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重回故里(2 / 2)

“过完年后,我就离开,酒剑仙叫我去蜀山,我想去去看看这个世界到底是什么样子。”

“就只想去看看世界的样子吗?“李老头对着李志发出仿佛看透一切的笑容。

“还真逃不了你老的眼睛啊!我还想去找找他。”李志情绪低落地说道。

李老头无奈地笑了笑,他还真不明白这哥俩的心思啊!想着还是不要管好,到最后一切的真相都会付出水面的,现在也就只能用时间去证明了。

时间过的很快,李志已经回来一星期了,到了明天就是大年三十。今天李志很早就起床了,因为今天他要给二大爷去帮忙,每年都是二大爷承包村子里的对联与福字,而李志就是将二大爷写好的给村民送去,甚至还帮助村民将对联给贴上。

对于任我行来说,一切都是新奇的,早就听说人类的新年很热闹,如今能体验一下,心中不由就火热起来。跟在李志的屁股后面来来往往,由于任我行白白胖胖的,特别招人疼爱,而且他的嘴也特别甜,村民见到他就不由自主的捏一下他那白白胖胖的脸。虽然有些不情愿,但始终逃不过村民的魔爪。

“老头,没想到你字写得这么漂亮啊!”看着李老头龙飞凤舞地挥洒着墨水,虽然自己对书法一窍不通,但看着老头的书法,一眼就觉得喜欢。

任我行站在桌子上,学着李老头的样子挥洒,结果没写几个字,胖胖的脸上却沾满了墨汁,看着满脸墨汁的任我行,李志和老头都发出嘲笑声,而任我行还不知道他俩为什么笑,跟着也笑了起来。

“小家伙,这可不是这么容易就能写的,没几年的功夫,你是无法拿笔的。”说着给任我行指了指脸上的墨水,任我行发现后连忙找水去洗掉了。

“老头,我能向你讨副字吗?”

“你要字干啥?”

“这不是要过年了么,我得给我那酒鬼师傅送礼,我又没什么值钱的东西,就只能向你讨副字了。”李志不好意思地乞求道。

“既然你小子有这心,送你一副又如何。”说着便挥笔写起来。

题名:《酒剑仙》

“烈酒在喉剑在腰,江湖长歌冲云霄。倾壶一饮蓬莱客,长剑醉扫世间妖。”

李志读完后,李老头也停下笔,虽然李志不怎么懂诗词,但他觉得这首诗确实符合自己的酒鬼师傅,酒剑仙的称号。

捧着李老头送的字,李志如获珍宝,反复读着这首诗,想着酒剑仙肯定也非常喜欢,就将这幅字装进盒子里,准备见到酒剑仙时送给酒剑仙。

到了三十的那天,家家的门口都挂上红彤彤的灯笼,李志和任我行打着灯笼,走在村子里的道路上,任我行愉快地享受着一切,而李志却没有那样的心智,想着自己过完年,就要离开了,等下次回来时不知道要到什么时候了。望向皎洁的月亮,又看了看玩耍的任我行,突然心中就有了想法。

“任大侠,我带你去见位朋友。”看着愉快地任我行李志也是无语了,还让李志叫他大侠,完全一副长辈教训晚辈的样子,李志也是视而不见,就当他自娱自乐了。

“去哪里啊?”

“就问你去不去,不去就自己回家去。”李志不耐烦地说道。

“去,当然去啊!你小子不会去找好玩的东西,想丢下我,没门。”任我行放下手中玩耍的雪球说道。

“那就别废话了,走吧!”就带着任我行往百花谷去了。

李志这次去见的正是两年不见得彩儿,而彩儿由于冬天的寒冷正在裹着棉被无聊地坐在床上,虽然她已变成人类,但还是讨厌冬天,每想到寒冷的北风呼啸,彩儿都觉得毛骨悚然,就算有艳阳高照的晴空,她也懒的出去,每到冬天就只能孤零零地躲在洞府里。

“你这是要去见那个朋友,怎么在野外啊!”任我行躲在李志的棉袍里,看着村落越来越远,此时四周都是被白雪覆盖着,就连一棵树木都没有。

“那可是位美女,她和你一样都是修炼成精的妖,但她是我见过最善良的妖。”不由就想起彩儿那迷人的笑脸,让李志的脸立刻变得红热。

听见是位美女,任我行立刻就提起精神气来。看着李志通红的脸,好奇地问道:“你是不是喜欢她。”

“你个小孩子,能明白什么是喜欢。”李志连忙反驳道。

“你小子别装了,我可是活了一千年了,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吗?就你小子那眼神,谁看了都能明白。”

“你真能看到?”

“哈哈哈,你小子露馅了吧!”听到是任我行在炸自己的话,李志停下将任我行一脚就踹到雪地里去了。

李志熟悉地走在百花谷的路上,等走到洞府门口时,发现自己有些胆怯了,不敢再往前一步了。这是自己从未有过的感觉,当初见到强大的妖兽都没害怕,这次却害怕了,他不知道见面和彩儿能说什么。

发现李志走在门口不敢敲门,任我行就说道:“瞧你小子那点出息。”就自己上前敲门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