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9章 暴力执法(2 / 2)

蛮族战皇 末家大少 0 字 2022-02-21

朱元璋也是意识到,官儿不具体管事,实际事务的操作层面,都是吏胥们一手包办,官实际上管不了吏,反而为吏胥们所左右,离开了吏胥,官儿反而一事无成。

领导事实太官僚了,不依靠中层干部基层办事人员,他局面打不开。

对于这种情况,他虽极端不满,但也无可奈何,说他自己“虽朕竭语言,尽心力,经岁不能化矣,呜呼!艰哉!”

所以一旦他发现官儿能惩治恶吏者,便拍手称快。《明通鉴》载:“洪武九年(公元一三七六年)九月,中书省奏福建参政魏鉴,瞿庄笞奸吏致死,上赐玺书劳之曰:‘君之驭臣以礼,臣之驭吏以法。吏诈则政蠹,政蠹则民病,朕尝著令,凡吏卒违法,绳之以死。奈何有司贪纵,为人所持,任其纵横,莫敢谁何,以致民多受害!今两参政能置奸吏于极刑,所谓‘唯仁人能恶人也。’朕实嘉之。”

从这两段讲话可以知道,朱元璋对明代财税系统的官僚机构及其队伍的不满由来已久,他为什么如此关心这个系统实际操作的状况,因为这是王朝赖以生存的生命线,王朝庞大的支出是靠它来维系的,他容不得这条性命攸关的补给线有丝毫差失,即使发现有丝毫可疑的地方,他便要小题大做。

明代,“终洪武朝,为户部尚书者四十余人,皆不久于职,绩用罕著”。

正是因为如此,他才抓住空印案和郭桓这样的案子,狠狠整顿与税粮有关的各级官吏。

他这样做不能说完全没有效果,但效果究竟如何,朱自己也知道,不可能根除,因为这实在是积重难返。

所以从洪武十八年(公元一三八五年)冬天起,朱编《大诰》的目的,就是下狠心整顿吏治。

向手下人等正面宣布,自己是眼里不揉沙子的。

郭桓案也许是他编《大诰》告诫全国官吏队伍的一个直接动因,编大诰的目的,则是拿即时的案件布告天下,通过案例对官吏与百姓进行一次广泛的普法教育。

他这是拿血淋淋的人头与杀戮来教育民众的,虽然即使如此,也不可能如他希望的“斯令一出,世世守行之”。

其实那些没有被查的贪官,当时还在继续胡作非为,毕竟人都有侥幸心理,不到见棺材时,他亦不落泪

到了明成祖以后,各种问题又重新再现,到了仁,宣之后,在宪宗、孝宗到武宗时,各种危机又重新露头。

由此,嘉靖万历年间,海瑞在任上时,呼唤采取当年朱元璋把贪官剥皮实草的极端残暴的措施,处置当时的和贪污状况。

他这个呼唤的背后,实际上是反映了那时,对已经非常严重的贪腐局面,和贪腐的官僚之间互相包庇的网络关系的无可奈何。

当时那时,已经不可能产生第二个朱元璋了,明王朝其实还能苟延残喘一段时期,但王朝的最终崩溃已摆上议事日程。它已经在倒计时。

所以我们说贪官的时候不多了,腐朽的政权时间快到了,即是这话。

崇祯十七年(公元一六四四年)明王朝的崩溃,固然有它外部因素,而内部的则是促使其崩溃最根本的原因,因为可以促使整个官僚机构处于瘫痪状态,可以使人心涣散,令众人不把整个王的崩溃当一回事。

不管明初惩处贪腐的初效和最终结果如何,朱元璋亲自参预编著的《大诰》四编还是值得一读的,从中可以知道他那为了整治官和吏的一番无奈的苦心孤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