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黎 嫚(2 / 2)

我就是总裁 经历 0 字 2022-03-07

“伯父,等一下。”黎嫚把行李箱放在地上打开,在行李箱里翻找着:“伯父,我带了礼物给您的。不知道您喜欢什么,就随便买了个礼物,还希望伯父不要嫌弃。”黎嫚边说边拿出一个灰色驼绒礼盒递给方伯豪。

方伯豪连连摆手:“不用,不用。”黎嫚是一副您不收绝不罢手的样子,方伯豪不好再拒绝就接了过来,小心翼翼地打开一看,又连忙合上递了回去:“哎呦,这个不行,这个不行。这个东西太贵重了,这可不行。”

黎嫚推脱着不接:“伯父,这只是一块手表而已,您不用想它值多少钱,您就当它是一块表呗。”黎嫚一副娇小的乖乖女模样。

方伯豪不好再和黎嫚推来推去只好先收下了,想着等方展回来再说。

“姑娘,你和阿姨先聊着,我去书房了。”

“伯父,您去忙吧。我和阿姨说说话。”方伯豪拿着首饰盒直接上楼。黎嫚又从行李箱里拿出一个红色的驼绒礼合:“阿姨,第一次见面,也不知道阿姨喜欢什么,就随便买了一个小礼物过来,不成敬意。”黎曼一边说一边把礼盒双手送给莫蓝。

“还带什么礼物啊?让你破费啦。”

莫蓝欣喜地接过礼盒,觉得这个孩子真的很懂事,心里更加喜欢的不行。然后慢慢打开礼盒是一套精致的铂金镶嵌蓝宝石的首饰,一副耳环,一枚戒指,还有一条铂金项链,项链吊坠也是铂金镶嵌的蓝宝石。耳环、戒指和吊坠的设计都是一样的,都是皇家蓝宝石的戴妃款,只是大小有别而已。皇家蓝宝石非常漂亮,360度无论从那个角度看都是星光璀璨,在欧洲佩戴皇家蓝戴妃款是贵族的象征。

莫蓝被惊艳到了,说实话,莫蓝从年轻时就特别喜欢首饰,但是那个年代由于生活水平有限,很少有人戴真金白银的。爱漂亮的、喜欢打扮的女孩一般也就在地摊买个八九块钱的首饰戴戴,莫蓝也不例外,戒指、耳环、项链都戴过。后来参加工作后,因为工作原因不能戴首饰也就一直的没有戴过。只是结婚的时候,方伯豪花了一个月工资给她买过一枚心形的黄金戒指和一对梅花耳钉,因为莫蓝喜欢梅花。那个时候黄金还没有现在这么贵。莫蓝只戴了一个月就再也没有戴过,只是每年在他们的结婚纪念日才会戴一次,平时她几乎把这枚戒指和耳钉忘掉了。

“这么镶嵌宝石的首饰一定很贵,我不能收。再说,我工作也不允许戴首饰。”

“阿姨,这个不贵的,您就收下吧。”黎嫚拿出礼品盒里的一枚戒指,拉着莫蓝的手就往上戴,莫蓝执意不戴,推脱着没有结果。

“阿姨,要不你戴上看一下好不好看,不好看你就摘下来。”莫蓝被磨的没办法只好戴上了,伸出手左看右看,的确很漂亮。特别是莫蓝纤纤玉指戴上这款皇家蓝黛妃款首饰,显得端庄、典雅、高贵。

“阿姨,真漂亮。您的手真好看,这个蓝宝石真的很适合您,不论年龄还是肤色都很好。”莫蓝的手真的很漂亮,手指尖尖的,就像二十几岁女孩的手一样白白的。这枚戒指就像待放的郁金香花一样。黎嫚看得离不开眼,莫蓝更是如痴如醉。黎嫚又拿起耳环直接给莫蓝戴,莫蓝这次没有推让,她也想看看自己戴耳环的样子。

黎嫚看着莫蓝的耳洞因为多年不戴已经堵了,她小心翼翼地试着,还是不通便问:“阿姨,家里有没有酒精棉签?您这耳洞有点堵,我给您通一下试试。”

“有、有、有,我去给你拿。”莫蓝去电视柜下面的抽屉里拿出一个小方盒,里面都是医用的急需材料。有酒精绵、酒精棉签、碘伏、创可贴、绷带和镊子剪刀之类的临时处置用品,还有一次性医用手套。莫蓝把盒子拿过来递给黎嫚,黎嫚拿出酒精棉签在自己手上擦拭一下,又拿出一支棉签在莫蓝耳洞处擦拭,然后把棉签一头削细,给莫蓝透耳洞。因为长时间不戴,耳洞堵的厉害,一个硬硬的颗粒状东西透了出来,为了以防感染,黎嫚又拿一个棉签给莫蓝清洗一下,把耳环也清理了一下,把耳环戴了上去。

哇塞!简直美呆了。尽管莫蓝五十几岁,但是由于工作原因,常年在室内工作,从来没有经历过外面的风风雨雨,所以皮肤保护的非常好。如果不说年龄,看上去也就四十出头,加上皮肤白里透粉,这个蓝宝石本身就显白肤色,简直完美到无可挑剔。黎嫚都不敢相信莫蓝居然已经五十几岁了。她连忙拿出项链,还没有戴上美丽的画面已经在脑海里浮现。黎嫚急忙给莫蓝戴上项链,然后后退几步。

突然黎嫚捂住张大的嘴巴,莫蓝疑惑地看着黎嫚:“你怎么啦?”

黎嫚指向门口的穿衣镜:“阿姨,您、您、您去那里看一下。”黎嫚从惊艳中缓过来:“阿姨你太漂亮了,太漂亮了!”

莫蓝走向穿衣镜:“啊?”莫蓝自己都惊到了,因为莫蓝从来都不刻意地打扮自己,生长在那个年代,莫蓝和大多数女人一样,从不涂脂抹粉,每天三点一线。现在生活条件好了,年龄也大了,所有心思都在孩子身上,哪会顾得上自己?今天才让莫蓝真正的知道自己原来真的漂亮。当年方伯豪追求她的时候,说过她很美,她以为方伯豪是为了达到目的而讨好她。黎嫚走过来对莫蓝说:“阿姨,您有旗袍吗?”

莫蓝说:“有啊。是我和你伯父结婚三十周年的纪念日方展给买的,只穿过一次。我去找。”

一会莫蓝穿着旗袍过来了,旗袍是白色底蓝色包边,右下摆是纯手工刺绣的一枝梅花向左前胸延伸的几朵梅花,这款旗袍让莫蓝演绎的淋漓尽致。

“阿姨,您退休后去旗袍队走旗袍秀吧!您这身材和气质一定是最优秀的。”黎嫚被莫蓝的优雅气质和内涵所折服。

方展因为公司是自己一手创立起来的,其中的艰辛只有他自己知道。所以他平时很少回父母这里,因为从公司往返于家里需要两个小时的时间,他不想把时间浪费在路上。就在离自己公司稍近一点的地方,购置了一套自己的住房,并不豪华,装修的也极其简单,从衣柜到沙发,从冰箱到橱柜一律是深灰色。他不喜欢用表面的那种奢华,来证明自己的身份地位。他的生活理念是:高调做事,低调做人。人前我是弱者,人后我是强者。他常说:你强与不强不是你自己说,也不是你摆出来的样子。是你自己做,然后看结果。

兄弟几个在餐厅吃饭的时候,母亲就打过几次电话了,方展知道是为什么,但是他都没有接。这刚刚散的晚宴,大家都没少喝,虽然大家酒量都没问题,但是酒后驾车还是不允许的,所以大家选择留下,在这里住一晚。

六个大男人穿着浴袍的、穿睡衣的,在床上、地上横七竖八、伸腿拉叉很没有形象地睡着,好在酒店的地毯都是高档的,柔软隔凉。酒店里的窗帘基本都是密不透光的面料,所以室内漆黑一片。磨牙的、打呼噜的、嗤嗤笑的依然不能让他们醒来。平时看他们西装革履的,在人前冷峻严肃、成熟稳重、沉默寡言的。只有他们在一起的时候,才会这样的不用任拘束地放纵自己,不拘小节,这么很没有形象毫无顾忌地睡姿也是没谁了。

“老公老公我爱你”一阵音乐电话铃声在黑漆漆的屋里骤然响起,电话主人还没来得及关闭,六个大男人如诈尸般跳起。这也许是部队生活给他们留下的“后遗症”吧,即便是睡着了,脑子里仍然是警惕的。

机主无奈接起电话:“喂,哦,没事。昨天晚上喝的太晚就在这里睡了。好,一会就回去。”

睡在床上的方展把窗帘拉开一道缝隙,一缕阳光如同一道光柱射了进来。孙广智走到床头柜前拿起遥控器,把窗帘全部打开,阳光金子般地撒了一地。几个人打着哈欠、伸着懒腰,完全没有形象可言。

电话是李大成的妻子打来的,六个人中只有李大成结了婚。妻子叶静不是本市人,23岁大学毕业后申请去山区做了一名支教教师,两年支教期满应聘来到这座城市,是本市重点高中的语文教师。叶静长得算不上惊艳,肤色很白,标准的瓜子脸,丹凤眼柳叶眉,从来不涂口红的樱桃小嘴,一副古典美女的形象。第一眼就能看出她是有着丰富内涵的气质女人,又有从骨子里散发出的高贵,却不是目中无人的高傲。就是这样一个人,谁都不知道她为什么会看上一个从大山里走出来的没有学历的大兵。当初她刚刚应聘到这里的时候,负责招聘的教育局某领导托人说媒,想给自己儿子,也有在本市有一定背景的人毛遂自荐的推崇自己的。当然,这一切都被她婉言拒绝了,理由是:刚刚到这里,需要熟悉一下再考虑。半年后就被李大成捷足先蹬了。当然,事情也非常巧,巧的好像有人故意安排的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