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离苦海,继续流浪。(1 / 2)

 这些活到上午九点钟就结束了。按说吃完早饭后李小虎本来可以让我睡一会,一来休息休息,二来补一补昨晚的觉。可是他没有,他还让我帮他砸粉坨子和晒粉面。

而他自己却回家睡大觉。我本来打算干一段时间,挣点车费再买套新衣服回家的,可是,从早上三点半起床,一直忙到晚上十点钟才睡觉,我感觉太辛苦了,况且工资又不高。

我甚至觉得,吃这样的苦,还不如在外流浪呢。所以,干了五天之后,我就跟李小虎说我不想干了。他问我是不是感觉太累了。我说是。

可他说我真要走的话可以自己跟他老婆说。他说,如果我走了,他只有让他老婆给他当下手,而她还有个两岁的孩子需要照顾。这样,对于一个女人来说,确实有点残酷。

她该又在他面前唠叨了。我说,行。就找到他老婆说了要走的事。那女人也不好说什么,但却只给了我五块钱工钱。这有点违背了我的本意。虽然刚来时李小虎和我谈过条件,但我想他很可能会因为同情而把工钱全部结给我。这样的话,我也许能回到家。

可是,我又是一个极爱面子的人,只是这样想想,嘴上又不好意思说。即便我想说,但一想起刚来时答应人家的条件,就只有把想说的话咽回肚里。

按说李小虎当时那么缺人,我可以主动和他谈谈条件,然后继续在那里干下去。我可以向他要求,九点下班吃完早饭后先睡上几个小时再干其他的活,可是,我却没找他谈。一方面因为我从小就性格内向,不善也不想主动和人谈话,另一方面我想到了混票。

如果能混票,虽只有五块钱,我照样可以回家,何苦在这里看别人的脸色。

有了这些想法,我就没再提想留下,也没再提工钱的事。还好,第二天早上,那李小虎老婆还让我在她家吃了早饭。我就拿上行李,徒步向郑州火车站走去。

我在这里应该向读者谈谈我的行李。我其实在离家出走的时候,根本就没想到会在外面这么长时间,所以连一件换洗衣服也没带。我所带的只是一些能证明那篇《出墙红杏》是我写的一些写作提纲以及一些灵感的碎片,还有一本巴金的《家》。可是,到现在为止,那本《家》也不知何时弄丢了。

我那个绿色的布包里只剩下几本教案和乱七八糟的碎纸片儿。当然有人要问,那你在人家里五天就不换衣服吗?换是换,不过换的衣服也是人家李小虎的旧衣服,等自己的晒干了再还人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