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卷之回魔b1(1 / 2)

超级穷人 十二桃 13351 字 2019-10-26

 第一章刑场(同上)

第二章十五年前

鲁尔城本是一个坐落在群山峻岭的小山镇。因为十年前达克帝国纵贯全国南北的国道的兴建,让这个小山城渐渐热闹起来,居民也日益增加。五万人的常住居民对于荒凉的约克郡来说也算的是一个繁华城市了。

连续几天,鲁尔城里热闹非凡,人流穿梭比平日里多了五倍还不止。方圆百里有儿女在十六岁以下的人家这几日家家都忙得像过节似的。因为皇家魔武学院将在这里招收二十名学员。整个西大陆流传着一句话:万般皆下品,唯有魔武高。在西大陆各国,贵族和平民之间的差距简直就等于从天空到大地的距离。贵族们不但拥有按照他们相应的等级国家赐予的田地,每年按等级赐发的俸禄,而且还拥有各种特权,例如:所有国家的公共设施均享用半价消费,上交田赋的比例也只是平民的三分之一。如果贵族经商,他们上交的税赋的比例也只是平民的四分之三。

当然想成为一名贵族,却也是很不容易的。一般只有三个途径:第一是世袭。有个好出身自然是无话可说。不过,西大陆各国的世袭制度虽然并不一样,但是有一点是相同的。世袭的爵衔将逐代递减。各国的爵位均分为公爵、伯爵、侯爵、子爵、男爵。即便你是世袭的公爵,也只能传到第四代孙。而且各国对于世袭贵族的任命都是极为慎重的。第二个途径就是立功。不过,近百年来达克帝国都没有发生过一起战争。和平对于普通人来说自然是求之不得。但是对于那些希望通过立功来授爵的人来说无疑就是一场长久的噩梦。因为最近十年来,达克帝国每年立功授爵的人都没有超过五个。第三个途径就是成为中级职业者。成为中级职业者之后,只要你向王国申请,一般就会被授予至少是男爵的爵衔。

因此,对于一个想要成为贵族的平民来说,唯一最有希望的途径就是成为一名中级职业者。不过,无论是要成为剑师和魔法师都不是那么简单的。首先你需要一定的天赋,其次还需要严格的培养,最重要的就是需要你本人长期不懈的努力修炼。作为西大陆第二强国的达克王国人口过三亿,可是在王国登记的中级职业以上者总共也不过千余名。而高级职业者更是不足六十名。

之所以人数这么少,原因是很多的。首先就是天赋的原因,其次就是修炼者需要数十年如一日的勤奋修炼。而因为长久的和平,贵族子弟们一个个都养尊处优,没有几个愿意吃这样的苦。贵族子弟只要天赋许可的,几乎个个从小不是修炼魔法就是修炼斗气,但是绝大多数终其一生也还是停留在初级阶段。而无论是修炼斗气还是魔法,都是一个需要耗费大量金钱和精力,以及需要专人教导的过程。普通的平民子弟即没有途径也没有财力支撑。因此,民间就流传着一句话:穷学文,富学武。这个武指的就是魔武,也就是魔法和斗气。

而中级职业者拥有的程度也很大程度上代表了一个国家的军事力量的强弱。一百年前,王国还拥有五千多名中级职业者,这个数字不断的下降让如今的达克王国国王瓦捷.帕伊陛下深深担忧。因此,二十年前刚刚即位的他就颁布了两项命令:一增建两所魔武学院。二从今以后各魔武学院每年必须招收一定比例的平民子弟,而不需像以前一样需要至少两位子爵以上贵族的推荐。这些平民子弟将不但被免除学杂费,还发放一定的补助,但是将来必须在帝**队里服役至少十年以作偿还。

命令发布后,得到了许多平民的拥护。尤其是帝国南方各郡的商人们都欢呼万岁。之后就开始纷纷把自己的子弟想尽各种办法送到学院就读,以图将来提高家族的身份。可惜二十年来,成果并不显著。因为大多数商人子弟也吃不了苦,十余年的修炼也未必能够成为中级职业者,最终让大多数人都丧失了信心。于是,两年前瓦捷陛下在听取了多位大臣的意见后,决定把招生平民的目标由富庶的南方各郡转移到比较贫苦的北方各郡。

皇家魔武学院是如今达克王国四座魔武学院中历史最悠久、名声最大、师资力量最全的学院。

达克300年6月1日,是皇家魔武学院鲁尔考点招生的最后一天。

………………

红日悬在蓝得透明的天空之中,虽然晴空万里,却没有展露丝毫的热力,给人的感觉,这是一轮冰冷的太阳,就如阿布冰冷的心。

阿布.费利克斯是达克王国约克郡鲁尔城联合酒业老板劳尔.费利克斯的次子。和他那个从小就想做一名最杰出的商人的哥哥哈雷不同,阿布这个很早就在鲁尔城闻名遐迩的小天才,一直想成为一名伟大的魔法师。可惜,想要成为魔法师一般只有两种可能:一家传、二进入魔武学院。家传当然不可能。而要进入魔武学院就必须要得到至少两位子爵以上贵族的推荐,费利克斯家族虽然在鲁尔城有钱有势,但是也只不过是个商人。因此,只能是奢想。虽然早就听说,王国已经逐步放松了进入魔法学院的规定,但是十几年来招生目标也仅仅是限于南方诸省。今年,帝国魔武学院终于到北方约克郡来招生了,阿布兴奋不已。

但是,老劳尔却并不看好儿子的选择,魔法师虽然受人尊重,而且几乎是如今平民子弟成为贵族的唯一法门,但魔法师也绝对是万里挑一的职业。而且如果不能成为中级职业者,那也等于是水中捞月一场。可是要想进入中级职业者,也就是成为魔法师,那更是百万分之一。与其耗费精力十几年甚至一生终无所得,还不如现实一些,毕竟阿布已经十六岁了。耽误不起。况且阿布自小聪明,将来无论是从政或者是经商,那都是一等一的人才。何必去追求虚无缥缈的荣誉呢?

不过,阿布不肯放弃这个最后的机会。因此,午饭后,他悄悄的带着表妹妮可和书童约瑟夫来到鲁尔城里报考。结果出人意料,天才阿布落选了,妮可和约瑟夫却双双被录取。一向温文尔雅的阿布愤怒的象只狮子,歇斯底里的冲向考官质问:“问什么?”但是高傲的魔法师只说了句:“你不是我们想要的人。”然后就让警卫把他赶了出来。

…………

考点前落榜的人有许多,不过,最失魂落魄的莫过于阿布。或许失魂落魄无法形容他的心情。此时的阿布有劫后余生的庆幸,有惊魂未定的忐忑,有难道是命该如此的失望,当然最大的就是对于未来的迷茫。

因为此阿布已非彼阿布。十六岁的阿布的身体里却有着三十一岁阿布的灵魂。他不知道自己怎么一下子来到了十五年前。难道是因为他的悲愤感动了上天?或许吧,因为这个答案只有老天知道。

不过,十五年前是十五年前,但是却不是他想要的十五年前。准确地说,他想要回到的却是现在的三天前。也就是5月28日。

那天傍晚,无意间,他发现了表妹妮可写的一首诗:

我爱你,

多么烂俗的三个字。

可是要听到你说出口,

我却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

也许千万年以前,就有许多人说过这三个字,

甚至千万年以后,还会有更多人说这三个字。

但是,我只想听你说。

我只想听你对我说。

不管这个过程是多么

漫长、痛苦和辛酸,

我只想听你说。

因为我知道之后

我会多么甜蜜。

而在最后写着几个蝇头小字:表哥,我想听你说……

对于青梅竹马的表妹妮可,阿布早就倾慕已久。而且双方家长也都有意撮合。只不过,小妮子身在其中,没有觉察而已。阿布看到这首情诗,欣喜若狂。不过,表面上他还是装作什么也没有发生。妮可表妹可不是个藏的住事的人。如果父亲知道两人关系明朗化了,只怕更有理由反对他报考魔武学院了。他心想:一切等录取之后再说吧。当然最好是两人都被录取,那岂不美哉?

可惜呀,世事难料,这也是阿布最后悔的事。之后,妮可去了魔武学院,虽然二人时有通信,但是阿布总是没有提起勇气表白。直到最后……

因此,阿布总算明白了一些事情:男女之间,有些话是一定要说出来的。你若不说出来,别人怎么会知道?会明白?

阿布真的有些无语了,老天真是作弄人啊,既然让他回到了十五年前,为什么不让他早回来那么三天,或者一天,甚至半天也好。这样的话,自己最少可以带着妮可打道回府,就算不能成为魔法师,他也甘心了。可是现在,阿布,仰头冲天长啸:“这不是我要的答案”

第三章说不

“表哥”一个怯生生的声音。一位少女站在身边,微微的抬着头。她穿着一件红色的法师袍,腰间系着一条白色的宽边腰带,一头金色的长发随意的飘洒在脑后。可爱的妮可表妹,虽然看上去还有些稚嫩,但是却别有一番清新和亲切,阿布鼻子一酸,眼泪在眼眶中打转,就等着寻找一个合适的出口,狂泻而下。

“表哥,要不我……我不去了,我和你一起回家。”妮可轻咬着嘴唇,两只手使劲地搅动着腰带,显然内心极其不愿意作出这个决定。

阿布差一点就兴奋得答应了,拉着她一路跑回家,绝对是此刻他最想做的事。不过,他知道这不过是徒然。他记得很清楚,在鲁尔城这次招收的二十人中,妮可是排名第一的。当时,妮可的父母也就是阿布的二姨、二姨夫——布鲁斯夫妇,对于妮可去魔武学院还是持反对态度的。将来成为魔法师当然好,可是毕竟妮可已经十五岁了,他们很担心将来会一事无成,反而蹉跎了青春。要知道达克帝国女子的出嫁年龄一般都在16——20岁,超过二十五岁还没有成亲的女人那绝对是会被世人耻笑的对象。不过,当时招生人员信誓旦旦的向他们夫妻保证,妮可乃是罕见的天才,别的不敢说,只要她个人努力。少则六、七年,多则八、九年,她一定能步入中级职业。而且保证如果三年之内,妮可不能成为一名大魔术师的话,就肯定让她回家团圆。有了这样的保证,布鲁斯夫妇当然是没有什么好说的,欢天喜地的把女儿送走了。事实上,招生人员的话,的确没错,六年后,妮可就成为了一名魔法师。绝对是魔法天才。虽然约瑟夫后来的成就远远超过她,但是那是因为他另有奇遇。

阿布知道,纵然他此刻发反对,也不过是螳螂挡车般徒劳,因此何必枉作小人呢?阿布强自在脸上堆砌了笑容:“别说傻话了。虽然我不能实现理想了,但是你可以。我相信你一定能成为一名伟大的魔法师。我的理想也算间接实现了,答应我,你能做到的,是吧”

“是的,我……我一定可以。”小丫头捏紧着她的小拳头,显得无比的激动。

“当然,伟大的妮可法师是没有是什么作不到的。”阿布说着,用手轻轻的抚摸着小妮可的头,这是少年时候的阿布最喜欢作的动作之一。

“少……少爷,我……我……”约瑟夫站在一边,他胀红着脸。他真的没有想到天才少爷阿布意外的落选了,反倒是他这个小仆人反而被录取了。老实说,他觉得眼前的这一切似乎都是在做梦。魔法师,这是多么高贵的称呼啊,要是他自己一旦成为了魔法师,那也就意味着将来肯定会步入贵族的行列。到时候就连镇上最高贵的劳尔老爷恐怕也不得不向他低头鞠躬行礼了,那是多么崇高的荣耀啊。如果不是此刻看见自己身上的这件蓝色的魔法袍,他实在很难相信,他此刻这不是在白日做梦。

阿布斜着眼看着这个因为激动而浑身哆嗦的家伙。浓眉大眼,方头大耳,走路习惯的哈着腰,都已经十五岁了,可是还经常地拖着长长的鼻涕,就是这个现在一点不起眼,给人第一印象卑微邋遢的小家伙十年后却成为了小妮可的丈夫,并且被大家称为当代最杰出的魔法天才吗?

这真是世界真奇妙,不看不知道啊。

阿布抬头望了望天空。蓝天白云,碧空如洗。

他记得入狱之后,父亲和他说过,当时唯一能指望的就只有约瑟夫了,可惜约瑟夫去了罗斯国。但是他却不以为然,虽然他这个家伙似乎始终保持着一种高姿态,没有找过阿布一丁点麻烦。但是阿布清楚约瑟夫恨透了他。这一点,其实很容易理解,如果两个人位置互换,恐怕阿布早就去找对方的麻烦了。最起码他可以利用他的关系把对方发配到某个边远的小城去,可是约瑟夫什么也没有做过,似乎一切都没有发生。所谓反常既妖。虽然15岁以后,约瑟夫的生活圈子离阿布越来越远,但是从四岁开始他在阿布身边待了十一年,阿布很清楚的知道他不是一个肚量大的人。

此外阿布也并不想向约瑟夫低头,即使是死也不愿意。后来,在狱中,他又听到有消息说,本来访问罗斯国的名单中并没有约瑟夫,是他主动在使团临行前一天自己提出的。而使团离开的那天又正好是抓捕阿布的前一天。虽然没有确凿的证据,但是阿布认为约瑟夫肯定是事先得到了消息,为了避开所以才主动提出出访罗斯。

老实说,阿布不恨约瑟夫,约瑟夫不帮他完全不需要任何理由。但是他做的这样鬼祟,却让阿布很看不起。

要不我把约瑟夫带回家?阿布突然升起一个念头。约瑟夫虽然也被录取了,但是他排在倒数第二名。如果约瑟夫选择不去,相信招生人员也不会有太大的意见。而虽然魔武学院包吃包住,还免学费,但是整个诺曼一家都是费利克斯家族的世代奴仆。虽然这种奴仆不像奴隶一样完全没有自由,但是却通常不敢违背主人的意思。至少,阿布可以肯定,现在只要自己决定了,约瑟夫绝对不敢违背自己的意思。

但是真的要这么做吗?阿布看了一眼因为兴奋脸胀得通红的约瑟夫,此刻他的幸福可以让每一个人都真切的感受到。我毁掉了约瑟夫的前途又能怎么样?没有了约瑟夫难道我就没有了竞争对手了吗?答案显然是不。算了,我就不信二世为人的我还斗不过这个小子。不过,有件事,我是一定要做的。

阿布向前一步,伸出右手:“约瑟夫,我想收回那根项链?”

“项链?”约瑟夫下意识的在胸前摸了摸。中午他们进鲁尔城的时候,遇上了路边一个小贩叫卖。妮可看中了其中的一对玉缀。而约瑟夫则望着一条银质的项链发愣。因为那根项链吊着一只老鹰的坠子。据爷爷说,他爷爷的爷爷的爷爷的爷爷也是显赫一时的贵族,老鹰正是他们家族的族徽。虽然如今的诺曼家也只能在昏黄的煤油灯下偶尔追溯一下先祖的光辉,不过,老鹰还是诺曼家的子弟们最喜欢的东西。身上的衣服大多都绣着鹰的图案。这条项链虽然可能因为时间的关系,已经有些泛黄,但是那只鹰坠看上去还是栩栩如生。这情景被阿布看在眼里,阿布对于这个小自己一岁的书童还是很照顾的。于是立刻就买下来,并笑着说这就算提前一个月送给他的生日礼物了。可是现在少爷怎么又要收回呢?

“不愿意?”阿布的笑容淡淡的,眼神却始终盯着他。“不,少爷,我……”约瑟夫犹豫了一下,很快从脖子上取下了银链,却没有立刻递上来,显然还有些不舍。

“表哥,你不是说送给约瑟夫作生日礼物的嘛。”妮可有些奇怪,一向大方的表哥今天是怎么了?

阿布知道,这条项链可不是一般的项链,它里面封印着五百年前的风系法神安娜的灵魂。约瑟夫之所以最终在魔法上突飞猛进,就是因为有了这条项链。这还是当年妮可和约瑟夫去了魔武学院两年之后,有一次妮可在信中偶尔提到的,之后再问却她却再不肯告诉他详情,并且要他千万保密。因此,阿布自然无论如何也要把项链拿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