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五章 绑匪与肉票(1 / 2)

魔法王座 扎姆卡特 0 字 2022-10-01

 轩风再次醒来,是隔日的清晨。

望见陌生的天花板,她呆了呆,想起睡着前发生的事,忙坐起来。

房内空无一人,轩风一瞬间有些恐慌,随即,她看见床头柜上的衣物,提起的心又放了下来,衣服旁边,还有一把短剑和一枚戒指。

轩风先拿起戒指,因为上面绑了张纸,她展开来,娟丽的笔迹跃入眼帘。

轩风小姐:

你看到这封信时,我大概已经不在了,不过你不用担心,我弟弟会代我照顾你。

少女噎了一下,她至今仍怀疑看上去只有十二、三岁的侍女和二十六岁的西城城主是姐弟,可看那两个人的样子,也不像疯了或说谎,难道伊莉娜有侏儒症?

哈哈,我知道轩风一定还很惊讶,不过我不是在开玩笑,我和贝迪的确是亲姐弟,而且我已经三十二岁了,让我变成这个样子的是魔法,目的当然是为了卧底。

轩风再度打了个嗝,才比较冷静地看下去。

对不起,骗了你,不过,我真的很喜欢轩风小姐,在必须日日演戏,夜夜提防的卧底生涯里,你是我唯一不需设防的对象,虽然我不得不在你面前装成小女孩的样子。

我想你不会因为我是间谍而敌视我,毕竟你是异世界的人,就算被南城召唤,也不代表你就属于南城。

我已经叫我弟弟好好照顾你,你不用担心。不过在这里没有梅迪的荣华富贵,也没有人再服侍你,轩风小姐只能自己照料自己了,贝迪答应会给你一份工作。

戒指和短剑是我送你的礼物,戒指附有魔法,剑给你防身用——贝迪的军队可是有很多色狼的!最后,祝轩风小姐好运。

ps:别把我和贝迪的关系告诉别人,千万千万,不然他会杀了我。

创世历1037年丰之月24日

伊莉娜笔

一字一字看完信,轩风思索良久,眉间怀疑和警醒交织,对于伊莉娜为何冒着生命危险,甚至牺牲卧底的宝贵身份救她离开南城,信上只字未提,而她和伊莉娜的关系再好,也不值得伊莉娜付出这样的代价,西城城主更不会让担任间谍的姐姐这么做,所以……

随即,轩风的神色缓和下来,无论如何,伊莉娜确实救了她一命,贝姆特也是,至少他们姐弟对她没有杀意。而且有工作最好了,她压根不稀罕仆役成群的花瓶生活,用自己的双手养活自己反而踏实。由于父母离异,母亲早逝,在家里她一样要做繁重的家务,照顾年迈的外祖父母。因为她擅长书法丹青和英语,也有过当亲戚小孩家教的经验。

轩风又想起来,她失去意识以前,好像听见诺因王储的声音,说要停止火刑。念在这点份上,就不仇视中城了,本来卡萨兰也没参与这件事。

她对贝姆特和伊莉娜的用心已经猜得八九不离十,但是留在南城只有死路一条,在西城还能走一步算一步,先学会防身的技能。

盘算好以后,轩风将信折好放回床头柜,掀被下床,穿起衣服。这是套亚麻布的剑士服,领口和袖管有黄色滚边,式样朴素。靴子是熟牛皮做的,走起来很舒服,和衣服一样重视机能性。

穿戴整齐后,轩风将一头垂至腰际的乌黑长发绑了个马尾,打开粉底照照,十分满意。随即,她把信塞进盒里,放入胸前的口袋,戴上戒指,别好短剑,开始整理床铺。等一切都打点好后,她才走向窗子。

外面的景象让她吓了一跳,这间房间位于七楼,周围的房子都是石筑,式样统一。下面是一大片像是练兵场的空地,许多仅着单衣或者打赤膊的男子肩上披着毛巾,嘴巴叼着牙刷来来去去;更远处是高高的石墙、尖塔、还有飘扬的旗帜。

这是一座要塞吗?西城最有名的要塞,记得是塞维堡,位于中西两城的边境。轩风寻思片刻,决定与其在这里瞎猜,还不如去问这里的头儿比较明智。

任窗户开着通风,她转身离开房间,门口没有守卫,让她感到很新鲜,看来这里的人的确不把她当作神使看待。

挂着笑容,轩风往左手边走去。廊道不宽,一个人也没有。空气里飘荡着厚重的尘味,一路上的房门门把也锈得很厉害,看得出这一层很久没被使用过了,轩风有点诧异,她原以为统治者都喜欢住在高处。

让轩风气结的,尽头居然是一堵墙,而不是楼梯!她只好转回去,在另一头找到下去的石阶。

接连几楼,都是这样。轩风不知道这是战斗用建筑的设计,纳闷干嘛把好好一栋房子造得这么不方便。

费了番力气走到两楼,光线明亮不少,她走在长廊中央,因此没被一扇突然打开的房门撞个正着。

“啊!”

“哇!”

从房里走出来的是个二十来岁的青年,顶着一头乱糟糟的栗发,五官轮廓分明,充满年轻人的锐气和活力。瞅见轩风,他张口惊呼,轩风也惊叫了一声。

“你、你是谁?”青年退后半步,右手搭住剑柄。

轩风正要回答,旁边一扇门也推了开来,传出两个带着睡意的男子嗓音:“吵什么啊,达留恩!我听见女人的声音,你还真是憋不住三天,给莱拉知道肯定暴扁你一顿。”

“哪来的女人?首领不是规定要塞内禁止赌博和拉私活,达留恩,你想被从城墙上扔下去吗?”

轩风呆呆看着两个一模一样的男子走出房间,怀疑这也是魔法。

白凤佣兵团长和黑龙佣兵团长也愣愣地瞧着她,转头问同僚:“她是谁?”

“我也不知道,我一开门就看见她站在这儿。”炎狼佣兵团长丈二摸不着头脑。

“啊,我、我叫柳轩风。”轩风回过神,开口道,“是被你们城主救下火刑架的南城救世主。”

“什么!!”三个青年齐声大喊,原来首领偷偷把肥羊绑回来了!

轩风打量他们:“对了,请问三位是——”

白凤佣兵团长第一个反应过来,依次指着自己、黑龙佣兵团长和炎狼佣兵团长:“我是费路迪亚,他是我兄弟费路迪尔,这个是达留恩。”

“请多指教。”轩风绽开如花的笑靥。大清早就碰上三个男人,而且是长相不错的年轻男子,让她心情很好。她不知道这三人是西城鼎鼎有名的三位佣兵团长,还以为是普通的士兵。西南两城历来交恶,彼此都当对方是摁鼻涕的手纸,连提都不想提,轩风自然就没听过十大佣兵团长的大名。贝姆特倒是时常被搬出来痛骂,谁叫他是“万恶的贼寇头领”,“该死的强盗头子”。

三人都被她的笑容眩花了眼,热情地回了声“请多指教”。

一打完招呼,脑筋最灵活的炎狼佣兵团长立即大献殷勤:“轩风,你吃过饭了没?我带你去食堂。”费路迪亚和费路迪尔狠狠瞪视他,心道:真是个会抓时机的家伙!

这、这是搭讪啊!轩风感动得差点落下泪来,颇有再世为人之感:呜呜,好久没碰上这种事了!但理智提醒她现在不是搭凯子的时候,她还有更要紧的事要做。

“谢谢,我想先向贝姆特城主道个谢,达留恩先生可以带路吗?”轩风笑道,只有先得到最大的靠山,她才能放心地在这座要塞行走,她可没有忘记在灰水河,西城士兵凶恶残杀南城女兵的模样。

“当然可……”

“我带她去。你们三个还是先刷刷牙,再来泡妞比较好。”一个很酷的女声响起。

“莱拉!”

达留恩三人慌张地叫道。轩风好奇地打量来人,那是个身材修长的年轻女性,金棕色的长发用一块布巾绑在颈后,穿着硬皮甲,左腰配了把细长的锐剑。她不算美女,却散发出一种特别的魅力,就像一株沙漠的仙人掌,是轩风以前从未见过,混合着野性和坚韧的魅力。

金雀花佣兵团长朝她招招手,和蔼地道:“跟我来。”轩风一边走过去一边偷瞄三个青年,他们都一脸敢怒而不敢言。她猜测这个叫莱拉的女性是他们的上司,但达留恩三人直呼她的名字,又不可能是上司了。

“你要小心点,今后别搭理这种无事献殷勤的男人,他们多半是在打坏主意。”

“坏主意是指,大灰狼对小白兔所做的事吗?”轩风故做天真地道。莱拉惊讶地看着她,轻笑起来:“看来是我多管闲事了,你是个能把男人玩弄于股掌间的女孩。”

“不不,我手无缚鸡之力,要不是莱拉小姐帮忙,刚才恐怕就脱不了身了。”

“这倒不会。那三个小子虽然愚蠢,但还不会对良家妇女做出无礼之举。”

“是吗?”轩风松了口气。

“嗯哼,不过这些人就不保证了。”莱拉指着广场上来回走动的士兵。轩风听出她的言下之意,吃了一惊:“莱拉小姐,你是军官?”

“我是金雀花佣兵团长,伊斯法没有军官,只有一个首领和九个佣兵团长。”

“达留恩先生他们也是佣兵团长?”

莱拉点点头,好心忠告:“待会儿见到首领,千万别叫他‘贝姆特城主’,切记。”轩风大奇:“为什么?那我该怎么叫他?”

“随便,总之别叫城主,首领不喜欢这个称呼。”

虽然不解,但在莱拉认真的注视下,轩风乖乖点头。

两人绕过右边的墙角,走向建筑物的背面。路过的人无不朝轩风投以惊艳的目光。

才拐过弯,轩风就闻到一股浓烈的动物体味,听到噗噜噜的怪声,答案很快就揭晓了:是马厩,一个非常大的马厩。像是马僮的士兵忙着将大把饲料用草叉添进盆里。而那些马,就算以轩风这种外行人的眼光,也看得出是雄壮的良驹。

马厩和建筑物间有一口大水井,一个青年背对她们站在井旁,提起水浇在坐骑身上,另一只手拿着板刷,似乎想帮它洗澡。轩风刚觉得他的背影眼熟,莱拉就唤道:“首领。”

呃。虽然猜到几分,但这一刹那,轩风还是有点呆滞。她以前接触过的四位城主:梅莲可、罗兰、米利亚坦和诺因,尽管性格各异,却都有和华丽宫殿相配的高贵气质。只有这一位,居然像个普通士兵一样,亲自给坐骑洗澡刷毛,还以这样的姿态,出现在部下和客人面前!

贝姆特随手把刷子丢进木桶,转过身,看见轩风,愣了一愣。而轩风也看清了他的全貌,比起上次在河边,这回可看得清楚多了。眼前的青年有一张端正的脸庞,只能称得上顺眼,不算俊美,但深刻的五官有股奶油相的美男子没有的阳刚味,形成属于成熟男性的独特魅力。他全身透出一股逼人的气势,不是强硬、不是霸道、也不是尊贵,那是一种生活淬炼出来的沉稳和坚毅,带点淡淡的沧桑,还有自然流露的亲和力,构成让人油然信赖的领袖气质。