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71-1774(2 / 2)

当然,对李自成同志而言,这段很幽默,也不是废话,他从陕西出发,只用了三个月时间,就到了北京。

三月十七日,李自成的军队到达西直门(他从西边来),开始攻城。

崇祯同志有句名言,诸臣误我,还有一句,是文臣人人可杀,三月十七日,事实证明,这两句话很正确。

内阁大臣拿不出主意,连话都没几句,且不说了,守城的诸位亲信,什么兵部尚书、吏部侍郎,压根就没抵抗,全部打开城门投降。

当天,外城失陷,第二天,内城失陷

崇祯住在紫禁城,就是今天的故宫,故宫有多大,去过的地球人都知道。

这里,就是他的最后归宿。

三月十八日的夜晚

在这个夜晚,发生了很多事,都是后事。

其实后事处理起来,也很简单,就几句话,后妃上吊,儿子跑掉(对于后患,大多数人都不留),料理完了,身边还有个女儿。

这个女儿,叫做长平公主,关于她的前世今生,金庸同志已经说过了,虽然相关内容(包括后来跟韦小宝同志的际遇),百分之九十以上都是胡扯,但有一点是正确的,他确实砍断了女儿的手臂。

这个举动在历史上非常有名,实际情况,却比许多人想象中复杂得多,但无论如何,原因很简单,他不希望这个女儿落入敌人的手中,遭受更大的侮辱。

不是残忍,而是慈爱。

我知道,许多人永远无法理解,那是因为,他们永远无需去理解。

处理完一切后,崇祯决定,去做最后一件事——自尽。

自尽,是一件比较有勇气的事,按照某位哲学家的说法,你敢死,还不敢活吗?没种。

但现实是残酷的,而今这个世界,要活下去,比死需要更大的勇气。

但崇祯的死,并非懦弱,而是一种态度,负责任的态度。

我说过,所谓王朝,跟公司单位差不多,单位出了事,领导要负责任,降级、扣工资、辞退,当然,也包括自尽。

崇祯决定自尽,他打算用这种方式,表达他的如下观点:

一、绝不妥协。

二、绝不当俘虏。

三、尊严

于是,在那天夜里,崇祯登上了煤山(今天叫做景山),陪在他身边的,还有一个叫做王承恩的太监。

就这样吗?

就这样吧

他留下了最后的遗言:

诸臣误朕,朕死,无面目见祖宗,自去冠冕以发覆面,任贼分尸,勿伤百姓一人。

所有的一切,都结束了。

他走向了那颗树。

应该结束了。

按照惯例,每个人的讲述结束时,会有一句结束语,而当这个王朝结束的时候,也会有一句话,最后一句话。

是的,这句话我已经写过了,不是昨天,也不是前天,而是几年以前,在我的第一本书里,朱元璋登基那一段的最后,有一句话,就是那句,几年前,我就写好了。

还记得吗?

所有的王朝,他的开始,正如他的结束,所以才有了这句结束语,没错,就是下面这句:

走上了这条路,就不能再回头。

[1774]结束了

结束了吗?

结束了。

真的结束了吗?

没有。

从理论上说,文章结束了,但从实践上说,还没有。

废话

其实历史和小说不一样,因为历史的答案,所有人都知道,崇祯同志终究是要死的,而且肯定是吊死,他不会撞墙,不会抹脖子,不会喝敌敌畏,总而言之,我不说,你们都知道。

所以结局应该是固定的,没有支线。

但是,我的结局,并不是这个。换句话说,我的文章,有两个结局,这只是第一个。

我读了十五年历史,尊重历史,所以这篇文章从头至尾,不能说无一字无来历,但大多数,都是有出处的。我不敢瞎编。

所以第二个结局,也是真实的,只不过比较奇特,它一直在我的脑海里,最后,我决定把这个比较奇特的结局写出来。

大头都写完了,俺歇几天,还要整理文稿,争取一两个星期后,就能完成并发出来。

写了这么久,我写得很辛苦,诸位也看得辛苦,两星期后再见,保重。

(全本完)<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