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恒躺在草坪上,午后的阳光洒在草坪上,端坐着的林素为他遮挡住了大半,没有那么刺眼,心情也没有那么抑郁。
“没事的。别想太多了,那首歌也许是有感而发,但并不代表现在,我父亲那里很好,很好。”陆恒眯着眼睛说道,语气里有欣慰,也有庆幸。
林素点了点头,抚摸着陆恒竖直不扎手的头发,笑道:“其实你唱歌很好听呢,你不知道。教室里鸦雀无声的时候,那种感觉就跟你是个大歌星一样。”
陆恒睁开眼睛看着林素,“你现在才知道我唱歌好听吗?那我送你的那首歌算是白送了,还给我吧!”
“才不,那是我的生日礼物,我才不还你。不过这么说来,你唱歌、写歌都很厉害诶!我记得你以前还唱过一首歌吧,那首也很好听呢。”
“什么时候?哪首?”陆恒确实有点想不起来,他偶尔也会哼歌。多是后世比较熟悉的歌曲,一来二去也就混乱了。想来平时在林素面前很少唱歌,这一下子就想不起来了。
林素目露追忆之色,不确定的说道:“去年十一月份的时候吧。你晚上唱的,我记得我问过你,你说是你自己写的。不过名字你好像没说,我也没问。那首歌叫什么?”
陆恒这下才想起了,似乎是有那么一幕,一个少年在漫天星空下帮扎着双马尾的女孩推着自行车。嘴里哼唱着夜空中的星,气氛呈现粉红色,旖旎浪漫。
“夜空中最亮的星,那首歌是这么个名儿,你喜欢?”陆恒双手枕在草坪上,懒洋洋的样子。
“嗯,喜欢,你再唱一遍吧,好久没听过了。”林素肯定的回答道。
陆恒身躯不动,说道:“唱可以,不过你得先奖励一下,别人大街上卖唱都要收点钱,我总不能白唱吧!”
“我是你女朋友啊!”林素抽了抽陆恒的肩膀,撒娇道,不过看陆恒那惫懒样子就知道没用,只好问道:“好吧,你要什么奖励?”
“亲我一下,喏,就这边脸颊就可以了。”
“不要”林素看了看四周,打球的学生这么多,她才不要做这种羞人的事呢。
“不要就算了,我躺会儿,今天可真累啊!”
.......
有打篮球累了的学生做到石阶上喝水,细嫩的柳条垂下来在面前晃荡,隐约间还有歌声传来。
“能否记起
曾与我同行
消失在风里的身影
我祈祷拥有一颗透明的心灵
和会流泪的眼睛
给我再去相信的勇气
oh越过谎言去拥抱你.......”
仔细听,很好听的样子,站起来举目望去,上面的草坪上正有一男一女坐着呢。
歌声是从男孩嘴里发出,女孩在一旁低垂着头,夕阳映照在脸上,微微有些红。
“泡妞呢,要是我也能唱得这么好,那也可以去学这个兄弟泡妞了,可惜啊!”男生叹息了一声,随后听到有人在召唤他,便快速的离开了石阶梯。
回到教室的时候,陆恒发现别人看他的目光都是怪怪的。
如果说刚刚重生的时候,别人对于他这个沉迷网络,隔三差五旷课的学生持以抗拒不屑的态度,那么后来随着他的成绩不断稳固上升,同学们就逐渐把他当做尖子生了,偶尔还会有人来问题。与林素关系逐渐敞明的时候,别人对他除了羡慕之外,又更近了一分。连一向理性的班长大人都和他谈恋爱,想来陆恒会是一个不错的人。
但那些时候,这些人最多也只是觉得陆恒是和他们一样的人,顶多有些后来居上的怪异。
可今天这首歌唱完后,全班的人都被惊呆了,特别是语文老师颜真还煞有其事的来了三分钟的歌词赏析,深刻的揭露出歌词中蕴藏的浓浓情感。
这下算是让所有人都对陆恒刮目相看了,不仅仅成绩好,篮球也玩得溜,听说还会玩dota,现在还能自己写歌唱歌,偏偏还那么好听。难怪班长大人会喜欢他,这算是慧眼识珠吗?或许是吧,对于还未出校门的同龄人来说,《父亲》这首歌里包含的情感,是很多人理解不深的。
唯有当你外出求学,抑或离开家乡工作的时候,对于父亲的感情才会愈发清晰。或许那个时候才会觉得一向沉默寡言的父亲,对自己的爱一点不少于疼爱自己的母亲。
陆恒摇摇头,一群小孩的崇拜目光有什么好自得的,平白浪费时间。
“陆恒,颜老师让你去抱卷子,三模的语文成绩出来了,今晚上要评讲。”司南对陆恒说道,说话的同时还对陆恒眨了眨眼睛,“今天唱得不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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