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4章 合作(1 / 2)

 与大卫·埃默斯的谈判仍然由石梦琪主导。

首先谈的就是《穿国际大牌的女王》的版权问题,大卫·埃默斯愿意出150万元,而石梦琪的要求是300万美元。

最终,这部片子的版权以220万美元的价格卖出。

林千凡对此毫无意见,别说220万美元,就是2200万美元……好吧,林千凡还是介意的。但220万美元却只能说是小生意。

等双方谈判完毕,大卫·埃默斯就问道:“贵公司说有一个3亿美元的大生意要谈,不知是什么生意?”

听了石梦琪的翻译,林千凡对石梦琪说道:“你告诉他,我有3部非常优秀的电影剧本,需要在美国投资拍摄。千帆公司准备在美国成立一家影视公司,双方共同投资制作电影,但千帆公司必须占主导,投资和收益占60以上,麦高梅投资和收益不超过40。千帆公司出剧本和制片人,米高梅公司负责出剧组和片场,然后依托麦高梅的发行渠道,在世界各地上映。”

“这3部电影,我保证制作方的纯收益在3亿美元以上,而且每部电影的制作费用不超过3000万美元。为了体现诚意,我们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达不到3亿美元,制作电影的费用全部由千帆公司承担。”

石梦琪顿时傻眼了,这怎么翻译,这不是白给麦高梅公司送钱吗?

石梦琪看了看林千凡,林千凡示意她就这么翻译。

看到林千凡态度如此坚决,石梦琪只好把林千凡的话翻译给了大卫·埃默斯。

大卫·埃默斯也很惊讶,他来时也了解过林千凡,知己知彼百战百胜嘛。

这个林千凡不仅创作了多首世界闻名的钢琴曲,而且在华夏制作的几部电影全都取得了高票房。

难道这个人因为过往的成绩太好搞得现在飘了,以为好莱坞是公共澡堂,谁想进就能进了?

要知道,在好莱坞,就没有人敢保证票房成绩,更别说投资方盈利3亿美元了。

好莱坞每年出产上千部电影,最终能进入电影院放映的又能有几部?

一部投资在3000万美元的电影盈利想超过1亿美元,那就是全球票房在3亿美元以上或者北美票房在25亿以上,可全球票房在3亿美元以上的电影每年连10部都不到。

最近,连好莱坞大导演史蒂芬逊都连扑两部电影,不得不遗憾地宣布暂时退出电影圈,更何况一个华夏人呢?

不过,林千凡能给出这样的保证,顿时让大卫·埃默斯心动不已。

他的大脑迅速转圈,自己的公司就是白白捡钱啊,不仅能分到40的制作方收益,3亿元就是将近12亿啊。而且,更重要的是,他们还能赚到与40制作方收益相差不多的发行费。

想到这,大卫·埃默斯不由自主地问道:“林先生,你确定?要是达不到3亿美元,不仅制作电影的费用全部由你们承担,而且票房收入制作方分成部分全部归麦高梅公司。”

3部电影3亿美元的制作方收益,肯定不是什么问题,林千凡脑海里大卖的好莱坞电影多得很,随便挑3部就不止挣3亿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