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子成虎,愚昧父亲成帮凶(5)(2 / 2)

案情最终***。可悲的是,事发当天是月7日,可能连何萍自己都已经忘了,那天是她岁的生日。在车上最后那声被贾宏山抢走关掉的手机铃声,来自她的姐姐对她在人世间的最后一声生日祝福。</p>

为了避人耳目,案发后第三天,贾宏山便畏罪潜逃。他先到了上海,而后又到了哈尔滨,并且在哈尔滨找到了一份开车的差使。但没干几天,雇佣贾宏山的单位说他的驾驶证不是本地的,得先回北京换证。抱着侥幸心理的贾宏山于006年4月4日深夜潜回老家顺义。他如何也没想到在他家门口,一张法网已经早已悄悄张开。当夜,他与父亲贾凤军相继落网。</p>

006年1月18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故意杀人焚尸案进行公开审理。庄严的法庭上,这对罪犯父子还心存幻想,相继翻供,纷纷“揽责争罪”以“舍身保家”,然而在公、检、法机关的凿凿铁证面前,他们又不得不低头认罪伏法:贾宏山犯故意杀人罪被依法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贾凤军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p>

一场荒唐的变态恋情与畸形的父爱交织的闹剧终于以罪犯的伏法而谢幕,然而,掩卷而思,又不禁会勾起人们太多的假设和思考,乃至警醒:如果贾凤军不是对儿子娇惯溺爱,而是正确的引导教育,那么年仅19岁涉世未深的贾宏山又怎么会将这变态的恋情维持五年之久?如果贾凤军是一位严慈的父亲,那么贾宏山又怎敢为这场变态的恋情而举刀横在父亲的面前?如果贾凤军给予儿子的不是那畸形的父爱,对儿子贾宏山听之任之,家中苦心积攒的八万多元又怎么会轻易被骗术并不高明的女子骗走,最后不仅人财两空、更是家破人亡?……</p>

养不教,父之过。愿这句已经被传诵几百年的古训从此不再是一句脱口而出的闲言,而是一声叩响心灵的警钟!(未完待续)</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