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狼人杀(2 / 2)

“老鹰捉小鸡。”

“嘁!”叫元烨的小男孩,对着四周比自己大的孩子们比了个中指,前一个游戏不适合这些‘娃娃’,后一个游戏不适合自己。

“少爷!你又到哪儿去了?”院里忽然传来一个极为愤怒的声音。

围成一圈的孩子学他模样也比了个中指,只不过人数多,所以显得壮观许多,同声发道:“嘁!”然后笑嘻嘻地散了。

叫元烨的小男孩儿从石阶上站起身来,拍拍屁股上的灰尘,一转头就跑进了院子。

―――――――――――――――

这是元烨来到这个世界上第五年。这些年里,他终于确定了自己是真的来到了一个未知的世界,而这个世界与自己原来的世界完全不一样,原本想靠着前世的记忆文明混古代的想法,在来到这里的几天的时间就完全放下了,这他么根本和别人的剧本不一样。

其实元烨对于这件事也不算太在意,毕竟自己上辈子也只是个学渣的存在,连个正经的大学一天也没有上过,也就为了考大学,同时也为了证明自己是个根正苗红的华夏人,在语文和历史这两门学科上狠下了几番功夫。

这也是为什么凭借不错的文学功底锻炼的语言能力,在销售组织里混的风生水起的主要原因,按照元烨自己的理解,自己就适合做这个。

虽然没有本山大叔将老范同志忽悠瘸了的功力,但至少忽悠蔫了的功力还是有的。

言归正传,在这个世界有着另一种文明,那就是修仙文明,发光的不再是灯泡而是夜光石,当然也有叫油灯的东西,但那玩意根本不用发明,飞在天上载人的也不是飞机,变成了飞行妖兽,人们口中的套路也不叫套路,而还是听着比较让人接受又文雅的名字——智谋。

呸,换汤不换药!

虽然普通人依然过着前世一般的生活,但每个人都向往着成为一名修士,所以凡人用的金币并不吃香,换句话说,一枚普通的下等晶石,可以兑换一千枚金币,所以金币对于修士来说,真的算是可有可无的鸡肋产品了。

一个普通修仙者就能用一枚下等晶石换取一个普通人家庭几年的收获,但是普通人拿着晶石虽然不像再沙漠里拿着金条那般无用,但确实混上流社会还是挺难的。

好在这片大陆也有叫法律的东西,不用担心打家劫舍,恃强凌弱的事情经常发生,当然这玩意也有管不到的地方,这片大陆还有另一种职业,游侠。

游侠一度是劫富济贫,惩恶扬善的代名词,然而世界总是惊人的相似,什么都不是绝对的,游侠有时也可以是劫富济己,作恶多端的存在,即使官方认证的也不保证是正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