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1 / 2)

 听了艾格尼丝的劝,莉兹贝特深受启发。一大早儿的她就带着一队护卫满世界采办食物去了。

要说拉尔多这人,有个顶出名的爱好:吃。他不但好吃,也会吃。以前功不成名不就,没那条件吃好的,他就把家常饮食做的精致些;现如今做了亲王,整个首都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想吃什么那都有人主动送上府来,他就更要精益求精。倒也不是摆谱,只是他常常说一句话:“人生在世,想活,必得有钱——但钱能吃吗?没条件吃点差的有条件吃点好的,谁说的出什么?都是为了生活嘛。”

他虽然喜欢吃,但并不是毫无节制。他也有自己的一套方法。

首先,每道菜,每种食材,他必得请厨师一样样看过,确凿无疑没问题了,才许做。这份儿谨慎,让他吃的高兴之余,也吃的安心。其次,他的菜单,必得将用料及烹调时间一字一字写下来,送给穆塔布拉再看一遍。看看是否有食物相克,损害健康。假如发现不妥,再美味他也不动刀叉。他的餐桌上,常见的菜色是肉类蛋类。这可能也是因为他少年时在维杜因门下学艺的经历,使得他不知不觉浸染了老师的饮食习惯。厨师每次都会在每道菜中加上一点蔬菜调剂,既好看,也能补充多种营养。对于厨师的好意,亲王是感慨的,虽然他觉得蔬菜不好吃,但每次都不剩下。但有一条,无论菜里加了什么,都要写到菜单上去。

亲王还有个习惯:拿多少吃多少,从不剩下。他自小向往军旅生活,军营里,哪来的厨师为你一人单做吃食?还不是一样的军粮一样的吃?亲王初次掌兵,过问的第一件事就是吃穿饮食。他与士兵们一起吃过一顿,就落了泪。看着汤碗里那些煮老的碎肉以及一旁的干面包,亲王痛下决心:一定要让这些用生命保家卫国的战士们,有一口好东西吃。就为这个,他高价聘了二十个大厨师,负责集体教会士兵如何自己动手做吃的;他还去找了拉布拉多,让他责令财政司立刻拨款解决军粮问题。拉布拉多是他的门生,再加上本就是个爱兵的人,哪里会拒绝,一封书传回去,财政司犯难了,军费那是有定制的,不是你元帅想加就加,那还不乱套了?财政司在军队出征前会找大元帅会商,大元帅再将自己与各将军统筹好的数字一报,财政司由专人做表,再持手令去库里领钱,或者去各地征调粮草。所以接到拉布拉多的信,财政司没敢擅自拨款,而是搁置下了。

亲王那可是个急脾气,当天带着一队亲兵赶回首都,着实将克伦勃训斥一番,还险些与闻讯赶来的加那利打起来。面对加那利那轻狂的态度,亲王怒不可遏,持刀在手架在他脖子上,骂道:

“我倒要看看是你一个耍嘴皮子的值钱,还是我数十万浴血奋战的将士值钱!”

加那利何曾受过这种侮辱?他挺直身板目不转睛地冲着亲王吼:“有本事的你就一刀杀了我!杀了我,民众悠悠之口会让你遗臭万年!”

亲王也不跟他废话了,刚举刀想砍下去,闻讯赶来的女皇连忙高声喝止。听了亲王的话,她一是觉得有理,二是现在就得靠他打仗,那自然得听他的。于是财政司的人又忙活半天重新做表,军费宽裕了不少。这样,大家每天吃的,就是自己亲手做的烤面包与熏肉了,时不时还有牛奶与煎蛋可吃,待遇比之从前那是天差地别,也难怪将士们爱戴亲王了。

与莉兹贝特在一起后,亲王对饮食更为上心。他自己做菜虽然手艺不佳,但他可以聘一些好厨师来。内尔贝就是其中的翘楚,现在在亲王府中,是厨师们的领头。亲王见他第一眼就觉得他不同凡响:一张宽阔的嘴,两只溜圆的眼,脸盘肉墩墩的,整个人又高又壮。之后发现,他力气特别足,能来回运八担水而面不红气不喘。亲王立马知道,这是个能人。他也没让亲王失望,第一道菜炭烤乳鸽,让亲王大开眼界。盘子中的乳鸽就好似活的一般,栩栩如生,他好容易狠下心切了一块下来吃,顿时赞不绝口。从此,内尔贝就在府中牢牢地站住了脚。

有了内尔贝,亲王就可以肆意布置计划而不必担心无法实现带来的窘迫了。他吩咐内尔贝好好调理莉兹贝特的身体,内尔贝就四处搜寻菜谱,加上一些偏远地方的独特菜,很快使得大病初愈食欲不振的莉兹贝特大快朵颐。亲王很高兴,命匠人打了一套纯银厨具赏赐给他。

他不但喜欢在吃上琢磨,对喝也特别讲究。还是从前,他没有办法,为了省下钱捞政绩他只能苦着自己喝那二十银币一桶的酒;但现在不一样,要名有名,要钱有钱,日用饮食的身价儿自然也水涨船高。他现在总喝的是穆塔布拉为他调制的水果汁。用他的话说,没了身体,那就既不能吃,也不能喝。这果汁虽然不如啤酒刺激,不如葡萄酒香美,也不如蒸馏酒醇厚,但别有一种清爽滋味。他每天也不喝水了,一律用果汁代替。这样免了饮酒之弊,既不致沉醉,也滋养身体。但这不代表他就断了酒,每逢明月夜,或是景色宜人的地方,他心中一有冲动,就会喝上几杯。这倒也是风雅之事,无人苛责。他在得胜归来之后,首先去见了萨摩耶。曾经令敌人闻风丧胆的特务处长现在已经成了须发斑白的老人。一见面,二人握着手哭起来。当问到他为何憔悴至此时,萨摩耶抹着眼泪说:

“拉麦也送过酒给我,说喝完之后可以延缓衰老,我没喝。要说到能让人敞开心胸无忧无虑,还得是烈酒。一醉解千愁啊。”

“借酒浇愁的效果好吗?”

“举杯消愁愁更愁啊。算了,不提他,你来陪我喝一杯吧。”

亲王很感慨,他一感慨,就喜好杯中之物。碰上萨摩耶这种靠酒活着的人,那就什么话也不用说了,推杯换盏足矣。

他喝酒很难喝得痛快,因为他的心不允许他尽兴。所以每逢浅尝辄止时,莉兹贝特都要问:“你不复仇不行吗?”

亲王就不说话,只是搂着她继续喝。喝的她动了情,喝的他自己掉眼泪,喝的人事不省时,第二天一早,也就都过去了。

他除了喝酒与喝果汁,还愿意喝粥。当然,这东西别说亲王府,皇宫里也不能天天喝到。要是想喝,得去流水山谷他的老师那儿。偏偏维杜因也是个认吃的人,看这师徒两个抢吃的,那也是一种乐趣。喝这东西有个好处,管饱。维杜因那也是个喜欢琢磨的人,总变着法儿的往粥里放点什么辅料,从而使白白净净的粥变得色彩斑斓的,看着就叫人胃口大开。

亲王不但喜爱吃喝,还喜爱美女。当然,他也并不是总喜欢做那些事儿,他喜欢看。女人嘛,最吸引人的绝不是外貌,而是气质。只有二者兼而有之,那才算得是优秀的女人。口中粗话连篇,长得再赏心悦目,也没人敢亲近不是?自打他搬进亲王府,侍女们可就换了样儿了。他四处搜罗,各种样貌与气质的都被他找了个遍:年岁还小的,看着可爱;年岁大一些但大不过他的,显得机灵,年岁再大一些,成熟妩媚。他还独有一套欣赏女子的格调,绝不亵渎,而只是用心去交人。那十岁出头年纪尚轻的,小脸儿粉嘟嘟的可爱。身量不高,身子也单薄,他就不让她们做重活,而只是些端茶倒水的轻巧事儿,也算一点照顾;那年纪再大一些十四五六的,略显韵味,其中还有一种青涩,身材也苗条,富有青春活力,他也不肯累着她们,每日也就是整理书房,整理起居室罢了;再大一些,与他年岁相仿的,那是女人最妩媚的年纪,知性,且性感。她们的身材也都长成了,是成熟的典范,他也不让她们做苦工,而让她们迎来送往,招呼宾客。更有一样:他用人不拘一格,你若有专长,那么你就做这样,做好了还有额外的好处。那么有人就疑惑了,这女孩儿家就做这些活计,那偌大一个亲王府,那么多重活苦活累活谁来做?当然是男佣。别看亲王重女轻男,对谁他都是一样体贴。换了别的王公贵胄,仆佣得了病也得继续伺候着主人,亲王这儿可不。宁可自己眼前儿没人,他也让你先把自家事料理明白了。

莉兹贝特最了解他的心思,所以他哪天心血来潮盯着侍女看,她也从不生气。她明白自己的男人是个什么性格:不是乱来的人。至于看嘛,那就让他看去,还能看少了一块肉么?再说,自己看着一群貌美女子见天儿在眼前,不也是赏心悦目么?她更有一种大智慧:就算真跟侍女们在一起,也没什么。世上女子如此多,凭什么都喜欢你一个亲王呢?你又喜欢得过来这许多吗?到头来,晚上你不还是得回我的房里吗?只要见着自己的时候他想着的是自己,那其余的就随他去。可她就是觉得女皇刺心。论地位,自己是无论如何比不上她,论美貌,她自认二人各有所长,性格嘛,她觉得自己虽然也有缺点,但自己才能真正与拉尔多交心,他不是也将他最重要的秘密对她毫无保留的说了吗?这样的男人,自己凭什么就不能死心塌地一回呢?像女皇那种动不动为了外界因素摧残感情的人,不会胜过自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