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记者就可以殴打致死么?(1 / 1)

武侠.历史 喵喵2001 1451 字 2019-11-15

 一位为《中国贸易报》工作、名叫兰成长的男子在山西大同浑源县一家无证开采的黑煤矿遭到殴打,不久后死在医院,引起各界广泛关注。

耐人寻味的是,事发之后,当地一些方面、组织和个人对破案并不关心,却把很大力气用在研究死者兰成长身上,他们传出的消息很多,比如兰成长是“假记者”、他前往当地并非工作而是“敲诈”,他不是被“打死”而是自己走到医院才死的,等等等等。

这不免让人觉得惊诧莫明:这些方面、组织和个人到底想要告诉大家什么?难道是想说,假记者就可以殴打致死么?

兰成长没有记者证,但他的主管部门《中国贸易报》已承认他为该报工作,根据2005年3月颁布的《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从事采编工作、但暂时未获得记者证的媒体工作人员是大量存在的,称为“假记者”未必合适;兰成长去浑源访问黑煤矿并非报社指定任务,但新闻采编有一定自由度,从业者为跟踪新闻线索自行决定行程并不足奇,从“报社没有任务”并不能自然推出“因此他是去敲诈”的结论。

退一万步讲,就算他真的是假记者,就算他真是去敲诈,难道他就该被殴打致死么?

记者是真还是假,他的活动是否合法,应该由新闻管理部门、警方和法院来判断、来规范;敲诈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应该由警方出面拘捕,检察院起诉,法院审判裁决,任何其它单位,其它个人,都无权对任何他人进行拘禁、殴打,更不用说剥夺其生命,不管这个被拘禁、被殴打、被剥夺生命者是否真的有如他们所称的问题。

事实上兰成长事件并非一个单独的案件,而是由三个案件组成的事件:兰成长被殴打致死、兰成长涉嫌“冒充记者和诈骗”、兰成长所“采访”的煤窑无证开采非法经营。在这三个案件中最该被关注、最该下大工夫的无疑是:受害者尸骨未寒,行凶者至今未获,人命关天,案情如火,是一刻也耽搁不得,一点也马虎不得的头等大事,可我们看到的却是,有关方面咬着“假记者”、“诈骗”等悬疑连篇累牍,大做文章,甚至在受害人死亡后仅三天,就雷厉风行地再掀打击“假报假刊假记者”风潮,却偏偏对这些人命关天的问题漠不关心,凶手姓甚名谁,共有几人,去向如何,怎样追查抓捕,背后何人指使,全都不清不楚,难道一条人命的平白丧失,还不及“疑似假记者”的揭密重要?如果这些有关方面对“揭露弄虚作假”如此上心,那么他们为什么对兰成长所采访的无证小煤窑是否无证开采、是否是黑煤窑、有无其它违法行为、以及当地究竟有多少家黑煤窑兴味寡然、三缄其口,甚至三令五申严禁媒体涉足,唯恐公众知情呢?

我们有理由要求有关方面在当前阶段把更多的关注、更多的精力投入到对殴打他人致死案件的侦破、以及在逃凶手和幕后指使人的侦察缉拿中,“假记者”同样也是人,任何人都无权剥夺他宝贵的生命。殴打他人致死和“冒充记者”、“违规采访”、“涉嫌诈骗”孰轻孰重,孰缓孰急,刑法上写得明明白白,更何况前者是血淋淋的事实,而后者有些只不过是一家之言、甚至捕风捉影的“疑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