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五章 遗产风波 抉择(1 / 2)

 出了写字楼,林轻舟才歉意道,“对不起,今天把你牵进来。本来我是和助手一起来的,他临时有事走开了……”

“明白,你们不能单独一个人会见委托人,尤其这种会见最好有第三者在场。不过,你这还真是,随便拉个陌生人来见证一场……贿赂?这个算行贿吗?”

“嗯,不能算,我不是国家公职律师,非国家工作人员,属于主体不能犯。不过作为被告刘某的曾经的刑辩律师,就同一案件接受相对方的财物,绝对是违法的,很大的可能会被吊销律师执照,终身不得从事律师职业。”

“这就叫吃完被告吃原告的黑心律师?”

“呵呵,是的,这只是极个别,你要相信……”

长安打断了林轻舟,说道,“林律师,你的这个案子我看过了,哦,我是说,我在媒体上看到了。

那个女孩死得太惨了,就是把凶手千刀恨刮也死不足惜!判处死刑可以说是平民愤,慰亡者息,你为什么还要替一个杀人犯作免死刑辩护?”

“……因为他实施犯罪行为时,确实未满18周岁。”

“可他那令人发指的手段,哪里象一个未成年人了?况且他的官方记录明明是已满18周岁了,虽然是篡改了的。

当初他的家人篡改年龄时,是为了享受他当时还不能享受的待遇,是他们先违背了规则,那么,因为篡改年龄而应承担的后果责任,难道不应该一并承担吗?

当后果无法承受了,才想起纠正当初违规时的错误来逃避责任,你不觉得这样对那些一直奉公守法的人不公平吗?”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是我国诉讼法基本原则。刘某当初篡改年龄的行为确实违规了,但我们却不能将错就错,我们尊重事实。”

“尊重事实?尊重了事实,却让那犯罪公子逃脱了应有的制裁!还有那法院,说好的维护世间正义呢?包庇杀人犯就是正义了?”

林轻舟面对长安咄咄逼人的指责有些惊讶,或许在他的律师生涯中,象这样的质问太多了。

“你得明白,法律不是某个人的法律,它是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的法律,它所针对的是群体,不是某一个体。

它维护的是国家这个整体的秩序和利益,诚然我们的法律不能说百分百的健全和完善,但它确实维护了国家和社会的安定,所以法律必须保障它存在的权威性。

有时候人们根据习惯去评判一个事件,却发现按法律规定却完全是相反的结果,就抱怨法律的不公。

总体来说,法律是公平的,法律用理性看待事件,而人们习惯用感观看待问题,这就是不同。”

“我们富有正义感,维护正义,却不能用正义感评判一个案件。”

长安默默地跟在林轻舟身后,思考着他的话。

“嗯,我明白一点点了。就比如说古代那个包拯,他碰到的有些案件,杀人凶手虽然杀人了,可是特别地情有可原,值得同情,可是那人触犯了国家律法,包拯纵使再痛心哪怕是含泪还是要将他用铡刀铡了。”

“嗯,差不多。”林轻舟轻笑了一声,道,“比方说,有一条法律规定保护着十个人的利益,这十个人中忽然有一个人触犯了别的法律,却偏偏因为这条保护条文能让他能免于处罚。

那你觉得是为了让他受到应有的惩罚就解除这条法律对其他人的保护,还是让他庆幸有这条保护条文免于处罚呢?”

“坏人虽得到了应有的处罚,却是用另外九个人的合法利益换来的,权衡之下,还是保持原有的法律更合适。”

“是的,人们总是说法不容情,却从未想过法律的制定本就是服务于人的。

人们痛恨讨厌那些羁绊和束缚了自己的规则,却从未想过,正是这些规则保护了我们,保障了我们的合法权益……”

“这个我懂,比如过安检的时候,正常人会觉得太繁琐太耽搁时间了,但是假若有坏人企图搞破坏,就能及时发现进而阻止。那时,劫后余生的人们大概会感叹还是有安检好,至少避免了悲剧的发生。

若是安检机关因为民众的抱怨而放松了检查,却漏掉了破坏分子,最后导致严重后果,那时人们肯定会痛斥安检系统做事不负责任了。

我想明白了,谢谢林律师,我坚持你!”

“你……”

听到林轻舟还待继续说下去,长安连忙阻止了话头,

“好了,好了,不要再对我强行安利法律知识了,看在我们相识一场又为我解惑的份上,就送你一份礼物吧。”

长安调出刚才小会客间的监控视频,点击发送,林轻舟的手机提示音立刻响起,林轻舟点了查看,是一段长长的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