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0章 惩恶扬善(1 / 2)

蛮族战皇 末家大少 0 字 2022-02-21

 和一群元朝的数千官吏,在大都的万官朝会上,我就论述了吏治清明,能给帝国带来长治久安的道理。

不安民,不可以坐天下。

那些酷吏朝代,它的最终灭亡,都是因为它们的所谓强势举措,被人民的心声所远离。

所以在律法上删除了很多酷刑律条,这些放在这里不仅仅不好看,还不适用。

增加了保护民财的几条律法,保证技术工匠的劳动所得。

酷刑不过是历代统治者用来恐吓和威胁民众的工具,它们动不动就搞株连,搞灭族,搞连坐

能够大事划小,它搞得满城风雨鸡飞狗跳来彰显他的冷酷。

法律是保护民众的盾,是处罚恶人的剑。

但是过去的三千六百多年文字体现的黑暗历史,它亦彰显的是个什么腥臭内涵?

它背离了人间大道,体现的是“八字衙门”。

这种不科学的制度,不仁道的举措,还被历代封建王朝的官吏屡屡作为来钱和压榨的手段。

那种有理无钱不进来的官办民事作风,它祸害民众数千年,余毒之深,迄今为止还有留存

官刑如何体现法制的清明?

这本身就是有知和无识之间的明显差距。

那种民事案件,并非形式案宗。

不管是不是良民,敲了震堂鼓的,进堂都要打屁股的作为,这明显的体现就是不科学,不仁义,事实很混账。

于是元代规定,不定罪的,不施刑。

并且公堂上要听不到犯人受刑的哭嚎叫喊声。

刑具都是放在公堂列班者身后,靠墙一边的刑具架子上。

两排衙役手中的仅仅是黑色齐眉棍,是维护公堂审理秩序的法器。

监狱管区不得设立私刑,更不可虐待囚徒。该给饭食的定时你得给。

所以对审理案宗和规范监区管理,铁木真我给出了具体规范。

各级案卷的审理需要经过郡县到州府衙门,最终进入京畿衙门备案和批示。

一半决杖刑30以上的处刑,都得有京畿衙门的印戳为凭据,在地区官府,要对判刑的囚犯事实刑罚时,需要传地方里正和村正到现场观摩。

还得有群众一边围观,这样保证处刑的公开公正。

也是起到惊醒世人的目的。

涉及到重刑和死刑的,案卷报到京畿衙门,要会同三司府衙来共同审核案件的事实,确定无疑点和疏漏,犯人无复告,才明正典刑,秋后问斩。

有时候秋后需要处决的犯人过多,还要报皇帝审查,给予减免和宽赦。

但凡女子科以死刑的,皇帝都要亲自阅卷,给皇后来亲自批示。

酷刑,它不应该加在辛苦的劳动人们身上,而是应该呈现在好逸恶劳,祸害民生的恶人身上。

因此,有三种人,我铁木真给予减免刑罚、一半和全免。

一个是体弱年老的农夫、相关人等。

再就是民间著名学者和工匠。再就是一贯在乡邻之间有好品德的儒生和民妇。

对再三作奸犯科,不断入狱的偷、奸、草寇、流匪,拐带人口的罪犯,还有增加杖责数量的律条。

并且规定,一加七,二加壹拾伍,三次加倍的处罚。

每个官府大门外右边(鼓架)对面,设立一个民声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