:“这里将成为红色之地。”

金从冥想状态中恢复过来,四周已空无一人,天色也已黄昏了。他满怀着对神谕的不解,(其实大部分神谕都是这样)走下山坡,往诺尔村快步走去。

但没有走出多远,金就远远地看见几十个魔法师从树林里冒出,挡住去路。“是伯瑞克自卫队的,他们想干什么?肯定不会是好事,装做没有看见吧。”金心里说。他拐了一个弯,向左走去。但这些魔法师已经看到他了,他们怎会放过这个好机会呢?金快跑起来,他清晰地听到从身后传来的一大串脚步声。

但前方另一群不怀好意的魔法师的出现让金停住了脚步。——是红色联盟的人!

后面的脚步声也停了。

现在金很微妙地被夹在两个敌对的队伍中间——前面是红色联盟的魔法师(他们的数量增加了不少,看来是援兵到了),后面是雷特帝国的魔法师。两批人都隔着金一段距离停了下来。四周一片静默。

“前面的那个朋友,”一个看起来像是头领的帝国法师打破了沉默,“请告诉我们守护神的神谕。”那个法师顿了顿,见金没有回答,就换了一种别有意味的语气,“如果你听错了神谕的话,希望你能将改正错误的这个荣幸,交给我们,”他看了一眼金背后的联盟魔法师,加重语气继续道,“而不是他们!否则……”

金盯着这个魔法师看了一会儿,又回过头——联盟法师们的脸上清楚地写着,他们也想得到这个“荣幸”。

整个情况变得更加微妙了,包括金在内的所有魔法师都一动不动。所有的魔法师都有过实战的经验,他们知道这时候任何一个闪失都会成为战争的开端——当然,除了金。

金一动不动,他听到喃喃的念咒声。(其实,魔法师们只是做好准备,以防万一,并没有打算真正开战)“现在是暴风雨前的寂静,无论哪一边先动手,我都首当其冲……”他估计了一下力量,他根本没有与这些魔法师(有好几个是大魔法师)战斗后还能存活的把握,于是他给自己找了一个逃跑的理由:村民们还在等着神谕,我可不能在这里耗时间!

金开始念咒文:“隐藏在大气里的力量啊,请帮助我蒙蔽敌人的眼睛,让我逃离危险。”(金在这里施展的是迷雾术,一种在相当大的空间内发出肉眼无法看透的雾的法术,它往往会引起混乱。但在这里他显然可以使用另一个不会引起混乱的魔法)

金冒冒失失地施展第一个闪现在脑海里的魔法,魔法师们立刻被从虚无中产生的雾气包围了,没有人能看见一米外的东西。前面的法师能看到是金在施展魔法,但后面的魔法师就不行了。于是混乱的直接后果是——战斗爆发了。

一刹那,火球、光弹、冰锥、毒气弹、酸弹以及诸如此类的攻击力量在两群魔法师之中你来我往。

村口的战士们听到了山上的声音,马上就领会到发生了什么事,便立刻向对方杀去。一时之间,杀声四起。

这场战斗就成了著名的伯瑞克拉锯战的开端。

天黑的时候,战斗结束,不过并没有分出胜负。虽然伯瑞克自卫队的人数比对方多,但是联盟军全是战斗经验丰富的优秀雇佣兵,因此双方损失都很大。看到无法战胜对方,两边的指挥官为了避免无意义的牺牲,都选择了撤退。

在山坡上战斗的魔法师部队也撤回来了。魔法师部队的战斗虽然比村口的战士之间更激烈,却没有太大伤亡,联盟方面一死二伤,帝国方面死了两个。这主要归功于魔法师集团在战斗时会有一部分魔法师专门施展防御法术,抵挡对方的进攻。

不过这场在村口的战斗并没有影响到诺尔村。村民们站在村子防御围墙上观看这场血腥战斗,很多人都吓得全身发抖。幸运的是由于彼此牵制,双方都没有进攻村子。

金——这场战斗的罪魁祸首,却连一点伤都没有地幸运逃脱了——他在施展迷雾术之前就找准了逃跑方向。在迷雾术发挥效果的同时,他以最快的速度逃走了。在魔法师们第一波攻击前,他就已经逃到了安全的地方——全靠他那远超过魔法师的行动力。然后他绕了一个大圈,回到了村口,正好看到战士们的战斗。

帝国的士兵排着整齐的队伍,很有组织地战斗,而联盟的部队使用松散的战线包围敌人。虽然联盟一方的人数少,但联盟士兵的战斗能力明显比对方高出很多——双方的战斗力半斤八两。

当夜女神的黑袍笼住半个天空时,战斗结束了,只剩下十几具尸体在战场上沉寂着。

金终于想明白自己犯的错误:因为自己的错误判断,而使用错误的魔法让这么多的人死去,金恨不得打自己一个耳光。

回到村子,金把事情说给村长听,向他道歉。由于他的错误,村子被卷入了战争。

“别自责了,我的孩子。”村长听了神谕和金的道歉后,平静地说,“其实我们早就有所觉悟了。雷特帝国和红色联盟之间一定会有战争的,无论你有没有做错事,这些人迟早都会开战的。而无论我们加入哪一方,都不能保证村子不会被波及。所以,既然我们村子这一带会成为战场,不管神谕怎么说,我们都必须逃走,逃到安全的地方。只要我们活着,迟早会回来重建诺尔村的。”他后面的话是对全体村民说的。

村民们听从了村长的意见,都回去准备了。

半夜里,在交战双方清理完了尸体后,村民们借着黑暗的保护,背上行囊,有次序地分批地逃离了诺尔村。到了第二天早晨,除了村长一家,全部的村民都已经逃走了。村长坚持,既身为一村之长,就必须最后一个离开。

然而,局势已经恶化。就在第二天一早,双方的主力都已经赶到。帝国本来要伯瑞克城归顺就是打算找借口与红色联盟开战,而联盟也绝不允许帝国把伯瑞克归为己有。接到诺尔村之战的战报后,双方统帅连夜发兵。到天亮时,帝国的两万五千军队和联盟的一万九千军队都屯到了诺尔村。双方的大军以诺尔村为中心,各自列阵。

战斗很快爆发,帝**首先发起攻击。最凶猛的进攻和最顽强的抵抗搏击着,到中午时,双方战死者已经数以万计。战斗双方在傍晚时才发出撤退命令,留下一个宛如人间地狱的战场……

金和村长一家躲在一个十分隐蔽的地窖里。他是自愿留下的,因为他知道没有魔法师的帮助,村长一家不可能在双方都提高警惕的战场上逃离。同时也有一点负罪感在作怪——毕竟,是由于他的错误才让村子变成战场的。

头顶上的马嘶声、刀剑碰撞声、士兵们嗜血的吼叫声、战鼓声、受伤者临死的呻吟声,以及各种魔法发出的声音,让下面的五个人全身发抖,托米差点就哭出声来了,幸好金及时制止了他。

终于,外面渐渐地平静了下来。金估计了一下时间,大概已是晚上了。他对村长一家说:“今天晚上,就是现在,是我们最后的机会。一旦战争结束,胜利者打扫战场时我们是不可能幸免的。”村长和托米的父母都同意了金的意见,决定趁现在逃走。

五个人从极其隐蔽的地窖入口处爬出来,外面一片漆黑,交战的双方都没有点火,因为火光是对方魔法师最佳的轰击目标。只有不时出现的一两个魔法弹爆炸的光芒照亮漆黑的战场——双方都怕对方的夜袭,但是事实上双方都没有余力去夜袭了。

金念了一个咒文:“古老的精灵啊,借给我你的力量,让我看清敌人的形状。”(魔力之眼,可以在暗中视物,也可以查找隐形的敌人,但视力范围有限)真是惨不忍睹,金也只有用“修罗杀场”四个字来形容眼前的“景色”。

金带头,每个人都拉住前面人的手,五个人连成一队,在金选出的路上——两军间的空隙里穿行。一行人在黑暗中悄无声息地前进,只要没有突发事件,一定可以安安静静地离开战场而不会被人发现的,金这样希望。

托米走在最后,他牢牢地抓住妈妈的手,紧跟着大人的脚步。

五个人走过了已经变成战场的诺尔村,进入村口那平坦的广场,这时意外发生了——

一阵风吹过,把一面竖立在旗手尸体上的旗子吹倒了,正好倒在托米的身上。出于本能,托米发出了一声尖叫。

如果这声尖叫发生在一个热闹的集市上,那绝对不会引起人们的注意。然而现在是在寂静的、草木皆兵的战场上!

几个火球立刻向他们轰来,虽然没有伤到人,却足以暴露这群暗夜逃亡者的身影了。

金知道危险到了。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然后要求所有人围在他的身边,向选定的目标跑去。

两军的魔法师都看见一小群人正在战场间移动,而他们接到的命令就是攻击所有在战场中的活人。

金知道他要面对什么,他开始念他最强的防御咒文。

“消失于光明中者,隐藏于黑暗中者,请聆听我的请求,请接受我的祭品,将你们的力量赐予我,守护我的身体,加强我的意志,让我能与万物相抗衡。”金念的是绝对防护魔法,这个魔法可以产生一个魔力盾,抵消所有的能量攻击。缺点是必须用魔法力来填补被破坏的魔力盾,同时无法抵抗毒气和酸液,当然,也无法抵抗武器。这是一个高级防御魔法,金能一边跑一边念出这个魔法,足以证明他在石之塔里没有偷懒。

金的四周刚刚出现一层大小可以包容五个逃亡者的黑色却透明的薄膜状能量,攻击就到了。

火球、风刃、爆炎球、雷电、光弹……一个一个打在金做的魔法盾上,一个一个在五个人身边爆开,但是五个人都安然无恙,绝对防护魔法抵挡了每一发命中的攻击。隐藏在暗处的魔法师们惊奇地看着战场中的五个人若无其事地在魔法攻击的汪洋大海中自由前进——于是金他们接受了比刚才强一倍的攻击。

金清楚地感到自己魔力越来越微弱了,他已经几乎负担不了这个高级的防御魔法了。每一发命中目标的攻击都从金身体里挤走一部分魔力。四个人都发现魔法盾越来越小了,他们不得不更靠近金,从而跑得越来越慢了……

虽然只要翻过一道山坡就可以逃离战场了,但是金的魔力已经到了极限,他感到全身都像被刀给划伤,痛得要命,眼睛也开始模糊了,他感到一股从未有过的疲惫感向他袭来——即使有托米低低的啜泣声在提醒他不能倒下。魔法盾也已经萎缩到最小,四个人都几乎贴着他了,与其说在跑,不如说他们在缓缓漫步——偏偏又是一段上坡路!

攻击魔法无情地轰击着这个活靶子。

在金看不见的一个地方,几个魔法师终于明白不击破战场上的那几个可疑分子的魔法护罩,就不可能杀死这几个可疑分子——他们就联合起来,施展一个大魔法——

一个带着无数电光的光球(神之雷,混合了闪电和爆炎的强大攻击魔法,只有神官或祭司能单独施展,特点是威力随魔力的增多可无限提高),准确地击向正在爬坡的活靶子。电光无孔不入地攻击魔法盾的每一个点,让金痛苦万分。他的魔力早已经到了极限,他现在完全是靠体力和精神力在支撑着。

光球爆开,彻底地击溃了魔法盾,巨大的冲击波席卷了一切……

大陆历997年四月五日,对于罗尔城来说,是一个春光明媚的好日子。罗尔城卫戍部队指挥官肯·麦得像往常一样,带着一个小队的士兵在城里几条大街以及城外的几个村子里进行晨间巡逻,不过这是例行公事而已。战争对这个不大却很美的城市还是一个遥远的梦。一个月前,拉夫特瓦尔王国国王下了命令,要求全国的军队加强警戒,然后传来拉夫特瓦尔王国的两个邻国——雷特帝国和红色联盟爆发战争的消息。然而无论战争如何激烈,死伤如何惨重,对于这个远在大后方(罗尔城离伯瑞克城其实不能算很远,坐车只有六天的路,但是其间有很多重兵把守的险要关口)的城市来说,那也只是茶余饭后的谈资罢了。

但国王的命令是一定要执行的,于是肯把原来每天一次的巡逻改为早晚各一次。

在结束了晨间巡逻后,肯回到办公室,一个冒险者工会雇佣的小孩把冒险者工会的“大陆最新消息单”送到了他的手上。

“做队长就这点好。”肯这样想。他泡上一杯茶,舒舒服服地坐到自己的椅子上,一手端着茶,一手拿着消息单开始看。冒险者工会是大陆上一个相当大的组织,它的主要功能就是通过无孔不入的消息网,以最快的速度把迷失大陆上发生的最新事情汇集起来,并从中挑选出对冒险者或佣兵们有用的信息,(当然特别珍贵的消息例外)做成“大陆最新消息单”,然后以一定的价格卖给冒险者或老百姓。而本城的冒险者工会的分部为了讨好卫戍部队指挥官,每周都免费送给肯这个消息单,而且还专门雇了一个小孩送到肯的办公室里。

消息单上第一条清楚地写着:“雷特帝国击败红色联盟的大军,攻占伯瑞克。”

“哦?”肯有点奇怪这么快就分出胜负来了,他原来以为至少还要打上两个月呢。

一个月来,整个迷失大陆的人都在关注、都在讨论伯瑞克之战。毕竟,对于远离战火的人来说,像这种已经多年没有见过的大规模战争,正好可以满足好奇心。

大陆历997年三月初,雷特帝国皇帝维克多二世向雷特帝国和红色联盟之间的伯瑞克城及附近村镇递交了文书,要求他们并入雷特帝国。五天后,伯瑞克城易帜,归顺帝国。此后第二天,红色联盟派了一支军队向伯瑞克城进发,并于隔天在诺尔村与伯瑞克城自卫队发生冲突。就在发生冲突的第二天,帝国和联盟的大军都赶到诺尔村,双方发生激战,两边都损失惨重,最后双方都选择了撤退。两天后,红色联盟用重金雇佣了八个佣兵团,趁帝**不备,突袭伯瑞克城得手,将帝国的势力赶出了伯瑞克一带。三月十七日,维克多二世御驾亲征,率领主力部队进攻伯瑞克城。双方在伯瑞克城下激战一日,不分胜负。当天晚上,在大魔导师约克·雷的隐藏魔法掩护下,维克多二世亲自带领精锐部队夜袭敌营,大败红色联盟的雇佣兵团,杀得敌人几乎全军覆没,并且趁势占了伯瑞克城。二十二日,由红色联盟各个城市的自卫队组成的混合兵团赶到伯瑞克地区,并与残余部队会合,红色联盟将指挥权交给了经验丰富的老雇佣兵、有“黑龙”之称的加里。加里用引蛇出洞之计,用一支小部队将守在伯瑞克城的维克多二世引出城,主力趁虚而入,于二十五日再一次攻占伯瑞克城。这时包括罗尔城在内,大陆上所有的评论都认为这场战争将会变成持久战。

肯仔细地阅读了手中的消息单。消息单上对战斗的描述让身为战士的肯感到热血沸腾。

大陆历997年三月二十九日,维克多皇帝统率的帝**与“黑龙”加里统率的联盟军在伯瑞克城下交战,双方势均力敌。

三十日,维克多采用了大魔导师约克·雷的计策,大量散布谣言。

三十一日,成分复杂的联盟军受到谣言盅惑,军心浮动。

四月三日,联盟军军心大乱,加里被迫撤退,遭到帝**的追击,损失很大,但主力还是撤退到联盟境内。

四月五日,维克多二世向各国宣布,伯瑞克城纳入帝国领土。伯瑞克拉锯战结束。

肯叹了一口气,心中为这场大战这么快就结束感到遗憾,同时在他内心深处,为自己不能参加这场大战而备感失落。

肯是一名非常优秀的骑士。十八岁那年,他从战士学院以第一名的成绩毕业,接着就加入军队。在经过短短一年军队生活之后,他就通过了考试,成了一名骑士(骑士与剑士的区别在于,骑士必须精通骑术,能够使用多种兵器,而且还必须会骑士的礼节,遵守骑士道,而剑士则没有这么多的要求,成为一个骑士要比成为一名战士麻烦——是麻烦不是困难——多了)。两年后,他成功地通过了高级骑士的考试。(这一点,肯自认为是幸运,因为在一个偶然的机会,他获得一名剑圣级的战士的指导,学会了使用剑风,否则没有十年他绝对不会成为高级骑士的。)之后他又顺利晋升为拉夫特瓦尔王国的一个军官。(如果不是贵族,只有拥有骑士以上的资格才能成为军官)在一年前,肯在拉夫特瓦尔王**队中举行的比武会上获得骄人战绩,得到国王的赏识,从一名普通的小队长一举跃升为大队长(拉夫特瓦尔王国的军队编制是十进的,小队十人,大队一千人),并且成功地调到他的家乡——罗尔城担任卫戍部队指挥官。

但是在肯的内心深处,他并不满足于目前的平静生活,他身上战士的血使他渴望战斗,有时甚至会后悔自己选择了加入军队而不是成为一名雇佣兵或是冒险者。

肯拿起剑,在看了令他血脉亢奋的消息单之后,他觉得必须舞弄一下剑才能平息沸腾的战士之血。肯拿着剑向军营走去,打算找几个人比比剑。

当肯经过城里的一个叫“梦猫”的酒馆时,他听见里面传出的打架声。随后,他看见一个人被从酒馆里扔了出来,他身上不标准化的制服表明他是一个雇佣兵。肯停下脚步,走进酒馆的大门。

酒馆里正在爆发一场大战,十余个酒客和醉鬼打成一团,但是当他们注意到一个身穿铠甲,头带头盔,手持利剑的军官走进了酒馆时,连他们那被酒精麻醉了的大脑也明白即将会发生什么,于是纷纷从窗口或后门逃走了。

肯感到有些失望,说实话,他倒是很希望这些打架的人之中会有几个冲上来,向他进攻,这样他就可以一展武艺了。可是这些胆小鬼一看到一个军官就误会马上就会有一大队武装士兵冲进来,连架都顾不上打,一溜烟全跑了。现在偌大一个酒馆,除了被打得站不起来的闹事者和躲在一边看热闹的几个闲人,以及马上跑来点头哈腰表示道谢的酒馆老板外,只剩下一个穿着黑色袍子、若无其事喝着酒的家伙。

肯没有兴趣去追那些逃走的家伙,他不耐烦地听完老板冗长的感谢词,正打算离开,一队来维持秩序的士兵走了进来。

士兵们的领队向肯敬礼。肯挥挥手让他们做自己的事,然后就迈出梦猫的大门。(在迷失大陆,没有警察这种职业,维持治安由军队负责)

肯继续向军营走去,但是他还没有走出十步,一个沉闷的声音又让他把头转了回来。

又一个人被扔出了酒馆,这次是那个领队,他看起来摔得很重,好一会儿都站不起来。

肯再一次冲进酒馆。他的士兵正手拿武器,包围着那个正在喝酒的怪人。老板则站在一边,吓得脚抖个不停。

肯马上明白了大概发生了什么事:老板见那几个醉鬼没有足够的钱来赔他的损失,于是就向那个领队诬告这个怪人也是一个破坏者,当领队要这个外乡人跟他们走时,这个家伙就把他扔出了酒馆。

肯走向前,站在这个怪人的面前,士兵们则在肯的身后形成一个半圆,用他们的武器指向在他们长官面前的危险人物。肯开始仔细打量面前这个人。

这个人穿着一身看起来像是黑色的魔法袍——也许这件魔法袍曾经是另外一种颜色,但肯已无法分辨它曾经是白的还是灰的。他还在喝酒,因为酒馆里暗淡的光线以及他从没抬起头,使肯看不清楚他的脸。从这个人裸露的小臂来看,他是一个很强壮的家伙,他的手和铁匠的手一样结实。

肯对面前的人大声地宣布:“阁下攻击了本城的士兵,犯下妨碍公务罪。我将代表罗尔城来——”

面前的人抬起头,他看起来像是一个落魄旅人,但肯却硬生生地把“逮捕你”三个字吞了下去。

“金——”他一下子就认出了童年好友。他扑上去,一把抱住了几乎比自己还粗壮的见习魔法师。

在迷失大陆上,魔法师等级不仅体现在外表上,也体现在能力上。一个见习魔法师一次只能施展一个单属性的魔法,如果他能做到施展复合属性魔法(例如神之雷,必须同时集中火系魔力和电系魔力),那他就可以成为一个魔法师了。如果他进一步,一次可以施展两个复合属性魔法,那他就是一个大魔法师了。能保持连续不断地每次施展多个魔法,那他就有祭司和神官的水平了。(祭司和神官的差别在于,祭司完全接受某个神的教义,他施展这个神的力量的魔法能发挥特别强大的效果,但是施展所信仰神的敌对神的力量的魔法时,效果连见习魔法师都比不上,而神官无论施展什么魔法效果都保持在同一水平)金已经拥有施展复合魔法的能力,但是一次用两个对他有点勉强,所以修·克说他运气好时才能通过大魔法师的考试。

战士这个职业,只要你武器用得够熟练就可以成为剑士或骑士,但只有学会用剑风(战士的高级技巧,用快速挥动武器产生的真空攻击敌人),才能成为剑客或高级骑士,而在学会战士的终极技巧“斗气”之前,你无法问鼎剑圣或圣骑士的宝座。

这几天是“罗尔城城郊杂货铺”的老板庞克·卡利最快乐的日子。五年前,老庞克的大儿子金在从魔法学院回家的第一个晚上就离家出走,还留下一封信,宣称自己要去追求理想——当一名魔法师,这件事让老庞克耿耿于怀,自觉在邻居面前低人一等。

好在第二年,他的二儿子约翰从技能学院回来,学到了一手不错的打铁技巧,然后就在村里开了一家铁匠铺(金如果成了铁匠,约翰就会继承父亲的杂货铺),这让庞克的脸上多少有了光彩。

但是,就在三天前,在罗尔城卫戍部队指挥官,西德利科村最大的骄傲——肯·麦得的陪同下,金回来了。这件事成了全村的大新闻。金看起来相当的落魄,一定在外面受到很大的挫折。

老庞克非常高兴,他认为既然金在外面认识到现实的残酷,一定会迷途知返,继承他的杂货铺。这样,老庞克的人生目标就达到了一半。再过几年,让自己的孩子们成家、生孙子,老庞克一生就没有什么遗憾了。

金躺在床上,若有所思。他三天前在那家酒馆里碰到昔日的玩伴肯,然后被肯强行拉到他原本不打算回来的家。

金已经不是那个刚刚告别老师,带着年轻人的自信和对未来的希望刚出道的见习魔法师了。一个月前,由于他卤莽的行为,他挑起了一场战争,(这一点不是他的错,无论有没有金的存在,联盟和帝国一定会打一场)把一个原本可以逃过战火的村子变成了战场。更严重的是,由于他的能力不足,他害死了四个无辜的人。每每想起托米,那个可爱的孩子,金都心如刀绞。

金真的很希望自己和村长一家一起死在那个山坡上,这样,他就可以不用像现在每天生活在愧疚和悔恨中了。他可以活下来,完全是运气——他的老师、大魔导师修·克临别时送给他的魔法戒指救了他一命。具体情况金不记得了,因为在那时他意识已经很模糊了,他只大概地知道是戒指在最后关头发挥了作用,让他没有死在神之雷之下。但是在他受到冲击波影响而昏迷之前,他眼睁睁地看着,那个小孩——托米,在他的眼前化做了一团血雾。

第二天下午,金清醒了过来,两军都已经撤退了。他看着鲜红的战场,在刹那间明白了神谕——整个村子都变成了红色,由鲜血染成的红色。

要不是他愚蠢地引起两军的战斗!要不是他提出昨天晚上就逃走!要不是……全是他的错!

金不知道自己是怎样走出战场的,又是怎样回到罗尔城的。他只知道自己在那几天盲目地乱走,晚上则睡不着,一闭上眼睛就看到托米在他眼前变成血雾的那一幕。

说句老实话,这个打击几乎完全摧毁了金的信心。他刚从石之塔出来时,他对自己充满了信心,他甚至打算用飞行魔法回家,然后在父母和乡邻的惊叹的目光中降落,让所有人都知道,他,金·卡利,已经成了一个了不起的魔法师了。可是在经历了这个打击后,他怀疑起自己的能力来,甚至怀疑自己选择魔法师这个职业是否正确。

就是在这种后悔、自责、痛苦的状态下,金到了罗尔城。在酒馆里借酒浇愁,只管一杯一杯地喝,完全没有注意到周围的情况,直到被一个军官拉住衣服。

愤怒的金想也没想,就把那个家伙扔出了酒馆。

事后金继续喝他的酒,又一个军官走到他的身边,真唆!正当金烦得想把他也扔出去时,他却一把抱住金,而且还叫出他的名字。这时,金也认出,眼前的军官是肯,那个去战士学院的肯,他近十年没有见过的好友肯!

肯不顾他的抗议,死拉活拽地把他拉回了他认为没有脸回的家。那天,肯没有去进行他的晚间巡逻,一直陪在金的身边,一边听他述说他的经历,一边安慰他。他努力地想让金重新振作起来。

当天晚上,肯走后,老庞克对金讲了肯的近况,他说肯已经是一个高级骑士,是罗尔城卫戍部队的指挥官,而且告诉金,肯是整个村子的骄傲,而金则是一个让他父母脸上无光的见习魔法师。

老庞克这么说,当然是想让金放弃他那没有前途的职业,但是这些话只会让金的情绪更加低落。

金在家一步不出地呆了三天,肯天天都来安慰他。好容易,肯终于让他恢复了一点精神。

金现在躺在床上,他正在想今天听到的事情——美米已经嫁给了肯。十年前的那个褐发女孩,现在一旦想起,就生出一股酸楚。十年的岁月磨淡了他对美米的那种少年特有的青涩的爱情,但毕竟没有把美米彻底地从内心深处抹去,即使在石之塔里,金的心灵深处依然保持着对那个褐发女孩的一缕淡淡的思念。

“一切都已经结束了,”金忧伤地想,“如果当时我去学习当一个铁匠的话,美米现在大概是我的妻子了吧。”但是,如果这样的话,自己恐怕一辈子都不会与魔法有什么关系了。魔法,金马上想起了魔法。对了,即使他永远失去了美米,即使他不被父母理解,即使他没有肯那么成功,即使由于他的错让村长一家四口死于非命,他依旧爱着魔法!在进入魔法学院第二年起,他就被这种神秘的技术所吸引。他的一生,已经不能也无法离开魔法了。

金又想起肯。肯这几天仔细地替金分析了他的行为,然后做出了以下的判断——在整个悲剧中,金始终没有犯下任何过错,如果一定要追究悲剧的根源的话,那只能归罪为诸神的作弄。

“也许是自欺欺人吧。”金心里想,但只要想起肯的结论,金就会感到心里好受了许多。

“先在家里过一段日子,好好复习一下魔法,然后再做打算吧。”金做了一个“不孝”的决定。

外面传来父亲庞克·卡利的声音:“肯,今天又来看金啦?”接着,肯走了进来。

肯这几天也很高兴,就像老庞克一样,不过他高兴的原因却不一样。第一,他的童年好友金回来了,尽管金的情绪非常低落,但毕竟是回来了。第二,他在昨天接到了通知书,他已经被任命为将军,一个月后就要去王国首都赴任。第三,也就是今天他来的目的,他从冒险者工会那里得到了一个重要情报,一群土匪,大概是在伯瑞克之战中被打败的雇佣兵团的残余,不知怎么搞的,竟然通过了重重关卡,来到了罗尔城附近,还抢劫了一个村庄。肯打算在离开罗尔城之前,先消灭这群土匪。一想到能为国为民而战,肯就兴奋万分。肯今天来就是要金参加这次军事行动,因为他认为打一场胜战一定能让金重新振作起来,同时,一个魔法师的加盟也会使自己的战斗力大增。

肯走进房间,对还在床上的金提出了他的邀请。

没想到,金拒绝了。

“我不想杀人!”

“什么话,你不是去杀人,而是去消灭万恶的土匪!”

“……”

“想想看,要是不去消灭他们,会有多少无辜的老百姓遭殃,会有多少村庄被抢掠一空,会有多少商人会被杀、被抢!”

“……”

“他们可是红色联盟的雇佣兵残党,也就是杀害村长一家的凶手之一!难道你不想为村长一家四口报仇吗?”

金终于木然地点了点头。

四月二十日晚,一支大约有三百多人的军队出现在丛林茂密的罗尔山上。这支军队静悄悄地赶路,没有一个人发出多余的声音。从他们身上的衣甲来看,他们是拉夫特瓦尔王国正规军——肯统率的剿匪部队。

肯通过冒险者工会,知道了土匪大概有一百到一百五十人,而且知道了土匪的营地位置,所以他打算用优势兵力去夜袭,好让自己的损失降到最低。

肯骑马走在队伍的最前面。在他身边,是这支队伍里惟一的魔法师——金。金一边走一边用魔力之眼查看周围的情况。

经过五个小时的行军之后,肯终于看到了土匪的营地。金仔细地查看了一番,确定没有危险,然后肯把手一挥,军队静悄悄地散开,把营地整个儿包围了起来,然后静静地等待进攻的信号。

肯确定全军就位后,一个人悄悄地走向营地,他要先来看一下有没有被绑架的村民。金紧张地看着他,一个火球已经准备就绪,只要有一点意外,他就会发出火球——总攻击的信号。

肯走近营地。土匪的营地相当简陋,附近堆了一些不知道从哪里抢来的杂物。肯走近才发现,这里竟然连一个哨兵也没有。肯查看了一下帐篷,所有的帐篷都差不多,都以相同的方式排列。一般来说,俘虏的帐篷会特别放置,由此看来,这里没有被抓的村民。

肯悄悄地退回金的身边,向金做了一个手势,金就把准备好的火球(火球是火系魔法中较低等的法术,只比火矢强一点,它有一点爆炸的效果,但主要还是靠火焰来杀伤敌人)向营地轰去。

刚才还寂静无声的丛林里马上传出一片呐喊声,步骑混合的剿匪军从埋伏的地方冲出来,向乱成一团的土匪杀去。

肯和金站在一起,不过两人却做着不同的事,金正在准备一个超大范围的麻痹术(身体系的一个极实用的魔法,让敌人部分或全部失去行动力),而肯则仔细地找一个比较强的敌人,好亲手干掉他。

三个土匪冲出了包围,向他们这边跑来,两个冲向肯,另一个则冲向金。

以肯为目标的两人从左右两边向肯接近,他们看出肯手里的骑枪在近战中不够灵活,如果肯用枪刺中其中一个的话,他就躲不开另一个的攻击。但肯的反应出乎他们的意料之外,肯投出骑枪,准确地把冲向金的那个土匪刺倒在地,然后拔出剑,策马冲向他们。肯隔空向一个敌人挥剑,那个人还没有反应过来就被剑风给斩成两段,然后肯挥剑劈向第二个。

在肯用他的长剑把那名土匪打倒时,金的麻痹术也已经准备就绪。

在战场上,战斗已经接近尾声,只有一小批组织起来的土匪还在抵抗,他们娴熟的作战技巧使他们暂时抵挡住了优势敌人。

肯看着敌人最后的抵抗,感到一点庆幸:“没想到土匪的战斗力这么强。如果他采用正面作战的话,三百人可能还打不过土匪呢。”

金向正在抵抗的敌人施展了麻痹术。

威力强大的法术让敌人最后的抵抗彻底瓦解了,甚至连一些剿匪军的战士都受到影响。不过,战斗终于因此结束了。

天亮了,肯结束了搜索残匪的行动。根据俘虏的招供,这支土匪有一百四十人,全是雇佣兵。肯清点了一下死伤情况:土匪八十五人战死,五十五人被俘;剿匪军十四人战死,二十六人受伤,死了三匹马。

在清理完了战场后,肯正打算发出撤退的命令,这时有士兵报告:“长官,又逮住了一个家伙!”接着,几个士兵押着俘虏走了过来。

这个人看起来有点不同,他没有像别的俘虏那样衣着凌乱,而是穿着很整齐。从他身上穿的皮甲、腰带上的一排小刀插口(刀子已经被没收了)、使用的短剑(现在已在士兵的手里)来看,是一个盗贼无疑。

盗贼是迷失大陆上的一种职业,一般他们称自己为“财宝探寻者”。盗贼都精通弓箭和暗器,在近战中,他们使用短剑,但他们都尽量避免近战。盗贼精通拆除陷阱,当然他们也能设置陷阱。另外他们都有一套开锁的本事。虽然普通人看不起盗贼,但在冒险队伍里,盗贼是必不可少的。盗贼与冒险者工会有千丝万缕的关系,虽然外人认为盗贼都是一样的,但是实际上他们也有等级划分。

“怎么多出一个来了?”肯感到奇怪,但是既然他会在这里,那一定也是土匪的一员,可能是俘虏记错了,或者他们故意说谎。反正都抓住了,先带回去再说吧。

凯旋而回的剿匪军,受到了罗尔城市民的热烈欢迎。把俘虏关进大牢后,肯就被连接不断的宴会邀请弄得脱不开身。

金推掉了所有的邀请,甚至连美米——肯的妻子的邀请也拒绝了。(因为心中某种无法表达的感情,金不愿意和美米见面)他在家静静地思考自己下一步生活。他最后决定,先到冒险者工会去报到,然后由工会介绍,认识一批同伴,开展冒险之旅来增加自己的经验和见识。

在胜利归来的第三天,金在趁父母和弟弟不注意,留下一封信后(和上一次没有什么区别)就背着行李,离开了家,向城里的冒险者工会走去。

金走在罗尔城的街道上,再有两条街就到了冒险者工会了。但随着他每向前一步,内心深处的那个阴影就在他的心里变大一些。

三天前,金清楚地看到了他的魔法在战斗中所发挥的巨大威力,他无法使心中的阴影消失。现在,这个阴影又爬出它的躲藏之处,再一次占据金的内心世界。伴随着阴影的增大,金的脚步越来越沉重、缓慢。

“我真的可以当一名合格的冒险者?”金这样问自己。他早就听说过一些有名的冒险者的事迹。在金的心中,冒险者都是既聪明又勇敢,而且实力过人的勇士,不然怎么可能去古代遗址探险,去猎杀危险的魔物,去危险莫测的迷宫呢?

“我真的可以承担我在冒险时的义务吗?不会成为同伴的拖累?”金轻声地问自己。他曾经以为大魔导师的弟子自然会是一个了不起的魔法师,但是在诺尔村的失败让他看到了现实——他的能力最多也不过如此而已。他不敢想象因自己的无能可能带来的后果,那种刻骨铭心的痛苦和悔恨又一次回到了他的脑海里。

金无意识地将头左转右转,试图减轻痛苦,一座与众不同的建筑物跳入眼帘。金认出这是罗尔城的大牢。

也许是想在去冒险者工会之前先做点什么来让自己的勇气恢复一点吧,毕竟那些囚徒是因他的麻痹术被俘;也可能是为了想看一下那些俘虏——杀死托米一家的凶手的状况……金走进了牢房。

牢房的看守们认得金,他们客气地让金进来,而且让金自由地去看所有的囚徒。

牢房里其他的犯人不多,基本上是上次俘虏的土匪。土匪们看起来都十分沮丧,当然也有个别例外的。

金发现土匪们分成两批,大部分都被关在一个大的牢房里,看起来不错,没受什么折磨。土匪们也看见了进来的魔法师,但并没有什么反应。相反,旁边单间牢房里的那个人,看见魔法师却马上向他走来,金想起来了,他就是那个最后被逮捕的盗贼。

“嘿!”那个盗贼向他打招呼,“我记得你,你是那个随军的魔法师,我到这里已经第三天了,你们也应该调查明白了,该放了我吧?”

金觉得这个家伙很有意思,随口说:“不,我只是来见你们最后一面,明天早上,你们就会被全部绞死。”

每个人都抬起头看向金,金清楚地看到他们眼中的绝望。

“不会吧,我可不想死啊,我还年轻,还没有赚够钱,我可不能就这样不明不白地死掉,特别是死在别人的错误中。”

错误?金突然觉得眼前这个人不太像土匪,因为他对被处死的反应太强烈了。一般来说,无论是雇佣兵还是土匪,大部分都对死都看得很淡。因为他们在选择这个行当时,早就已经知道自己的命运——杀人的同时也会被人杀。特别是土匪,一旦决心成为土匪,他们就已经知道自己的未来了。土匪们都抱着“豁出去了,最多不过是受绞刑架旁轻蔑的一眼、两眼罢了”的心情过日子的。

这个年轻的盗贼两手抓着铁条门,尽可能靠近见习魔法师,魔法师的沉默让他更加惊慌。

“我不是他们一伙的,我只是正好在那里罢了。你们不能把我处死,你们没有权力未经审判就处死犯人。”

金看着他惊慌失措的样子,一丝同情飘进心里,不过,他的脸上依旧是一副冷冰冰的样子。

“没有必要审判,你们未经允许就进入拉夫特瓦尔王国,先后洗劫了三个村子,杀死了五十多个村民,铁证如山,你们罪大恶极,死有余辜!”

金看到自己的话发挥了效果,那些土匪都漠然转过头去,不再看他,而眼前的年轻人却更加惊慌了。

“相信我,我不是他们一伙的,我叫列夫,是一个盗贼,那天晚上我只是偶然路过,被你们的士兵误会才抓来的!”

金在心里已经相信这个年轻的盗贼不是这些土匪的一员,但是他依旧还有一个问题没有弄清楚。

“别用这些蠢话来骗人,你以为我会相信‘偶然路过’这个借口吗?你一定是这些土匪的侦察兵,那天早上正好侦察回来,被我们逮住。”

“我和他们没有任何的关系,更不是他们的侦察兵。”列夫急了,“那天晚上,我只是想去他们的营地弄点东西,因为我们听冒险者工会的人说,他们抢劫了几个村子,现在很有钱。我干掉了哨兵,才刚刚找到几个金币,你们就开始进攻了。对了,”列夫突然说,“我那天在树林边看到你和一个骑士在一起,那个骑士一个人就杀了三个,可真是厉害。”

“哦?”金有点奇怪了,“你既然已经到了树林边,那为什么不赶快逃走,在树林里除了我和肯之外已经没有其他的人了。”

“我、我,”列夫有一点不好意思,“就这么走掉有一点可惜。我躲在一个很隐蔽的地方,想等你们走掉后再仔细在营地里找找有没有落下的好东西。”

哈,眼前的盗贼竟然是一个要钱不要命的家伙。

金开始仔细打量盗贼列夫。

他看起来只有二十多岁,身材不是很高,长得也不是很粗壮,但是非常匀称,手脚看起来相当矫健。有一头黑色的头发,和他古铜色的皮肤很相配。脸不是很英俊,但五官都很搭配,给人一种利落明快的感觉。整体上,他长得并不让人讨厌,反而让人觉得他很精明能干。

金突然间发现土匪们的变化,他们一改刚才的沮丧神态,愤怒之情溢于脸上,而愤怒的对象明显就是列夫……土匪们涌向和单间牢房相隔的铁条门……

尽管隔着铁门,情况依然很恐怖。列夫开始大喊大叫:“救命,杀人了,救命!”

看守们冲进来,迅速压制了囚犯的行动。

囚犯们愤怒地看着列夫,如果眼光能杀人的话,列夫已经死上一千次了。

金理解囚犯的举动,要不是列夫杀掉了他们的哨兵的话,也许他们可以有足够的时间逃走。每个囚犯都在诅咒这个臭小子,用最恶毒的话诅咒他。

金要看守们把列夫放出来,看守们也注意到如果不让他们分开的话,这个盗贼迟早会被愤怒的囚徒撕碎的。

金这时已经彻底相信这个盗贼不是土匪的一员了。

在列夫走出牢房门时,金突然想到眼前这个家伙也许是一个有经验的冒险者,也许可以向他请教一些关于冒险的事情。

看守满足了金的要求,让他和列夫单独进入会见室。

两人出乎意外地投机。金认为列夫是一个很直率、很不错的人,因为他丝毫不隐藏自己对金钱的渴望,但却明确地表示自己看不起那些为了钱而不择手段的家伙,他说自己最喜欢“君子爱财,取之于无道”。同时列夫则认为金是一个很可靠的人,一个颇有些正义感的家伙。

金谈起自己打算去当一个冒险者,正要去冒险者工会报到。列夫马上就告诉他,冒险者中没有几个好东西。列夫本人就曾经加入了好几个团体,但是最后那些和他一起出生入死的伙伴,竟会为分战利品而反目成仇。冷了心的列夫过起了一个人的冒险生活。

“对了,”列夫提议道,“不如我们两个组成一个冒险组合吧。有魔法师加盟我是再欢迎不过的了。哦,我忘了,我还是一个囚徒,也许明天就会被处死呢。”

“放心吧,刚才我只是随便说说,你没事的,更何况你又不是土匪。再说,你帮我们除掉了敌人的哨兵,有功无过,我会尽快让你出狱的。”金决心帮帮这个盗贼。

一切都很顺利,肯听了金的陈述后,马上给了金一纸文书,列夫就这样被放出来了。

就在金和列夫一起走出罗尔城时,金发现自己在不知不觉中已经答应了列夫的邀请,和他一起组成了一个小小的冒险团。

第三章比武大会

迷失大陆大陆历997年六月,迷失大陆一个不知名的沼泽中,一头双足飞龙(魔兽之一,外形像龙,前肢演化为双翼,肉食,长着尖锐的剧毒牙齿,和龙一样有收集闪亮物品的嗜好,但是鳞甲较薄,栖息在沼泽,能使用几个风系魔法)正在一棵臭树(沼泽特有的木本植物,有一股浓烈的臭气)上馋涎欲滴地看着脚下走过的一个健壮的人类。在它眼里,一顿可口的早餐正在它面前运动。

双足飞龙盯着猎物,耐心地等到猎物的背部完全地暴露在自己的面前,才大叫一声,发动了攻击。它向着猎物的背后凶猛地扑去,同时几个高度压缩的空气弹向那个看起来毫无防备的家伙击去。在这只双足飞龙的经验中,用这种方法捕捉这种猎物绝对是万无一失。

压缩空气弹准确地击中了猎物的背部,但是却没有产生意料中的效果,那个人非但没有被打倒,相反,他转过身,毫不畏惧地面对着袭击者。

即使是双足飞龙的简单大脑,也意识到了危险,但它的前扑之势太猛烈了,已经不能停止。

猎物发出了一个爆炎球,在双足飞龙的左侧炸开,强大的冲击波让它失去了平衡,同时让它的扑击方向向右歪斜,双足飞龙一头撞到了地上!

一刹那,地面上一块与沼泽同色的伪装布被揭开,一个人跳了出来,他右手一挥,两把飞刀准确地命中双足飞龙的双眼。

猎人和猎物已经完全交换了位置。

双足飞龙痛苦地发出呱呱的大叫,但是它的苦难还没有停止,又一道火焰向它扑来,失去视觉的它根本无法躲开,全身被熊熊烈火包围了。

它一边发出痛苦的叫声,一边在地上打滚,试图让沼泽潮湿的泥土扑灭火焰,然而这股火焰在魔法效果停止之前是绝对不会熄灭的。

双足飞龙的挣扎慢慢地变弱了,一个猎人冲向前,用短剑刺穿了它的喉咙,把它从痛苦中解脱出来。

那个人拔出短剑,向后敏捷地跳开,没有让一滴酸性的血液溅到自己。

“啊,干掉了!”两个人都不约而同地擦擦头上的汗,一个人拿出一个奇怪的哨子,用力地吹起来。

几个蜥蜴人(蜥蜴人是迷失大陆上的智慧种族之一,他们生活在沼泽里,身上长满鳞片,而且有一条长尾,因为与人类的生活地点不同,他们与人类没有本质上的冲突,双方完全接受彼此的存在。虽然人类在划分国界时把蜥蜴人的领土也作为国土的一部分,但是这些土地是完全脱离人类的统治范围之外的。蜥蜴人与人类有一定的往来——通常是与商人)随着哨子声出现在沼泽的迷雾中,他们看到了地上双足飞龙的巨大身体,发出了欢呼。接着,出现了更多的蜥蜴人。

蜥蜴人带着两个冒险者,抬着双足飞龙的尸体,在一片欢声笑语中回到了他们的村庄。村子里的蜥蜴人都出来欢迎得胜而归的勇士们。

蜥蜴人的长老走出人群,用大陆通用语向两个人类冒险者表示感谢,并且拿出一百枚金币交给他们。大陆上金币是通用的货币。金币是一种固定重量的小圆型金质钱币,上面有保护魔法,保证它们不会被磨损,在金币之下有银币、铜币,金币之上有由宝石、钻石做成的宝石币、钻石币,大陆上最有价值的钱币是圣光王朝时制造的魔法水晶币。

两个冒险者收下报酬,并且接受了长老的邀请,留下参加晚上的庆典活动。当他们抬起头和蜥蜴人长老对话时,这两个人的长相清晰地呈现在阳光里——他们正是见习魔法师金和盗贼列夫这对新冒险搭档。

一个月前,金和列夫结成同伴,一起离开罗尔城,开始冒险。两天前,他们来到了这个沼泽附近的一个小城,进冒险者工会找工作。

“这附近有没有什么好工作,又赚钱,又不困难的那一种?”

“很抱歉,你要的那一种都已经被人做完了。”里面传出不耐烦的声音。

“那有没有赚钱,却困难或者不赚钱却容易的工作呢?”

“没有!”

“没办法,那有没有既不赚钱又困难的工作呢?”

“没有——有!附近沼泽里的蜥蜴人要求找人除掉多次袭击他们村子的魔兽,报酬是一百金币。”

“才一百金币就想让人同魔兽拼个死活,太过分了吧?”

“不想接的话就算了。”

“接!我接!”

迷失大陆上的无名冒险者大多会通过冒险者工会来找工作,以提高自己在冒险者中的知名度。一些有钱人或贵族常常直接去找有名的冒险者,但大部分委托人会通过冒险者工会来找人完成自己的委托。

从冒险者工会出来时,金忍不住问自己的同伴,“要找一个工作必须说这么多废话吗?”

列夫用一种奇怪的眼光看着金,“你不认为那个在冒险者工会工作的小姑娘长得相当不错吗?”

原来如此。

两个人根据冒险者工会的地图,轻易地到达了蜥蜴人的村子。所有蜥蜴人都用怀疑的眼光看着两个人——包括蜥蜴人的长老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