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跑的时候就不用在考虑气势,风度,还有面子了。反正这些虚假的包装都将被撕碎,吹散,但逃跑也要讲究策略,这方面卫人是行家。
上一刻还在为上军的表现啧啧称奇,这一秒,公叔简就惊奇的发现,赵人的脑子不大灵光,简直就是愚蠢至极。
要是步兵,因为速度的关系,逃跑的时候难免会遇到阻拦,必须要通过厮杀来冲过去。单打独斗简直就是找死,最后的下场只能是俯首就擒。但是骑兵就不一样了,速度上的优势那么明显,就算是敌人有战车的帮忙,也追不上。
只要双方脱离了战局,对骑兵来说已经是安全距离。
于是散开就成了最好的选择。一来骑兵有速度和耐力的优势,就算是分散之后,集结起来也要比步兵快。同时,骑兵还有一个优点就是利用速度优势很容易让步兵抓瞎,让步兵瞪着眼珠子在战场上傻看,谩骂,却又无可奈何,不知道该从何处下手的憋屈。
可脑子没有灵性的赵军傻乎乎的还集中起来,根本就没有想过要分散开逃跑。
而是一股脑的在城墙边上转过一个弯之后,绕着城墙立刻朝着城东而去,但是运气很差,他们一头装上了从南门绕过城的骑兵本阵,公子虔如同座山雕一般,穿着黑黢黢的大氅,目光入电,手中一杆长槊,冲在阵前。
公叔简忍不住说道:“这赵军够傻的,要是散开,就算是最后冲出战场的人不多,至少还能有个回去报信的人,儿科一头装上了秦人的骑兵,这不就是找死吗?”
边子白趴在城墙边上定睛一瞅,还真是这么一回事,赵军傻不傻的他不知道,但他知道一个结果:“这百十个赵军完了。”
轰隆隆。
轰隆隆。
赵军首领下达撤退命令之后,数十骑跟着他策马飞奔,却而耳畔听到如同滚雷一般的声音,顿时脸色巨变。有骑兵,有大队的骑兵。
他是百人将,一百人,一百骑,真要说气势强到哪里去,也是相对的。欺负农兵,劫掠乡里已经足够了,但是和大队的骑兵相比,他的麾下不过是九牛一毛。战场的动静掩盖了秦军的行动,却在他已经对战斗失去信心的那一刻,秦军出现在了战场上。
“卫人好卑鄙!”
当赵军首领看到骑兵的营旗的那一刻,气地想要和卫人的主将同归于尽。
太阴险了,对付自己一个百人队,竟然出动了几千人,还用步兵勾引他发动进攻。
如此兴师动众,就连他都忍不住怀疑起来,自己值当被如此重视吗?动不动就大军围剿,难道他根本就不是一个普通人家里出生的孩子,而是国君的私生子?这怎么可能?
虽说子不嫌母丑,可他觉得自己的母亲要是被国君看中的了,最终的可能是国君被玷污了清白……很尴尬啊!
既然任何一种隐藏的阴谋都不存在,那么只有一个可能了,卫人胆小如鼠,就是喜欢用人多势众来欺负人。有本事一对一,面对面的来?
情况已经有不得他胡思乱想了,秦军的骑兵已经越来越近,大股骑兵一下子散开成几个点,如同天女散花似的落开,却让对手有种入地无门的无奈。骑兵堵截骑兵,尤其是大股骑兵堵截小股骑兵,不能一股脑的一起上,用给力太猛的结果就是很容易让对方给避开。
除非是骑兵冲阵,那是玩命,根本就没有任何技术含量。
而此情此景锋矢阵是骑兵唯一的选择。
眼瞅着两军要交错,对方至少一个旅的兵力,五百人往上。
自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